苏东坡焚房契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7 23:27:34
苏东坡焚房契解释
苏东坡焚房契解释
苏东坡焚房契解释
【译文】
苏东坡从广东往北回,选择住在阳羡,邵民瞻陪他去看一套房子(值五十万),苏东坡用完了身上所有的钱刚能买下,后来挑了个吉日住入新家,经常与邵民瞻在月下散步,听到有个妇人哭得很伤心,便推开门进去,妇人看到苏东坡仍然在哭.苏东坡问她,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传了百年,而我的儿子不成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搬到这儿来了,住了百年的旧房子永远没了,怎能不痛心?问她屋子在哪儿,就是苏东坡所买的房子.苏东坡再三安慰她说:你的屋子是我买的,不用悲伤,今天把屋子还给你.他马上叫人拿来凭据,在妇人面前烧了.第二天叫妇人的儿子,接他母亲回到原来住所,竟然不索要所花之钱.
【原文】
东坡自儋北归,择居阳羡.邵民瞻为其购一宅,为钱五百缗,坡倾囊仅能偿之.后择吉日入新弟.尝与邵步月,偶至一村落,闻有妇人哭声甚哀,遂推扉而入,一老妪见坡泣字若.坡问其故,妪曰:“吾有一屋,相传百年,而吾子不肖,售于人.日前吾迁徙来此,百年旧居一旦诀别,宁不痛心?”问其故居所在,则坡所买之第也.坡再三抚慰,曰:“妪之旧居,乃我所售也,不必深悲,今当以是屋还妪.”即命人取屋券对妪焚之,呼妪子翌日迎母还旧第,竟不索其值.
【启示】
本文充分体现了苏东坡的处世豁达与豪爽的特点.面对可能是花尽毕生积蓄买来的房子,闻得心酸老妇的悲泣,不待思索举以与之,正如他所说的物与我皆无尽也,何必去在乎一时的得失呢,只要做到心里坦然就好,付出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