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请问会计分录,如果计入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10:37:47
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请问会计分录,如果计入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请问会计分录,如果计入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请问会计分录,如果计入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政府返科技三项经费:
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要看其是否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要看其是否符合“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否则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分情况 这三项经费是反得以前的经费还是返完以后这部分要专款专用,处理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对以前的补偿那就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留待以后专款专用那就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递延收益
以后在收益期内分摊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至于企业所得税应该是要缴纳的,具体你得咨询你的主观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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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分情况 这三项经费是反得以前的经费还是返完以后这部分要专款专用,处理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对以前的补偿那就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留待以后专款专用那就是
借 银行存款
贷 递延收益
以后在收益期内分摊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至于企业所得税应该是要缴纳的,具体你得咨询你的主观税务部门
收起
这个属于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或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或者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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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递延收益”。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若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或者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或者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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