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法国 英国在政治上的不同?明了 就行.比如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共和制,法国我忘记了,在给我介绍一下具体的 比如 国家首脑都是怎么产生的,还有内阁 首相的责任等等就可以了 明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7 23:34:45
美国 法国 英国在政治上的不同?明了 就行.比如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共和制,法国我忘记了,在给我介绍一下具体的 比如 国家首脑都是怎么产生的,还有内阁 首相的责任等等就可以了 明天
美国 法国 英国在政治上的不同?
明了 就行.比如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共和制,法国我忘记了,在给我介绍一下具体的 比如 国家首脑都是怎么产生的,还有内阁 首相的责任等等就可以了 明天要会考
美国 法国 英国在政治上的不同?明了 就行.比如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共和制,法国我忘记了,在给我介绍一下具体的 比如 国家首脑都是怎么产生的,还有内阁 首相的责任等等就可以了 明天
美国 总统制共和制 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均为总统,由民众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掌握行政实权.
英国 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为女皇,政府首脑为首相,由议会选举产生,首相掌握实权,女皇只有象征性权利.
法国 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制 政府首脑为总理,由议会选举产生,国家元首为总统,由全民公决产生.总理和总统都掌握实权.
法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其主要特点为: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推荐,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从原来的七年减为五年,同议会、政府任期同步。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权力不如美国总统大,但又远远大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统或国王。他掌管着国家的外交和国防大权,决定包括经济社会事务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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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其主要特点为: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推荐,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从原来的七年减为五年,同议会、政府任期同步。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权力不如美国总统大,但又远远大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统或国王。他掌管着国家的外交和国防大权,决定包括经济社会事务在内的各项大政方针,实际上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但他不是行政首脑,也不具体负责经济社会事务),主持内阁会议,享有对政府官员的任命权,并有权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还可施行宪法第16条规定的非常权力。
2、政府由获得下院即国民议会多数的政党组成,总理也由该党领袖出任,并由总统任命,政府主要职责是管理经济与内政事务,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质询并弹劾政府。
3、法国的总统和议会一般都实行两轮投票制(总统如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超过50%的多数,就不必再进行第二次投票),总统、议员都是由在第二轮投票中获得相对多数的候选人出任。如果总统与获得议会多数的党不是同一个党,便会出现“左右共治”的政治现象,但一般都把在政府中当政的党视为执政党。近20年来,法国几次出现了这种“左右共治”的现象。
4、这种政治模式的优点是,权力相对分散,不易于导致专制和专权,总统握有一定的实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其缺点是,行政权力的分散使得政府权威较弱,不利于国家管理,而且“左右共治”现象又导致了政党间的争权夺利,损害了政党的形象,也不利于社会问题的顺利解决。
美国的政治制度
美国是一个共和制国家,其政体是总统制共和制。"三权分立"为美国政治制度主要原则。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立法权属于国会(the Congress),行政权由总统行使,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
美国还是一个联邦制度国家,即中央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享权力,各负其责。联邦政府由三个基本部门组成--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国会制定全国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各州政府也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组成。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但不能与联邦宪法和法律相冲突。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有外交、维持军队、处理州际关系及贸易、征税、举债、铸币等;各州政府主要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
美国总统是全国最高行政首长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每届任期为4年,最多不能超过两届。总统的行政命令同法律有同等的效力。其职责是履行国会通过的法令和处理美国政府日常的事务。美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首先由各州选民选出本州选举人,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出正、副总统。
国会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the Senate)和众议院(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组成。参议院共100个议席,每个州不论大小各选举两名议员;众议院共435个议席,各州根据人口多少选派出不同数量的代表。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任期为6年,但每两年改选所有人数的三分之一;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期满后全部改选。两院议员都可连选连任。
美国实行两党制。最大的两个党为共和党(Republican Party)和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自19世纪50年代确立两党制后,这两个党就一直通过竞选总统而轮流执政。此外在美国还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这两个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政治制度
英国有着悠久的议会民主传统,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为国家元首,目前是伊莉莎白二世。英国的立法机关,也就是议会,目前拥有两个议院。下议院地位较重要,上议院主要是修订法律的机构。
行政机关由首相领导,英国现任首相为工党的托尼·布莱尔。通常,首相是在下议院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领袖。该政党其他主要成员与首相一起组成内阁,即主要的行政机构。
从严格意义上讲,英国并非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但现任政府最近在苏格兰及威尔士成立了地方分权机构,如设在爱丁堡的苏格兰议会及设在卡地夫的威尔士议会。英国还试图成立北爱地方分权政府,但是由于各政党之间存在纷争,以至于被暂时搁置下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立法、司法制度与苏格兰、北爱尔兰大不相同。同样,苏格兰的法律与英格兰的法律也有不少的差异。虽然北爱尔兰有不少议会法令,但大部分都遵从英格兰的惯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拥有全国统一的最高法院(上议院),目前英国许多立法适用于英国全境。
英国司法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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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有着悠久的议会民主传统,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为国家元首,目前是伊莉莎白二世。英国的立法机关,也就是议会,目前拥有两个议院。下议院地位较重要,上议院主要是修订法律的机构。
行政机关由首相领导,英国现任首相为工党的托尼·布莱尔。通常,首相是在下议院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领袖。该政党其他主要成员与首相一起组成内阁,即主要的行政机构。
从严格意义上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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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有着悠久的议会民主传统,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为国家元首,目前是伊莉莎白二世。英国的立法机关,也就是议会,目前拥有两个议院。下议院地位较重要,上议院主要是修订法律的机构。
行政机关由首相领导,英国现任首相为工党的托尼·布莱尔。通常,首相是在下议院拥有最多席位的政党领袖。该政党其他主要成员与首相一起组成内阁,即主要的行政机构。
从严格意义上讲,英国并非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但现任政府最近在苏格兰及威尔士成立了地方分权机构,如设在爱丁堡的苏格兰议会及设在卡地夫的威尔士议会。英国还试图成立北爱地方分权政府,但是由于各政党之间存在纷争,以至于被暂时搁置下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立法、司法制度与苏格兰、北爱尔兰大不相同。同样,苏格兰的法律与英格兰的法律也有不少的差异。虽然北爱尔兰有不少议会法令,但大部分都遵从英格兰的惯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拥有全国统一的最高法院(上议院),目前英国许多立法适用于英国全境。英国司法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
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法国政党制度 :
采用两党制。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政党地位,但政党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后,两党制正式形成。垄断资产阶级通过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家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
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公民权利制度
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联邦宪法和法律一方面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保护、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选举权等权利;另一方面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此外,各州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也有规定。实际上公民的权利受制于个人拥有的财产,享有充分自由权利的只能是资产阶级。
法国的政治制度其实一直处在变化之中,没有美国英国那么稳定。很多东西也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比如总统任期原来是7年,最近几年(好像是2000年)改为5年,原来不限制连任,现在好像也限制2届了,我们现在总过于强调制度的作用,但其实看法国其实人的作用也是不小的,不然怎么没出现长期的准独裁总统,宪法虽然可以规定,但宪法也可以修改,关键还要看掌权者和人民的总体力量对比了,在一个85%是农民的国家,再完备的宪法也可能是废纸,在一个公民权力充分,社会进步程度高的国家,即便没有严密的成文宪法一样可以天下大治。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1,法国第五共和国似乎还没出现弹劾总统的先例,也就是说没启动过弹劾程序。但是有因为全民公决不过半而下台的,比如戴高乐。最近似乎有弹劾希拉克的迹象,而且最近几年法国似乎加强了议会对总统的监督力度-----法国两院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宪法中关于弹劾总统的条款。据报道,宪法修正案得以通过,在总统没有履行义务致使其职务与责任明显不相称时,议会将有权对其进行弹劾。当然弹劾程序非常苛刻,即使弹劾了,裁定估计得送到宪法委员会去。按照法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得到58名议员的签名,才能将弹劾议案提交到法国国民议会。此后还必须以相同的条件分别在下院(就是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获得通过。通过后估计是送到宪法委员会,而宪法委员会其实相当于元老院,根据1958年宪法第56条之规定,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为九人,任期为九年,不得连任。宪法委员会成员每三年更新三分之一,成员中三名由共和国总统任命,三名由国民议会议长任命,三名由参议院议长任命,各前任共和国总统是宪法委员会当然的终身成员。所以想真正扳倒法国总统,是很难的。
2,总理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派中任命,也就是说,总统的任命自由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议会多数和总统不是一个阵营的时候,也就是常听说的“左右共治”。法国《新观察家》社论曾说,当议会多数派跟总统多数派一致时,总统是“无可争议的君主”;当这两者不一致而出现共治时,总统则形同“赋闲的国王”。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宪法虽未规定须由国会同意,目前则由国会行使同意权,总统则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解散国会,将法案交付公民投票,行使部分权力时不必总理副署。法国第五共和实施将近三十五年,最近十馀年出现两次左右共治局面,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八年,以及一九九三年迄今。法国总统必须任命国会多数党派人士出任总理,因此,可能出现总统与总理不同党派。虽然宪法明定总统与总理的职权,可是实际上有些职权无法完全区分,例如外交与经济密不可分,无法一分为二。总理所属政党如果在国会占了多数,与总统不同党派,总统的权力式微,总理权力上升。总统与总理同一党派,总统的权力则高度集中。所以人民可以选择不同的多数,不用担心总统独裁。法国总统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1958年宪法第12条规定,当总统或政府同国民议会发生冲突时,总统在同总理、议会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力解散国民议会,重新进行选举。但大选后一年之内,不得再解散国民议会。总统的这项权力可以有效地制约议会中的反对派,对付政敌,从而保持政府的稳定。所以议会真的要弹劾总统是要冒着被解散的危险的,但是总统也不能总解散议会,况且总统也不能总当总统,一旦下台,他就没那么大权力了,所以为自己考虑总统也不会为避免被弹劾而轻易解散议会的,那样很可能会下台后身败名裂被报复得很惨的,做人总得留点后路的。
3,议会制衡政府主要是行使不信任案,如果议会对政府通过不信任案,那么总理是要辞职的。所以在法国总理比较难做,既要和总统保持比较好的合作关系还要对议会负责,在权力的实际运作中,总理“在煤堆干活”,出事背黑锅,总统则居高临下,谁也动不得。一位前总理这样比喻过,总理是总统的“保险丝”,总统叫熔化就熔化。这种体制带有戴高乐将军的个人色彩,此乃形势使然。然而,即使戴高乐,他也针对任期过长采取了因应做法,经常就国事举行全民公决,借以检验权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选举外,公决举行过4次,且每次都将自己的去留做赌注。1969年,他提出的一项行政改革遭公决否决,他当即宣布中止总统职务,请人民另择贤能。其后的总统虽继承了7年任期,却很少搞全民公决,4位总统30多年只搞过3次。这给民众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选的总统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检验。
另外谈一点总理对总统的制约,法国总统的很多命令都是要总理副署的,否则不能生效。这个和中国古代的宰相副署权一样,很多人以为中国古代皇帝什么都说了算,其实是天大的误会,很多朝代都有不成文的规矩,皇帝的诏书不经过宰相是不能生效的,有的时候即便生效,效力也很低很低,只是到了明朝和清朝,相权才被大幅度削弱,但是文官集团对皇帝的牵制仍然是很大的,有名的比如明万历朝的历史就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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