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与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18:37:51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与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A C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与
主犯从犯相信不用解释了吧,起次要作用嘛~
至于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与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 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 关于牵连犯和吸收犯的一个问题我自己想象了如下的案例:1:某甲欲拦路抢劫某女子乙,见乙貌美遂动邪念,在抢劫完财物后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害怕乙将此事声张,将乙杀害.在该案件中,甲的 9.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有没有懂法律的大神帮帮忙2.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后,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3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了财物,则关于甲的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 )A. 法令行为B. 自救行为C 、张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窃取了财物后,为李某窝藏脏物.张某窝赃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在一段时间内在某场所测得几个环境噪声A声级数值为65、62、58分贝,试用等效连续A 声级表示该场所的环境噪声是多少分贝? 某商场参加财物保险,保险金额为4000万元,保险费率为0.75%,由于事故,损失物品是不是150万元? で和へ在表示在某场所做某事时的区别学新标日初级上时先是学到,场所+で+动词表示在某场所做某事:如学校で勉强します后来又学到:场所+へ+ 动词 ます形 去掉ます:也表示在某场所做 光电池在光线昏暗能工作么 王某抢劫李某,成功抢劫逃跑时,李某开车将其撞倒,王某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正当防卫? 某商场参加财物保险,保险金额某商场参加财物保险,保险金额为4000万元.保险费率为0.75%,由于事故,损失物品价值达65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500万元,这样商场实际损失了多少万元? 请帮我计算一下用电量某场所三天10000元电费,电费单价为2元,每天运作8小时,请问这场所的功耗是多少 在某条高速公路上依次排列着A,B,C三个加油站,A到B的距离为120千米,B到C的距离也是120千米.分别在A,C两个加油站实施抢劫的两个犯罪团伙作案后同时以相同的速度驾车沿高速公路逃离现场,正在 刑法案例题刘某深夜到张某家盗窃财物,在离开现场时遇到下夜班的张某,二人撕打起来,刘某为尽快逃跑,拿起折叠椅将张某打伤,张某奋起反抗,致刘某重伤.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请问,植物细胞内,将葡萄糖分解为丙酮酸的场所是什么,合成蛋白质的场所又在哪里? 某学校举行蓝球友谊赛,规定;胜一场记3分:平一场记1分:负一场记0分:已知某队在第一轮比赛中共积8分其中胜的场所与平的场所相同,负的场所比胜的场所多一场,问该轮在此场比赛中共负 几场? 某商场参加财物保险,保险金额为4000万元.保险费率为0.75%,由于事故,损失物品价值达65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500万元,这样商场实际损失了多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