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与刺史一样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23:52:52

州牧与刺史一样吗?
州牧与刺史一样吗?

州牧与刺史一样吗?
州牧与刺史这两个官职由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两者职能基本相同,有时候容易引起混淆.
牧之一职,起源极早.传说舜时置天下为十二州,设立州牧,一称州伯,牧在这里是管理的意思,也就是各个州的行政长官.夏代天下为九州,也有州牧,职能同舜时.到了商周两代,牧也还是地方长官,季就曾担任牧师.应该说明的是,这时的牧,并不任职于地方,《礼记.曲礼下》记载: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八命之类的人物,出于地方,入朝辅佐天子.负责监察、监督诸侯.同时,在夏代到周朝还有牧人、牧正等官掌畜牧,和牧或者牧师不是一回事.
秦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立监察御史,监督各郡.
汉朝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设立这一职务,到了汉惠帝三年,开始派遣御史监察三辅,监督词讼,后来各州又都设立了监察御史.汉文帝十三年,因为有些御史不能奉公守法,为了制约他们,于是派出丞相史出刺同时监督监察御史.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召回了各州监察御史并不再设置,元封五年,设置部刺史一职,巡查各州郡守,“部”也就是州,“刺”是检举不法的意思,“史”是皇帝所使的意思.当时的刺史并不处理地方政务,主要是负责督察郡守,汉代制度,刺史掌管六件事:1、地方各豪族大户是否触犯礼制并田造宅、以强欺弱、以众欺寡;2、郡守是否奉行诏书、遵守典制,有没有背公向私、曲解诏书以自谋利、侵扰百姓、聚敛为奸;3、郡守是否任意断案、不秉公执法以及治内自然灾害和妖异祥瑞、流言蜚语;4、郡守是否为国家公正选拔人才;5、郡守子弟是否横行不法;6、郡守是否勾结豪强、收受贿赂、损改正令.
到汉成帝绥和元年,丞相翟方进、大司空何武上奏,认为古代的时候选用诸侯中贤能的人担任州伯也就是牧,当时的部刺史担任的是牧伯的职责,考评大吏,按照《春秋》之法,以贵理贱,不以卑临尊,刺史本身官秩仅六百石,却考察官秩二千石的郡守,身份和职责不相吻合,要求停派刺史,改用州牧,汉成帝批准了他们的意见.这次实际上只是把刺史的名称改称州牧,官秩提高到真二千石,实际职能并没有变化.汉哀帝建平二年,丞相朱博认为过去刺史官据下职,秩卑赏厚,又有向上升迁的动力,所以工作积极,而州牧由于本身官高禄厚,只是自守其位而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又奏请汉哀帝将州牧复改为刺史.汉哀帝元寿二年,哀帝身死,汉平帝即位,王太后临朝称制,任用王莽主持朝政,事事好古的王莽自然就又把刺史改成了州牧.在西汉时期,州牧和刺史虽然主管考察地方官员,但都是中央官员,在地方上没有治所,每年乘坐传车(驿车)周游所察州郡,东汉时才有自己的治所.
在西汉时,州牧或者刺史每年秋分出巡,年初返回京都汇报,到了东汉光武建武十一年,州牧开始常年驻守地方,自行考评官吏.这是州牧权力开始增大的起点.到建武十八年天下为十三部,(降司隶校尉部为十三部之一,裁去朔方刺史部,改十三州为十二州.)外十二州置刺史,司隶校尉司一部.这次改动延续了一百四十六年,到汉灵帝中平五年,由于黄巾起义等动乱的打击,迫切需要加强地方统治,于是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像刘焉、刘虞等都是在此时由朝廷九卿之位出任州牧,位在郡守之上,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州也是在此时变成了行政区.东汉末年,各州或置牧,或置刺史,以任职者资望轻重来定.
魏晋时刺史、州牧者一般都由将军兼任,并有都督之职,权力大的为使持节都督,权力小的为持节都督,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府官理戎;做刺史而没有将军之职的,叫做单车刺史,一般都由庶族担任,《通典.职官一五》说: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有职无权,当时的官员都不愿担任此职.
三国时起,由于实力割据,有一些遥领的州牧、刺史,就只是虚衔了.东晋时,由于偏寓江南,侨置了一些州郡,这时有些刺史管辖的地域要小很多,南朝沿用晋制,每州设立刺史一人,分为领兵刺史(第四品)和不领兵刺史(第五品);北魏地方官分州、郡、县三级.州长官分为州牧(从二品)、上州刺史(第三品)、中州刺史(从三品)、下州刺史(第四品).天赐二年(公元405年),又诏诸州置三刺史(用六品者),宗室1人,异姓2人,此时刺史和县令亲治其民,郡守反倒成了虚衔.北齐分州为九等,也由不同官秩分守州牧或刺史之位.北周亦行州、郡、县三级地方制.但均以户之多少确定州、郡、县命官的高下,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这时已经由部刺史改称总管刺史,均加使持节诸军事,成为常例,刺史的职责还是六条,但和汉朝已经大不相同:1、先治心,加强个人品德修养;2、敦教化,维护社会风气;3、尽地利,发展地方经济;4、选拔人才;5、掌管刑讼;6、均赋役.此时州牧、刺史已经完全变成了地方行政官员.
隋朝承接北周体制,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同北齐一样也把各州分为九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到开皇三年,取消了名存实亡的郡这个行政级别,以州直接统领各县,这时的刺史实际上就是太守了.各州有驻兵的,就又刺史带军职统领,隋炀帝后来设立都尉,掌管各州兵马,刺史就不再带兵了.隋炀帝大业初年,曾经罢州置郡,设立司隶台,司隶大夫一人负责巡查京几,司隶刺史十四人巡察几外诸郡.
唐朝武德元年又罢郡置州,置刺史,雍州置牧,自来雍州所辖为三辅之地,高门大姓甚众,所以才会被特殊对待.到了神龙二年,分天下为十道,每道设巡察使二人,这时刺史只是作为太守的另一个称呼,其原有的监察职能已经被巡察使代替了.此后又有按察使、采访处置使(有戍卒之处称为节度使),至德年间,又改采访使为观察使,并兼领都团练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后来诸道名称又有所变化,但是观察使行使的都是以前刺史和州牧的职责,刺史的地位又进一步降低,成为纯粹的地方行政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