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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7 1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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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 诵读经典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品味书香,诵读经典 今天读了姜戎的,与其说读,不如说补.因为几个月前就在家乐福的书架前读过一半.从翻开第 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袤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 切亲密接触.于是平生第一次为了一本书而足足站了半天,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饥渴,全神贯注,象是着了魔.最 终还是一个电话把我从书里拉了回来.今天补读这本书,却是越读越不忍心看下去.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狼 的命运.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 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 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随着 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 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 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 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 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 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 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于是有了成吉思汗.于是有了 横扫欧洲的蒙古骑兵.朝鲜战争结束后,艾森豪威尔告戒美国军人永远不要做两件事,一是永远不要进攻莫斯 科,二是永远不要和中国军队在陆地作战.然而,他可能忘记了这组矛盾其实在一千年前就有了答案.当年火烧 莫斯科的正是这帮狼图腾的血性中国人. 说起草原,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幕可能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可以豪情万丈的踪马 驰骋,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狼为这幅美景所立下的 功劳. 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 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 着蚊虫的数量. 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 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 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 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 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 20 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 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罢了,罢了,不读也罢,就让草原的腾格里来惩罚那些在草原展开屠杀的人好了,就让黄沙掩盖那些所谓的 文明好了.种什么样的因就得什么样的果.人类.哎~~~~~ 在长期的自然界的生存斗争中, 人和狼都积累了 自己的生存手段,暂不讨论其中狼的睿智、勇敢,单是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 而言,我们便对狼之精神可见一斑.而最伟大精深的是最后作者纵观了中国的发展史,探讨了各个朝代、 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讨论了农耕、游牧、狩猎等不同时期的民族性格,是民族性格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方 向.并且作者旁征博引,纵古观今,还将世界发展与我们联系起来,最后使我们看到社会发展的源泉、中 \x0c国发展的源泉乃是千千万万中国人们之精神.我们呼唤狼的精神,唾弃羊之懦弱、摒弃千百年来儒家思想 之糟粕,中国才会真正的站立起来! 从这么多的故事,也使我这个从小认为大灰狼的故事中走了出来,给狼一个公平和平等的机会,接受 人的评判.如今狼已成为一种精神,从小故事中总结而来狼的处世哲学,以便自己能够牢记.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 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 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 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 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 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 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 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品味书香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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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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