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比和比喻的区别是不是,类比重在同类事物的比较,是一种表现手法.而比喻重在以同类的相似之处表达观点,是一种修辞手法?2.“(南国)之秋比起北国之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 这是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05:51:20
1.类比和比喻的区别是不是,类比重在同类事物的比较,是一种表现手法.而比喻重在以同类的相似之处表达观点,是一种修辞手法?2.“(南国)之秋比起北国之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 这是类
1.类比和比喻的区别是不是,类比重在同类事物的比较,是一种表现手法.而比喻重在以同类的相似之处表达观点,是一种修辞手法?
2.“(南国)之秋比起北国之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 这是类比
我怀恋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 这是比喻
我这么判断对吗?
1.类比和比喻的区别是不是,类比重在同类事物的比较,是一种表现手法.而比喻重在以同类的相似之处表达观点,是一种修辞手法?2.“(南国)之秋比起北国之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 这是类
比喻是把一样东西比作另一样东西.
而类比是两种东西有同样的特征才放一起比较的.
比喻和类比,宛如两朵艳丽的奇葩,开放在语言艺术的广阔天地里,它们平凡而又神秘,相似而又相异.
请看以下两例.
①天上也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只有几片薄纱似的轻云,平贴于空中,就如一个女郎,穿了绝美的蓝色夏衣,而颈间却围绕了一个段绝细绝轻的白沙巾.(郑振铎《海燕》)
②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王充《订鬼》)
以上两例,一为比喻,一为类比.就其结构形式而言,均由主客体两部分构成,且常有“如”与“犹”之类联结词,这是他们在表现形态上的相似之处,因而又是极难区分之处.面对这类语言现象,倘要论及孰为比喻,孰为类比,如果单以结构形态为据,恐怕很难辨得清.但是,若能透过现象寻其本质,却也不难找到区分的方法.
从例①中可以看出,作者以“穿了绝美的蓝色夏衣,而颈间却绕了一段绝细绝轻的白纱巾的女郎”设喻,借以描纱飘浮着“几件薄纱似的轻云”的皎洁无比的蔚蓝色“天空”,形象地勾勒出淡雅秀丽的夏日海空气象.用作本体的天空属自然范畴,用作喻体的女郎属人类范畴,二者是本质不同的两类事物,然而在形态上却有着相似的特点:蓝色的主体上衬着白色透出艳丽迷人的魅力.例②将“人病见鬼”与“伯马之见马,庖丁之见牛”相类比,用以证明“病者所见非鬼”的观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由于神志高度凝聚,进人迷离恍惚的境界,出神入化,形成错觉;同理,人体病痛,精念存想,忧愁恐惧,神志恍惚,便会“见鬼”,与“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当属同类,既然“伯乐、疱丁所见非马与牛”,所以“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两相类比,有力地否定了鬼的存在,闪烁着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熠熠光辉.
透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例①与例②结构相似,手法不同,例①是比喻,例②是类比,例①中用作本体的天空和用作喻体的女郎是本质不同的两类事物,且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似点,故得以构成比喻关系.例②中用作本体的“人病见鬼”,与用作类体的“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是本质相同的一类事物,幻觉乃其共同特点,因而形成类比关系.
由此看来,用作本体和喻体的两事物,非同质同类,是形成比喻的前提;有相似点,是形成比喻的关键.用作本体和类体的两事物,同质或同类,是形成类比的前提,有相同或相似点,是形成类比的关键,这是比喻和类比的分水岭.
构成比喻的两事物,之所以必须是非同质同类,其原因在于同质或同类事物之间,只存在对比或类比的关系.如:
③南声函胡,北音清越.(苏轼《古钟山记》)
④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
例③是同类事物形成的对比,例④是同质事物形成的类比.
用作类比的两事物,之所以必须同质或同类,因为“类”者,属性同也.只有属性相同的事物,才有构成类比的可能和价值.如:
总之,比喻和类比,各具特色,尽展所长.
2、你的判断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