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在南宋和明朝有什么新发展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18:38:05

儒家思想在南宋和明朝有什么新发展
儒家思想在南宋和明朝有什么新发展

儒家思想在南宋和明朝有什么新发展
中国儒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的儒学
被推誉为理学开创者的北宋五子(周敦颐、张载、邵雍、程颢、程颐),无一例外地都是借阐发《易》理来建立他们的理论体系的.
性理学以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道统和复兴儒学为己任.不过,他们所要复兴的儒学,主要不是政治制度层面的儒学.因为,汉唐以来政治制度层面的儒学虽然也有某些变化,但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础,它一直受到当权者的全力维护,而并未中断.因此,性理学家所要复兴的儒学,主要是伦理道德、身心修养层面的儒学.他们希望重新充分发挥儒学道德修养方面的社会功能,夺回被佛、道占据了七百年优势的身心修养、思想理论领域.再则,性理学所复兴的儒学,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也都与先秦原始儒学有了很大的不同.
宋明清性理之学对儒学的重大发展,是与它积极吸收和融合玄学、佛教、道教(和道家)的理论为己所用分不开的.理学所强调的“天理当然”、“自然合理”等,当然与玄学的“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王弼《周易略例·明彖》),“依乎天理”(郭象《庄子·人间世》注),“天理自然”(同前《齐物论》注),“自然已足”(王弼《老子》二、二十等章注)等思想有联系.而理学核心理论中的“理一分殊”、“体用一源”等,又显然吸收于佛教,其中尤其是与佛教华严学中的“法界缘起”,以及“六相圆融”、“理事无碍”等理论的启发有关.至于王阳明著名的“四句教”:“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卷下),则更是明显地表现了儒佛的融合.
宋明性理学的兴起和发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恢复了儒学作为伦理道德、身心修养层面的社会功能,从而与作为政治制度层面的儒学相呼应配合,进一步强化了儒学在社会政教两方面的功能.宋明以后,儒学这种两个层面两种社会功能的一致化,使得许多本来属于伦理修养层面的问题与政治制度层面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而分割不清.而且由于伦理修养层面是直接为政治制度层面服务的,常常使得本来建立在自觉原则上的规范,变而为强制人们接受的律条.而这种以“天理”、“良心”来规范的律条,有时比之明文规定的律条更为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