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是君主权利受限制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6 18:36:34
英语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是君主权利受限制吗?
英语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是君主权利受限制吗?
英语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是君主权利受限制吗?
国家元首 是一位君主( 皇帝 、 国王 、 大公 等等, 教皇 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堶的其他 公民 (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 独裁者 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砹别的阶层( 贵族 ),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确实是有这么一层定义
君主立宪制的意思就是由国家的君主来制定宪法,君主同样受到宪法的约束,宪法大过君主
但是不要以为君主制定宪法就可以自己定了,因为宪法的通过还要靠英国议会的认同和许可才可以颁布
就是君主权力受法律限制,君主世袭,但只是国家象征,对外代表本国,议会(内阁)掌有实权,首相主持国家事务。
君主立宪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其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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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其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与产生的方式,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利范围也各不相同。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从价值选择来看,不难发现,这实际上也是人为地将法理与情理结合在一起的制度设计。法律固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但“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固有矛盾从未消失过;法官固然是精通法律的,但存在着机械执法、无视情理的可能性。来自社会的陪审员们虽然不懂法律,却懂社会情理。一个人难以代表复杂的社会心理,但来自方方面面的12个人应当说差不多了。知晓情理的陪审团和精通法理的法官结合在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巧妙的组合。这不等于诟病没有陪审团的诉讼模式,更不等于说不设陪审制度就必然会出现情与法的冲突。那么多大陆法系国家都没有陪审团,定然有别的结合方式,比如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理念应是相近的,即刚性之法和柔性之理的统筹兼顾。有一点还需注意,情理是柔性的和不具体的,但吸纳情理的途径和范围应是刚性的和具体的,严防情对法的随意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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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君主立宪制的基础是《权力法案》。
意义:
革命胜利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胜利后出现了长期政治的稳定局面,为英国资本主义顺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英国从此走上了世界工商业强国与殖民霸国的道路; 揭开了革命运动的序幕,世界现代史的开始。
内容: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全称《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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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君主立宪制的基础是《权力法案》。
意义:
革命胜利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胜利后出现了长期政治的稳定局面,为英国资本主义顺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英国从此走上了世界工商业强国与殖民霸国的道路; 揭开了革命运动的序幕,世界现代史的开始。
内容: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二、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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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含义是“王在法下”、“王在议会”。法律高于国王,国王也必须遵守法律。国王源自议会,国王通过议会才能统治国家。
不受限制
国王没有权利都在资产阶级手里
君主立宪制
亦称“有限君主权”。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
是资本主义的制度,王权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与以往的制度就是国家元首(皇帝或者国王)没有很大的权利了,能防止独裁
我国的根本制度指的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民主共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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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
亦称“有限君主权”。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
是资本主义的制度,王权受到了极大的削弱,与以往的制度就是国家元首(皇帝或者国王)没有很大的权利了,能防止独裁
我国的根本制度指的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民主共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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