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郡县制 分封制 郡国制 还有宗法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5:46:27
如何区分郡县制 分封制 郡国制 还有宗法制
如何区分郡县制 分封制 郡国制 还有宗法制
如何区分郡县制 分封制 郡国制 还有宗法制
最佳答案分封制是始于西周瓦解于春秋而在战国被郡县制所取代、与当时较低经济水平及不平衡政治状况相适应的地方行政制度,其特点在于A分封目的是巩固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国家政权,B分封对象主要有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C诸侯在封国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承担周天子所规定义务,D诸侯按爵位高低具有严格等级和享有不同特权,E是支撑奴隶社会的政治支柱,而封藩建卫,利于巩固初期统治和拓展疆场版图,但尾大不掉而致诸侯群起,成为春秋战国社会动荡的历史原因.刺史制:两汉时代较为盛行的封建国家监察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作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时期,逐步增加刺史的地方行政权和军权,监察区域州逐渐变成具有郡以上一级地方政权性质的地方行政区域,从而使得东汉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二级制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东汉未年,刺史执掌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发展. 行省制:元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京师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特点在于行省长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担任,目的是有效管辖空前辽阔的疆域,成为明清以后地方行政区划的典范.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对后世影响深远. 郡县制:产生于战国推行于秦朝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而在分封制瓦解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地方行政制度.战国最初设立县制,商鞅变法“废分封、行郡县”,秦朝推行郡县制.特点在于郡守和县令均由皇帝直接任免,目的为加强中央集权,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郡县制利于地方管理和民族团结,对后世影响极大.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