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8 02:48:05
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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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在刑罚宽严问题上,朱熹力主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他认为,“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谓坏了这‘宽’字”.他分析其原因时说:执法者或为祸福报应之说所迷惑.“多喜出人罪以求福报”;或者为“钦恤之悦”所迷惑,“以为当宽之罪而出其死”,凡遇罪当杀者,总为之开脱,以待上奏之后裁决;或为“罪疑从轻”这说所迷惑,以为“凡罪皆可以从轻”.他要求纠正这种有利于罪犯,有害于被害者的做法.“今人说轻刑者,只见所犯之人为可悯,而不知被伤之人尤可念也.如劫盗杀人者,人多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为无辜,是知为盗贼计,而不为良民计也”.朱熹的严刑主张,还具体反映在恢复肉刑,限制赎刑,严惩“奸凶”诸问题上.以“以严为本”为原则,朱熹还要求维护封建等级制,审理案件须先分清尊卑,上下,长幼,亲疏的区别,然后才判断其是非曲直.可见,朱熹的“以严为本,”最终是以维护纲纪伦常为其根本原则的,为了维护纲纪伦常,他不惜抛弃“直”与“不直”的是非界限,混淆罪与非罪的区分.
简述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法律思想
简述朱熹的法律思想.
简述朱熹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
西方以天平为法律形象,中国以水为法律形象的原因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和法律的含义
论述题:以《烛之武退秦师》为例简述《左传》外交辞令的特色.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
莫以善小而不为 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
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
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的历史背景
“毋以恶小而为之,毋以善小而不为.”的意思
朱熹的文章原文出处《送厦医序》曰:予尝病世之为论者,皆以为天下之事,宜于今者不必根于古,谐于俗者不必本于经.及观夏君之医,而又有以知其决不然也.盖夏君之医,处方用药,奇怪绝出,有
1.出身未捷身先死的作者及朝代2.连线不以小恶掩大善,不以众短弃一长.屈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朱熹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刘备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梅.刘向
简述朱熹的理学思想体系
总结归纳这篇文章的之,而,为,于,以,鞭
莫以恶小而为之的前一句是什么
误以恶小而为之的后一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