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9 00:48:40
自由,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自由,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自由,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中性词
自由是中性词
英译:freedom; liberty; latitude
1.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中》:“今方权宦羣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北史·尒朱世隆传》:“既总朝政,生杀自由,公行淫泆,信任羣小,随情与夺。” 唐 刘商 《胡笳十八拍》之七:“寸步东西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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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中性词
英译:freedom; liberty; latitude
1.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拘束。《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中》:“今方权宦羣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北史·尒朱世隆传》:“既总朝政,生杀自由,公行淫泆,信任羣小,随情与夺。” 唐 刘商 《胡笳十八拍》之七:“寸步东西岂自由,偷生乞死非情愿。”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巩仙》:“野人之性,视宫殿如籓笼,不如秀才家得自由也。”
2.法律名词。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之类均属之。
3.哲学名词。人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并有计划地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哲学上所谓自由,是指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自由的翻译在晚清开始使用,据熊月之研究,1900年《万国公报》从第136册起连载斯宾寒尔《自由篇)) , 1903年严复翻译出版了约翰·穆勒(John S. Mill)的on Liberty,定名《群己权界论》,同年,马君武将此书翻译定名《自由原理》出版,把西方的自由思想比较完整地介绍到了中国。
各类定义:
人们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却是如此混乱,以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释,甚至无法沟通。这里我自不量力,尝试着把各种自由的认识进行整理,探索自由的真意。
[自由渊源]
中国古代早由庄子的《逍遥游》等名篇为“自由”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在《汉书•五行志》中就有“自由”一词;汉朝郑玄《周礼》注有“去止不敢自由”之说。到宋朝时,“自由”已成为流行俗语。然而,中国长期处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广大人民是少有自由的,中国历史上还不象古希腊、古罗马那样出现过“自由民”阶级。
在古拉丁语中,“自由”( Liberta )一词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与“解放”同义。英语中的 Liberty 即源自拉丁文,出现于14世纪。而 Freedom 则在12世纪之前就已形成,同样包含着不受任何羁束地自然生活和获得解放等意思。在西方,最初意义上的自由,主要是指自主、自立、摆脱强制,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人格上的独立。
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这种决定当然是有条件的,是受到自己本身的能力、掌握的信息、外界环境的制约等限制。但是人的意识可以自己按照各种条件的约束,自主的选择如何行为。如果这种选择是发自内心的选择,就可以说是自由了。如果是受到了外界的强制和干涉,就是不自由了。这就是佛法所说的:“你自己求的,你想要的别人不愿干涉。”这个自由的准确称呼是自由意识,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自由意识下,无论自由意识会带来什么后果,人都会自愿承担,这就是人的如意选择和尊严。无论基于什么目地,对自由意识的干涉都是违反人的本性的邪恶行为。
从社会学说,自由是不要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对于与他人无关的事情,是人自己的事情,那么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事情,就必须服从不侵害的原则。否则,这个行为必然受到反击,至少是思想上的厌恶和不满。没有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善行,就是自由的行为,而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恶行,就是不自由的行为。正常的社会是鼓励善行,惩罚恶行的,并通过赏罚归正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发生,保护人们行善的自由。
从法律讲,自由就是不违法。然而实际上更复杂,因为法律有善法和恶法之分,善法是符合社会学的要求,限制侵害他人的行为的。而恶法是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只有按照其规定的行为才是允许的。因此,在实行善法的地方,社会学的自由和法律的自由是基本一致的。而实行恶法的地方,法律是限制自由的行恶的工具了。
从政治方面看,自由是人们有权选择自己赞同的执政者,也有权不选择自己不赞同的执政者。就像《道德经》说的,执政者是要“以百姓心为心”,完全按照百姓的意愿管理国家。如果执政者不能做的时候,百姓有权更换,选择能够真正“以百姓心为心”的领导者。现代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保护人们的政治自由,尊重人们的自由意识,维护人们行善的自由,并制止侵害他人的恶行。
萨特说,人是生而要受自由之苦。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实质上是一种不“自由”,因为人无法逃避选择的宿命。人是社会的动物,因而人无可逃避地会去选择了解,选择去爱周围的人,这是生而为人的天性。但是,每个人生来又都是不同的,就像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况且,人的心灵比树叶上的脉络更复杂,阴暗,所以,这就注定人和人之间永远无法去真正的理解,我就是我,我注定不能用我的思维去理解别人。如果两个人真的硬要了解对方,因为爱或是别的原因,那么当我越是努力去理解,就会发现其实两个人的距离只有越来越遥远。因为越是了解,就越能明白我们之间的距离,心的距离,思维的距离,心的形状是多么的不同,爱会淡去,了解的欲望将会变成疏离的渴望,因而人注定是孤独的。我们渴望一个大同的世界,可是如果世界真的只有了一个思想,那又将是一个怎样可怕又阴冷的世界,就像EVA里人类补完计划所展示的那样。从1789年至今,全人类都在为自由,为了选择的自由而奋斗,在那样的时代,拥有了自由的人高呼“ every man will be a king"。可是现代,我们却发现我们从不自由到自由,从孤独无助到无助孤独,从一个怪圈进到又一个怪圈,哪里才是出路,或者我们根本无法逃避我们生而为人的宿命?
我不要自由,谁要自由!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与企业未来》一书中提到: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富不过是在自由价值观普及的社会里,无数个人活动的副产品。在个人自由得到最大保障的社会,民众的智慧空前活跃,创新的东西也会不断被提出,财富作为副产品也会像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管理则没有这样的功能,管理可以聚拢现有的智慧和力量,会创造一时的强盛,但会使智慧之源枯竭,为强盛的土崩瓦解埋下伏笔,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导向死亡。”
只瞩目科技与财富的繁花,却忽略了它赖以生存的自由土壤,甚至鄙视仇视自由,这是其他文化模仿西方文化屡败屡犯的通病。
[编辑本段]基本概念
对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个人体质、欲望、财富、世界观价值观及理想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因素和内在因素。
自由是人类在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的前提下,渴求实现人生价值,提高生活质量进而提高生命质量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由于存在自然条件和内在条件的局限性,这种取向有时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自由还是一个非常具有时限性和相对性的概念,因此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个体对自由的看法是不同的。
从意识形态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人们更看重感性意义上的自由,而感性的自由更容易和外部世界发生冲突。
而理性意义上的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尊重,是人类个体、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走向文明和发展的必然的先决条件。
所谓自由,不应该想要寻求谁的施舍,即使被束缚,只要心不被压制,对于自己而言随时都可称之为自由。
[编辑本段]关于 自由的诗歌
裴多菲• 山陀尔(1823—1849)是匈牙利著名的爱国主义战士和诗人。
而裴多菲的不朽诗作《自由与爱情》,原文为Life is dear, love is dearer. Both can be given up for freedom
在1929年由“文联五烈士”之一的中国著名诗人殷夫翻译过来,译文如下: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殷夫的译诗,考虑到中国律诗的特点,把每一句都译成五言,且有韵脚,所以读起来朗朗上口,最为人们所熟悉。不过,这种译法对原诗的面貌作了较大的改动。
后来,著名翻译家孙用曾对《自由与爱情》进行了重新翻译。译诗刊登在1957年第2期的《读书月报》上:
“自由,爱情!
我要的就是这两样。
为了爱情,
我牺牲我的生命;
为了自由,
我又将爱情牺牲。”
当代著名翻译家、作家兴万生,曾翻译出版了《裴多菲抒情诗选》一书,他将这首小诗又作了如下的诠释:
“自由与爱情!
我都为之倾心。
为了爱情,
我宁愿牺牲生命,
为了自由,
我宁愿牺牲爱情。”
关于自由的地名
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国名来自突厥语,含意为“自由之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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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中性词
大多数都做褒义词用,指事物的独立,是尊严的象征;即便做贬义词用也是引申意:散漫。
褒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