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建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8 03:18:58
如何理解社会建设
如何理解社会建设
如何理解社会建设
在以往的词典和党的文献中并没有“社会建设”的概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变迁加剧,利益的调整和矛盾的解决愈加迫切,而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尤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因此,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社会建设”的概念随之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社会建设作为我们的四大建设,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主题之一,强调要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那么,什么是社会建设?为什么要提出社会建设并把其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上?社会建设的含义是什么?前不久,清华大学知名学者李强教授在“学术前沿论坛”上对这些问题给与解答和阐释.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加深对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建设论述的理解和学习,本刊特刊出经修改后的这篇讲稿.——编者 为什么提出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的概念过去我们用得不多,社会学者过去常用的是社会政策、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概念.为什么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将社会建设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提出来,作为四大建设的主题之一提出来?我理解有五方面的意义: 李强CFP供图 第一,社会建设突出的是其“社会性”.所谓社会性,指的是社会的总体利益、共同性.社会是由不同阶层的人群构成的,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的阶层分化更突出了,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既然有不同的阶层,那么究竟怎样才能代表全社会呢?这确实是个难题.200多年以前英国重要思想家边沁曾经提出“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个理念很好.社会虽然是由不同人群、各个阶层构成的,但我们应该强调它的总体最优,这也就是意大利社会学家维弗利度·帕累托提出的“帕累托最优”. 那么,我们现在强调的社会性和改革以前强调的社会性有什么差异?其实改革以前强调的是单位性而不是社会性.单位制时期,从来没有建立过一个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或公共政策体系,各个单位形成了不同的小圈子,只重视小圈子内部的共同性、强调小群体内部的最优,而不重视全社会的最优,因而无法实现社会的整体利益.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当我们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的时候,问题就都暴露出来了.市场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流动的社会体制,而单位制将医疗、住房、养老、福利等都限定在单位之内,如果不改变单位体制,就无法与市场接轨.但是,如果与市场接轨,原来的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福利保障等就成为严峻的问题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用14年的时间,到2020年建设一个能够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一个全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建设的突出特征在于它的“社会性”. 第二,社会建设是要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以民生为主体的社会建设,这和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是一致的. 社会上人们的需求层次有很大差别,不可能按照最高的需求满足.社会建设强调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尤其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是最重要的,所以在社会建设中应更重视弱势群体的需求. 第三,社会建设的提出,也是针对过去片面强调GDP、单纯强调经济指标的做法的纠正.我国经济改革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成果非常突出.但单靠经济建设无法解决目前众多的社会问题,经济建设中产生的很多问题需要社会建设去解决. 第四,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在于它强调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改革以来我们在经济方面的发展非常突出,但与此同时,社会方面的问题也暴露出来了,近些年,社会矛盾反而更突出了.调查显示,群体性事件,无论是事件总数还是百分比,上升速度都很快.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社会问题会更加突出.经济改革本质上是利益结构的调整,利益结构的调整当然会有些人获利多一些、有些人获利少一些.我曾提出“四个利益的群体”,指从改革中利益获得和丧失角度将中国社会分为四个利益群体,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简言之,改革后利益分化了,而分化会带来新的矛盾.社会分化会引发很多新矛盾,而社会建设的提出就是要缓和与解决这些矛盾. 第五,社会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社会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理解,改革以来我们也在不断地修正.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强调社会分配的结果要公平,即认为如果收入不均等,收入差距比较大就不公正.但后来变成了平均主义,公正的概念走向了极端、走向了偏颇.我们今天对于公正概念的理解,是主张机会的公平、程序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强调要统筹考虑问题,我们对公正的理解在不断地深化. 社会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了社会建设六大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教育.对于中国来说,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最终目标是要提高全体国民的教育水平.从获益角度来看,一个人越是受高水平的教育,将来的教育收益率就越高.但基础教育获益的主要不是个人,而是全体国民和整体国家.所以,我们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最重要方面是要提高全体国民的基础教育水平.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但是,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显示,我国25岁以上的人均受教育水平只有7.4年,这个水平太低,即使像韩国这样的国家都达到约12年的水平了.从保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应该首先提高基础教育的水平,提高全体国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这样国家的发展才有基础. 第二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一个国家要想平衡地发展,减少社会矛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让人人都有工作.我们国家最大的特点是劳动力人数多,相对于今天的需求看,甚至有剩余.到2006年底,有劳动能力的人(一般是指17岁至60岁),差不多达到了7.9亿,一个国家要想给7.9亿人找工作,难度非常大.所以,从社会建设的角度看,各级政府、各个单位都应该思考社会的整体利益.从国家的层面看,就业不是纯粹个人的事情,政府非常重大的责任在于创造就业机会. 第三是收入分配.这是人们最关心的.今天无论是地区还是城乡的收入分配,差距都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短期内缩小差距,确实也不现实.关键还是要做到合理、公正.老百姓反对的是不合理、不公正的差距,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可见党中央很重视收入差距问题. 第四是覆盖城乡居民的保障体系.这是社会建设核心的内容.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广泛,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线、低收入者的问题、社会救济问题、住房保障问题、养老问题,等等.党中央下决心要建立这样一个保障体系,非常重要,但也需要时间.对于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建设,绝不能指望一下子把问题都解决,不能一下子做到大家都一致.当然,最终目标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得到维护. 第五是医疗公共卫生体制.社会建设问题涉及很多方面,如住房、养老、妇女儿童等,但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什么要特别突出医疗呢?这确实因为我们在上世纪90年代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很大一部分人被排斥在公共卫生保障体系之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涉及人的生命健康,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当然要重视. 第六是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应通过一套社会机制的建设来解决当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当然,社会矛盾的缓和、社会利益的协调难度是很大的,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往往也是社会矛盾凸现的时期.所以,社会管理机制的建设绝对不能忽视. 正确认识社会建设与民生问题 社会建设与民生是共和国建立以来,几代党的领导人长期思考的问题.我们的共和国刚刚建立的时候,毛泽东提出的口号就是公平正义、就是民生,虽然他没有使用社会建设这个概念,但他主张的社会强调共同利益,强调社会的总体利益、社会的共同性. 在社会建设和民生问题上,我们应吸取哪些经验教训? 一是防止走极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目标是民生、公平、公正取向的.但是,后来公平走向平均主义,走向极端均等化.今天,没有人认为这是正确的.一个以民生、公平、公正、社会总体利益为取向的社会怎么会走到完全相反的方面呢?要认识到,民生这个概念不能极端化,极端化以后容易走向“民粹主义”,产生极端贫民化的倾向,最终造成的是普遍的贫穷,而不是社会的进步.数据证明,我们社会结构的特征是底层群体太大,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民粹主义.所以我们要警惕,应该重视广大民众的利益,但不应该走向民粹主义.此外,近年来贫富差距确实比较大,出现了某些暴富的群体,其中有些人的暴富是钻了政策的空子、是偷税漏税违规的.这样背景下的暴富,当然会使广大公众产生很大的不公平感,这些不公正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所以,当前的社会建设和民生应该防止出现上述极端的倾向,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建设道路. 二是处理好改革要惠及多数人和社会分层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方面的社会层化现象很突出,出现了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群体.不同阶层的存在是现实,我们要处理好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各个阶层利益是有差异的,而改革的具体措施常常会对某些阶层的利益大一些,对某些阶层的利益小一些,而有些阶层甚至利益受损.所以,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惠及多数人.作为改革出台的措施,目标应该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党中央提出和谐社会建设要让大家各得其所,使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正是这个含义. 三是处理好社会建设与市场的关系.我们在经济建设中推进市场经济,用市场配置资源,经济突飞猛进,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社会建设领域的情况更为复杂,有些可以采取市场机制,因为这样可以提高效率,而有些就不能采取市场机制.社会建设中的公共产品、社会福利等,很多是不能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的,比如救济贫困,向最低收入水平的人发放保障金就不能竞争,只要调查证明收入低于保障线的,都要发给,而且是越弱势的越要给.情况更复杂的是,公共产品的界限不是绝对的,有些还属于准公共产品,这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机制,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采用市场机制就成了一个难题.所以,社会建设中,要随时调整好市场的和非市场的两种机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