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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髦600字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07 20:32:14 体裁作文
时髦600字作文体裁作文

精选作文:时髦600字作文

时髦是个永远谈不完的话题。

因为凡夫俗子都想出人头地,胜人一筹二筹,所以,时髦者赶时髦是时髦,不时髦者反对时也是时髦。

艺术家的时髦是对记者说:我这个人特懒而且没有包负;运动员的时髦是把一句动人的话丢在领奖台上:我最大的愿望是好好睡一觉;有钱人的时髦是到山沟沟里转一圈,哇!这里山清水秀,并大钱买下乡下人丢掉的蓝印花布;没名气的人的时髦是把名人捧上天或摔下地;至于普通男女的时髦,大概可以用一句广告语来概括――先生会赚钱,太太也要会花钱。

但这些时髦仅仅是和名利有关的小时髦,而真正够的上在时髦上豪情一挥的,常带有众醉独醒的成分,带有改写个人历的成分,带有“我用青春赌明天的成分;是一种看准了机会便死咬住不放,犹如饿虎扑食一般的时髦。

如20世纪60年代末第一批写血书上山下乡就是了不起的时髦,如80年代中期争先恐后地办护照出国(哪管他洗盘子、扛死人)也是一种时髦,又如90年代无论天上飞的还是地上爬的都想一跳“海“中大展雄姿的经商热也是一种大时髦。

这比起牵条小狗散步,或是穿件名牌,比起在KTV排放噪音的时髦,那实在可称大手笔。此类大时髦,一个人尚若能赶着一回,便其乐融融,尚若回回不落空,如今必是大款大腕的大人物了。

对于想时髦却不时髦的人来说,小时髦是看的见摸不着的时髦,大时髦是看不见摸的着的时髦。而凡夫俗子最容易犯吓的错误在于;面队小时髦瞎摸,棉队大时髦呆看。

语言太平淡

篇一:时尚作文集合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它。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走进乡村网吧,有人说,那是瞎泡,有人说,那真够时尚。生活中,总有许多新鲜的东西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其中有过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也曾引发你深入的思索和无限的感慨......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

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如今的春节,站在文化的层面,人们看到的是一番新的景象——传统与时尚高挽衣袖,笑嘻嘻地掰着手腕:你以古色古香维护传统的领地,我便以新奇、时髦抢占新盘;你以传统喜庆做法营造“年味”,我就以现代时尚做派为节日添彩。

节前,广州市民每天购汽车571辆,商店往日摆的玩具猫狗“精品”全被红色的利市包、大灯笼、挂画等春节传统节日饰品所代替。(2月4日《广州日报》)

如果说残疾人表演的舞蹈《千手观音》、赵本山和老搭档范伟奉送的土到极致的小品,代表着传统,那么

新年里,徜徉在喜气洋洋的大街小巷,听着此起彼伏的爆竹声,看着家家户户门上贴着的对联和身边不时掠过的身着唐装的少女,我的眼前映入了一片魅力四射的中国红。凝视着少女们被中国红映出的笑靥,欣赏着时装店里将传统底色和时尚款式巧妙融合的中国红喜服,摸着精品店里一件件绣工精良的中国红配饰,恍然想到,这流行的中国红不正是传统与时尚的完美结合吗?

我不会穿大红的衣服招摇过市,却深深地爱着中国红。中国红蕴含着喜庆的气息,代表着每一个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传统文化;穿着它,又能秀出一番别样的时尚风情。你瞧,世姐关琦领奖时的那条中国红衬地、绣着百鸟朝凤的礼裙不是一出场就艳压群芳,炫亮了全场人的目光吗?那自然流露的传统气息和充满朝气的时尚风格不是让爱美的人们没过几天就掀起了中国红的流行浪潮吗?

我爱传统,也爱时尚,就像中国红一样――传统与时尚也是可以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当中国红流行的时候,我们知道,它成了传统再现于新时代的载体;同时,它也让我们明白,时尚其实并不孤立,独特的阶段性让它在经过一个时代的流行之后,便沉淀到传统的阵营,从而成为与传统不可分割的整体。

我爱中国红,但我并没有真的像别人一样买一件穿在身上,它也不会成为我唯一的喜爱。因为我知道,一阵风的追求只能短暂而肤浅的,更像一种形式,难以真正接触到它的精华部分――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内涵是深厚的,久远的,需要我们浸入其中去吸收;否则,就只能与其丰富的文化底蕴失之交臂。

我们期待着像中国红的流行那样,传统与时尚的融合能更多地再现于现实,以更形象更端庄的姿态缀饰生活,熏陶未来。因为,传统已不再能满足年轻人多元化的追求,而时尚也不能完全作为我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我们需要时尚,也需要传统。时尚,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传统,守卫着我们的精神家园。

舞动中国红,舞出传统的典雅与时尚的奔放;舞动中国红,舞出人类永恒的不竭的动力。

篇二:“时尚”话题作文范文

坐看“时尚”潮起时(节选)

毋庸置疑,时尚之潮推进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只是,我也看到,那一个个浮夸的外表下,藏着那么多的缺失……

曾于某处名胜,目极人群,竟发现许多“外国游客”。非红即黄的头发,大波或是小浪地卷曲着,蓝色绿色的眼影暗淡了黑色的瞳仁。说不出的滋味,一个民族的特征竟然掩盖得如此完美,我们是否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炎黄子孙”?

太多的修饰把人们包装得很“完美”,很“漂亮”,这便是所谓时尚了。

“时尚”之潮席卷了那一份自然与质朴,徒留一个浮夸艳丽的世界,虚假迷乱竟如油画。(4班朱碧澄)

世上风尚

在如今的社会,衣着时尚,举止时尚等等在

我们看来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了,不用刻意追求,它就能影响着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百家讲坛》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古”时尚。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对《论语》的解读,都深被关注。于是一股“时尚”风,追古而去。

因为于丹的解读,社会上又重新开始对儒学有了兴趣,孔子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似乎有了新的提升。前段时间,电视上播放了孔庙祭孔的活动,典礼十分隆重,可谓人山人海。但是,许多人参加这个活动却是为了抢几支孔庙的笔给家中考生带来运气。对孔子并不甚了解的他们,跟风运动却是十分积极。是时尚还是跟风,我想现状已经明了地将答案呈现在我们眼前。

这时尚,让我们羞愧。

新版《红楼梦》的开拍,影响了社会各界。据说该片的导演从未看过《红楼梦》。更可笑的是——随着电视的播出,人们不管电视与原著是否一致,是否尊重原著依旧看的津津有味。名著本身不受关注,但用娱乐方式后却红遍大江南北。这是怎么样的社会?我们真是在跟着时尚前进!

红楼、论语的时尚,我们是真跟上他们的脚步了吗?难道我们真是如此肤浅?时尚不是玩弄我们的传统,更不是污辱名著。如果我们的社会真是这样了,也许我们应该把谢娜的那句“谢依晨最fashion”作为时尚,然后将它改变成各种各样的版本。

时尚风尚,并不是单纯地跟风,毫无自己的主见与思潮。儒家经典、四大名著要通过娱乐方式传播而成为“文学热”,是否真符合“时尚”这字眼?我像并非如此。

古典文学应该为人们自发地感受,不受外界的影响,这样形成的才叫时尚。社会中也不会出现如此“时尚”。(4班朱慧聪)

一道无法企及的光(节选)

对于身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提不起领

导人的资本,也就只有臣服的份儿。那些设计家们顶着“时尚”的光环,开始审视。于是,从外到内,甚至脾肝心肺都一样样地被否决。在他们的眼光里,我们没有一样是配得上“时尚”。

我们沉寂了,大片大片的人潮哗的一声就退了下来。“时尚”成了一条地平线,可望而不可即。我们在时尚家的光芒指引下苟且生存。他们指向哪儿,我们便大批人马涌向哪儿,哪管得上什么是损兵折将,穷途末路。冲着冲着,突然间便迷失了方向,还在迷茫,时尚家又“振臂一挥”,呼喊着让我们朝另一个方向前进。我们在来来回回的折腾中追逐着时尚的脚印。

可是谁又得到了什么呢?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前,以为触碰到了时尚的潮水,却又猛然惊觉,浪潮早已涌向前方。更多的时候,它没有带给你光环,却污浊了你的世界。(4班曾倩)

品味时尚(一)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品味时尚(二)

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

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我承认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有些时尚应当退让。

萌芽网站曾抛出一个十分可笑的问题:郭敬明、韩寒、鲁迅,哪个更伟大?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前两者的得票数远远高于鲁迅,这个用笔尖战斗的孤独者只有可怜的几票。网友的理由竟然是:鲁迅的文字干涩无味,没心情去看,而小四、寒寒的文字时尚可爱,玩世不恭,当然愿意读。我无法解读这种理由背后深邃的民族性心理,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脊骨。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无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时尚”一手造成,岂可怪也欤?

前日,中国最美的声音消逝了,那个二十五年如一日将一生心血倾注于电视播音事业上的罗京离开了。这个看着《新闻联播》长大的电视人以近乎神话的零错误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的一个奇迹。联想前几年一直叫嚷着要给《新闻联播》换脸的声音,我又对时尚有了更切肤的感触,作为央视的“招牌”,罗京几乎不敢随意理发,因工作需要,他终年只能穿一成不变的正装,也许他注定与“时尚”无缘。待他走后,身后是无数熟悉的、陌生的面孔为他祈祷,默哀。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罗京的形象已沉淀为一种经典,尽管无缘时尚,却注定受人敬仰。无论时尚与否,坚持本色,一生执著,亦能成为传奇。

热爱经典,因为它的美丽,它的雅致;拒绝“时尚”,因为它的浮躁,它的伪善。我知道,苏东坡一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旧传下光耀千古的名篇,万世留香;我知道,辜鸿铭一世也与“时尚”无缘,但他依然为中外学者铭记,终成一代狂士怪杰。

今天的我们,难道愿随“时”之波,逐“尚”之流,引领“时尚”,成为明天的笑柄?

品味时尚(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么?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时尚是什么?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俩: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四)

在歌舞声中摇摆,在新潮流中自乐,在前卫风里酣畅??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

一曲《双截棍》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极速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快步调”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仁者无敌”,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精神价值的流行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秦淮河上的秦淮女子的轻弹吟唱,那孤舟里的“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行》,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会有谁在意?品味流行乐,我看到一种歌声的流失。

见到丑女喊“恐龙”,想要吃饭说“稀饭”,还有近年来从韩国传来的非主流文学之风,使得90后的语言别具风格,独具特色,“囧”文化更成为众人的宠儿,一句话十个字有九个错别字,美其名曰潮流。越来越多的文章受所谓潮流的影响,错字迭出。再渐渐发展下去,汉语字典要重新排版了。我想问,那些曾经为外国极为羡慕的标标准准的中国字去哪儿了?每个汉字都是祖辈们辛辛苦苦的结晶,有着深刻的意味。而如今却被“整形”整得面目全非!曾经的骄傲,难道要成为以后的讥笑?品味潮流文字,我看到一种民族文字的变异。

素?成灰,相思成灰。人潮中尽是衣着怪异的男生女生。他们头顶“鸟巢”,身穿“破衣”,他们走在时尚的前流,前卫而已。他们肆意地挥洒感情,视感情如粪土,快餐们地开始又结束一

段感情,并且乐此不疲。在鱼雁传书的早已过时,“我爱你”泛滥澄海的时代,还会有谁“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拥有青涩害羞的少女情怀?这些早已被前卫的浪潮所掩盖。那掩嘴轻笑,微移莲步的一尊尊倩影,早已随历史河流远去。品味前卫,我看到一种思想的逝去。

品味时尚不是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不是毫无思想的模仿崇拜,更不是变态式的创新,而是在浮华背后,去撩开迷人心身的彩纱,看清洗尽铅华后的时尚的外壳之下,是一种传统精神的遗失??

篇三:“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

“经典与时尚”话题作文研讨——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毛茂

孔子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山之巍峨雄壮,千年不变,此之谓经典也;水之灵动飘逸,所在皆是,此之谓时尚也。崇尚经典者,成熟稳重、深刻沉静;追求时尚者,敏捷睿智、飘灵洒脱。经典好比右丞(阅卷人批注:当为“右军”)之书,入木三分;时尚好比太白使诗,天马行空。

对于一种文化来说,时尚是其血,而经典是其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朝之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这些都是每个时代的时尚。然而,无论以何种艺术形式,文化的根源都牢牢扎根其中。正如清末学者刘熙载所说,《六经》,文之范围也;道理之家,《书》之后也;义理之家,《礼》、《易》之后也;情理之家,无出《诗》之右;事理之家,罕与《春秋》可比。自然,后世这些灵动的文学形式,将灵魂和养料带走(批注:当为“带遍”)全身,使文化这个个体有血有肉,富有生命力。《文心雕龙》说:“百家腾跃,终入环内也。”而一代代文人“不失赤子之心”,创造出的“时尚”,也正是文化长河中灿烂夺目的明珠。

然而时尚也并不光是血,它也可以造就经典。时尚之血虽然灵动飘逸,然而也不失着拙重大的境界。不断有营养积淀,充实着自己的灵魂。左思十年构思作出《三都赋》,引得洛阳纸贵。这样的时尚,即便在今天人们对“时尚”趋之若骛的社会中也是“后无来者”。汤显祖的《牡丹亭》刚刚出版时,“家传户诵,几使《西厢》减价。”试问,又有哪本畅销书可以做到?而这些都是文化的精华,是文化的蚌中的珍珠。之便是时尚造就了经典。

现代社会,出现了好多所谓的“时尚”,总结下来一句话:不分青红皂白就是“时尚”。这些“时尚”开文化的玩笑,以嘲讽经典为高明,其实不过是蜉蝣之于天地,一粟之于沧海(批注:此处先用一下韩愈“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更贴切、明确)。而追求这些时尚的人,最终只能是“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这些微不足道的、渺小得在文化面前抬不起头的小可怜虫,嘲弄历史的“时尚者”,最终必为历史所嘲弄。

时尚与经典,创造出的是优秀的文化;时尚与文化,创造出的是具有优秀文化素质的人;时尚与经典,创造出健康社会。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批注:还得有一两句话,否则即为起首的无效重复)

不变的惟有经典

李晗

那是两间小小的店面,隔着一条窄窄的街对望着,一家名为“经典小屋”,另一家名为“时尚小屋”。

一对退休的老夫妻经营着“经典小屋”。店里布置得很古香古色,仿红木的展示柜,低垂的吊灯泛着晕黄的光,角落里一台旧式唱片机咿咿呀呀地播着只有在旧上海滩才能听到的老歌金曲。“经典小屋”里卖的商品很少,靠墙是一个书架,一套精装版的“四大名著”,一套齐全的《四库全书》(批注:我很怀疑这么大的小店能不能放得下。要么

显得与他们卖的商品一样与世无争。

??

日子一天天地过,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见证着“时尚小屋”的门面换了一次又一次。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王龑华

经典与时尚看似一对冤家,但其实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经典与时尚结合,那真是妙不可言。

经典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有着不随岁月的流逝而减弱的魅力。所以经典往往可以一代代地留传下去,每当被人提及,都会让人津津乐道。经典也可以是同类中的佼佼者(批注:意思不明确),无论是臆见艺术品或一个才华横溢的活生生的人。一当(批注:“一旦”)成为经典便可以名垂千古,留芳(批注:当为“流芳”)百世。

时尚是很短暂的一股潮流,它与时代紧密结合,随时会更变,但它却又很大众化,如果经典和时尚都比喻为君主,那经典就是一位不苟言笑的统治者(批注:牵强、绝对化),而时尚推行亲民政策(批注:同样不妥,见上)。它的贴近生活让人很乐意追随它,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争做时尚先锋。

经典的不苟言笑让民众对经典既敬畏又崇拜,对于顶着“经典”光环的文化,艺术作品或人才都极力维护,不准别人向他们挑衅(批注:缺主语),歪曲抹杀(批注:逗号当改顿号)。但这种想法或做法只会让经典永远位于象牙塔的顶端,无论对错,拒绝否定就意味着抗拒进步。

时尚由于它的变化无常(往往今天流行大江南北的东西后天提起就会被嗤之以鼻:哼,老土!)(批注:此句当独立成文,并将后三字删去,否则行文突然出现不和谐音),使得它的魅力大减,在一些文人学士的眼中甚至不堪一提。其实时尚的东西也有值得称道的,至少它所拥有的追随者是经典难以望其项背的。当周杰伦的《蜗牛》入选上海市中小学生爱国歌曲时遭来非议一片,但不可以否认,时尚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批注:光有“理”没有议更没有例,是空洞无力的)

经典虽然长久但难以推广(批注:又显绝对化,例如李白《静夜思》中国人尽人皆知,大概其推广程度是没有任何“时尚”能比得上的)时尚虽然大众化却难以恒久(批注:亦显绝对化,许多时尚不过是早先时尚的改头换面),何不让经典与时尚互补长短,完美结合呢?让永恒与大众化结合,使经典不再高不可攀,不再神化;让时尚不再下里巴人,为

一些人所不齿(批注:那难道就非得让所有人“齿”了才行吗),让我们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经典与高雅的时尚,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利事。金庸的《天龙八部》入选语文读本曾引来社会舆论的长达十多天的口水占战,至今仍余波未平,其实这倒未尝不表明,作为经典的语文教材(批注:教材不宜称经典)正在逐渐吸收时尚的元素,更贴近于生活,还不是像无字天书一样神圣,让人高不可攀。(批注:此句读不懂)

亲民的经典,高雅的时尚,这才是我心中真实的经典、真实的时尚。

蓝鸢尾(小小说)

许赟

但丁说:“从我,是进入悲惨之域的道;从我,是进入永恒痛苦的道路;从我,是进入永劫人群的道路。”

——题记

我总是在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身影以及偶尔露出的沾满色彩的手,我觉得,那很漂亮。

画室外是个繁忙脏乱的集市,主妇们吆喝着结伴去购马铃薯。而他却放下了画笔,颓废地坐在酒箱上,双手耙过不甚浓密的头发。

这是19世纪的欧洲,古典派的黑暗和学院派的精致充斥着整个画坛。对于那时的人来说,那才是流行,才是时尚。

他总是消沉的沉浸在酒精里,不可自拔。卧室里脏乱的一切映衬出我的洁净、高不可攀。可我总是心疼的看着飞舞的画笔,旋转的色彩,和那浑浊的泪。

“时尚就是经典”,那个胖乎乎的学士总是这么说,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和拙劣庸俗的画作接受人们的访问和爱戴。

而他,我的主人却总也不明白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他总是用指腹划着画上盘虬的曲线,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洁净的清泉洗不去我浓重的哀伤,我无法想象我衰老的模样,那萎缩干皱的情景让我害怕。

画室里的作品披上尘埃,放在最阴暗的角落。他总是呆在画室里,不停地画向日葵,一幅又一幅。而我看着一片金黄的色彩在自己眼前开放,觉得很幸福。

日子就这么从指间划过,终于有一天,他把我放在案头,调起了他的色板。我不知道他在画什么,我只是在想我的灵魂在上头了(批注:改为“我只是隐约的预感到,我的灵魂将会融入到那片莫名的色彩中”)。

窗外,依旧是学院派和古典派不可一世的叫嚣。

沉睡。

当我再次醒来,(批注:加“他早已不见了踪影”一句),我发现自己被高置在豪华的展馆里,接受世人的赞叹。我发现,他们称我为“经典”,永远的时尚。

而我,(批注:加“其实”二字)只是小小的一株蓝色鸢尾,我颤抖着蓝色的花瓣,轻轻地吐出我的呓语。可是,他们不明白,世人不明白。(批注:改为“因为突然间我想起了他,那个早已上了天堂或落了地狱的人,和他那只沾满奇异色彩的绽着青筋的手。我轻轻自言自语着,然而,没有人能听懂我的呓语。也许,只有他,才能明白”)

那个我永远的主人,亲爱的梵高(批注:加“据说他是叫这个名字”),你明白吗?无论那曾经的时尚、经典是如何被世人赞颂,都是假的,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经典就是永远的时尚。

寻觅(散文化小说)

杨静珏

我是一只爬虫,在钢筋水泥筑造的城市夹缝里苟延残喘,城市里的每座楼房上都贴着时尚的标签,而城市中每个形形色色的人(批注:语病)也都打着时尚的旗号轰轰烈烈的招摇过市。在我的身边充斥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以及那堆积如山的商业歌曲。那种软绵绵的爱情小调只会让我一层一层的起鸡皮疙瘩,然后一边呕吐一边找洞钻进去藏身。

我抬头寻找阳光的时候,总是觉得眼前像是蒙了一层灰看不清楚。我想我可能老了。在所谓高度文明的城市中我寻寻觅觅了那么多年却一事无成,反而越来越落后。而城市却不愿等我,义无反顾的向着前方发展着。我害怕终有一天它会迷失方向,迷失在那一片慵懒、浮华与奢靡的沼泽中。可是没有人会对我这样一只卑微的爬虫感兴趣。他们正忙着追逐时尚,我听到流泪的经典在背后无奈的呼唤被喧哗淹没,我看到悲伤的经典转身离去的背影(批注:“时尚”与“经典”的出现仍显突兀,上文的铺垫力度看样子还不够)。我突然觉得生活很空虚。每个人都为着莫名其妙的东西在穿梭与忙碌,而总是忘了最能给自己带来抚慰与快乐的经典。

我趴在马路中央的时候,阳光轻轻地打下来,溅在我身上,金光闪闪,那么张扬与抢眼的色彩。可是我觉得心里隐隐作痛。我只是觉得自己很脏,还有城市里阳光浓艳而矫揉的渲染。车轮飞快地碾过,我看到眼前的流光在一串串地飞舞。车子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我却始终活着,就这样无耻地蹲在时尚的尾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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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经典与流行作文

经典与流行作文

美丽的流行,永恒的经典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悍(撼)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食粮并(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

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吸收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的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那个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一般般了,多给点分吧。

人民日报:经典与流行

仲言

翻开中国艺术史,从诗经、楚辞到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从京剧、昆曲,到仍然散落于民间的各种艺术表演形式,无数的文学家和艺术家创作出许多深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这些作品被载入文艺史册,成为记录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这些传世名作,忠实地记录了每个时代的呼唤和要求,或者为时代变革而呐喊,或者为社会进步而欣慰,或者为搏击激流的勇士喝彩,或者为人民的疾苦振臂高呼,或者为人间真情而讴歌,或者对腐败现象进行无情的鞭挞。从表现男女素朴爱情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到情致飘渺的《九歌》;从典美博奥、汪洋捭阖的先秦散文,到清俊慷慨的建安风骨;从新制迭出的盛唐气象到挥洒自如的宋明小品;从张扬俗趣的勾栏曲家,到流光溢彩的清代词坛;从被誉为叙事高峰的古代小说四大名著,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当代文艺界……在这长长的由经典作家和经典作品串联起来的名录中,我们仿佛触摸到中国文艺发展的脉络。经典作品,因其宏大的教益意义与隽永的艺术魅力经过了时间的淘洗和受众的检验,连同它们的著作者的名字,世代相传,是流传于人民群众口碑上的典范之作,是民族精神宝库中的瑰宝,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赓续绵延的强大精神源泉,也是中国人民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浑茫厚重的精神动力。

然而,时下文艺界却有一股不正当的风气,即解构经典,戏说历史,制造流行。假新历史主义、解构主义、接受美学之名,一些人对经典名著未曾浏览、对西方文艺思潮未加咀嚼,就仓促地举起批判和摧毁的斧头。在这里,白天鹅变成了丑小鸭,流氓变成了时代的弄潮儿,佳篇名句被改成打油诗,宫闱秘事、野史流言俨然成为正史,深为人们喜爱的经典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变得陌生了,扭曲了,历史事实被偷梁换柱、移花接木,一时间八方风起:玩弄历史的“戏说风”、粉饰现实的“豪华风”、寻求刺激的“打杀风”、篡改名著的“解构风”、煽情滥情的“言情风”、崇尚金钱的“拜金风”等等泛滥成灾,有些经典作品甚至被改编得面目全非,令人哭笑不得,曹禺《雷雨》中的繁漪和周萍怀孕流产租屋另筑爱巢,老舍的《我这一辈子》中一个巡警的一辈子变成了三个巡警的一辈子,白毛女成了出卖色情的“街边女郎”,阿Q更是荒唐透顶,与吴妈谈起了恋爱……

这是一股不正常的风气,归根结底,这股风气的产生是与某些文艺工作者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的创作态度分不开的,他们盲目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重技艺,轻品行;重娱乐,轻教益;重野史,轻正史;重改编,轻创作;一些作家、词曲作者、影视编导缺乏基本的文化素养和历史常识,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传统妄自菲薄,对经典作品中所反映的时代精神不感兴趣,对历史史实所知甚少,对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无动于衷,对渴求艺术甘霖的广大基层观众缺乏激情,而是热衷于表现自我,迎合低级趣味,盲目崇拜西方各种文艺思潮,追求商业炒作和市场卖点,心浮气躁,把艺术创作和名著改编当成了摇钱树,完

全背离了文艺创作的宗旨。

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文艺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世代相传的文艺经典的意义和价值更是不可估量的。中华民族泱泱五千年文明的发展脉络,不仅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奋斗历程和奋斗业绩中,更体现在记录和传承文明的众多优秀文艺作品中,健康进步、昂扬向上的精品佳作在振奋民族精神、坚定民族志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被篡改的历史、被荼毒的经典无疑会对广大受众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参与流行、推崇时尚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打倒先贤、菲薄传统、颠覆经典的手法将自己包装为流行英雄,就不得不令人深长思之。一名优秀的文艺工作者,不仅要追求艺术的最高境界,更应该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心无旁骛,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我们今天的时代,是需要伟大艺术家和优秀艺术作品的时代,也是能够产生伟大艺术家和优秀文艺作品的时代,从《走进新时代》在群众中的深情传唱,到《长征》的高收视率,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在经典文艺作品中,我们看不到移花接木的痕迹,找不到无病呻吟的章节,挑不出哗众取宠的败笔,那种动人心魄的生机与力量是它们持久生长的根。

流行可以炒作,时尚可以炒作,然而唯有经典是制造不出来的,也是歪曲不了的。经典是时代潮汐留在岁月的沙滩上的痕迹,是刻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丰碑。试图以解构经典制造流行的短视行为,是改变不了经典的宏大景观与历史意义的,它们终将被时代的潮水所吞没。

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