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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读本读后感800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5:34:55 作文素材
情感读本读后感800字作文素材

篇一:800字读后感

800字读后感

篇一:目送>读后感800字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

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情感读本读后感800字)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篇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800字

不久前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书中的主人公是乌丢丢,他原是布袋爷爷亲手制作的只有左脚的小木偶——独脚大侠。他唯一的小脚丫丢失后,跛足的珍儿捡到了他,将他缝在布制的丑娃身上。她把他当做自家的一员,爱他,照顾他。可不久,他竟不辞而别,独自出走。无意中,跳到吟老身边。在吟老的启发、指引下,他意识到自己不该只是爱的受益者,应该“用爱来回报爱”。因此才迫不及待地要找到布袋爷爷、珍儿姐姐。到达口袋村,得知布袋爷爷已病逝,便立即赴墓地哀悼;救火过程中,听说珍儿仍在被烈火燃烧的教室里,便纵身冲进火海。珍儿得救,他却被烧得只剩下个小脚丫。珍儿立即准备给他重新缝制个身体,然后送他上学读书,面对如此完美的安排,他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前程,而是珍儿和她母亲的需要。于是,他紧紧贴着珍儿那只残疾的脚“把自己的体温、力量全部融汇进去”,使之全然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而“他却永远地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在,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的壮歌!

读完书后,我深深喜欢上了书中的那些可爱的人物。我喜欢热情、冲动、不服输的草上飞;我最喜欢渴望理解,有着美好梦想的善良的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她相信只要努力了,付出了,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喜欢那只美丽的蝴蝶,那只坚毅勇敢,对友谊很忠诚的逆风而行的蝴蝶,虽然这只蝴蝶死了,但它的灵魂肯定还会带着一个约定、一个信念飞去和蔷薇花见面的;还有那一群可爱的蘑菇人:为了救大家,牺牲了自己,可是他们得到了一颗心??每一个都让我那样的喜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一个看不见的爱的光环。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享受着别人的爱,妈妈爱我们:每天很早很早就起床做好热乎乎的早餐,再把我们从床上哄起,看着我们吃饱,再送我们到站台等车;老师爱我们:每天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跟不上的同学??所以,我们也应该像乌丢丢学习,学会感恩,学会用爱去回报爱;像逆风的蝶、蘑菇人、种鸡蛋的小姑娘学习,学习他们的忠诚、努力和善良。让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在享受爱、付出爱的过程中成为美的化身,爱的代言人!

篇四: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油麻地浓浓的麦香;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孩子们无虑的童年;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人们至美的心灵??这本书以曹老师自己童年时的经历为素材,化成一个叫做桑桑的男孩。作为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他在这片草房子的学校中里不断的成长着、变化着。

第一章的桑桑,他让别人把陆鹤的帽子挂到高高的旗杆上,使陆鹤的秃头尽遭别人的嘲笑;他把碗柜的玻璃敲掉,为他的鸽子做了新家;他扯下了家里的蚊帐,做成鱼网去捕鱼——是个调皮至极的男孩。第三章的桑桑,他帮蒋老师和白雀姐送信,得以让他们的爱情萌芽;他亲切的问候秦大奶奶,让她感到>温暖;他在杜小康潦倒时鼓励他,使他有了信心——他变得有爱心,乐于助人。第九章的桑桑,他承受了疼痛、喝下了苦药更体会了绝望和希望的味道——他敢于向病魔挑战,乐观的面对疾病。

不仅桑桑一步一步的成长,油麻地的人都在变化。秦大奶奶从胡搅蛮缠到善解人意,最后成为油麻地人人尊敬的对象;杜小康从倚仗家财的孤傲到凡事都可以自己担当;细马从倔强无理到精明能干、孝敬邱二妈。什么让他们有这样的变化?没错,是油麻地人至美的心灵。

再来看看题目——草房子。这不仅是在说油麻地里桑乔的学校,而且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它在赞美油麻地里人们的淳朴善良,“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坚韧的茅草,就是它们搭成了草房子”又在赞颂孩子们的朝气与应有的韧劲。

书中的美,使我惊讶,让我震撼,又对美充满了向往。在现在的社会里,至美的心灵几乎成了一种奢望,我们的心灵是否是美的、淳朴的?我们到底是在至美的环境中成长,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又如何去改变现在的乌烟瘴气?这是《草房子》给我们的反思:找会遗落在心底里的那份美。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留在最后一页的话。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在我看来,它是一首至美的诗,更是一首发人深省的诗。

篇五:奔跑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奔跑的女孩的书,在这本书中讲的是两个小女孩,一个叫骆驼,一个叫猫。两个女孩总是文文静静的坐在教室了上课的小女孩们。她们两不管是夏天还是严冬,他们总是挥汗如雨的跑着。她们都想去省体校,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运动员为国家争光,他们对着自己的目标出发,让自己变得跟强壮!!

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是谁扔了这两个馒头》,万校长说的话让我记忆犹新:“这里面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和汗水,你们却一点都不懂得珍惜。无论你们的家庭是富裕还是不富裕,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是犯罪!”这又让我想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没有几个人懂得麦子、米粒从播种到>收获全过程的艰辛与漫长吧!吃完饭总有些人不吃干净,浪费粮食,而我的碗里总是干干净净,爸爸妈妈都为此夸奖我。妹妹就有这个坏习惯,于是我把这篇文章读给她听,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此她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我不想辜负“梦想”先生的期望,于是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我当上了三好学生,可我并不甘心,因为我还能做的更好。刚当上三好学生的那几年,我还不停的向上跑着,不放弃,也不退缩。但是,到四年级时,我厌倦了这种生活,对于“梦想”先生那熟悉的面孔也感到模糊。我开始慢慢地,情不自禁地向低处滑去。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回到我的“颠峰时代”,我只能慢慢调整,直到我再次看到“梦想”先生。他轻声对我说:“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因为这句话,我再一次站在了跑道上。这次,是为了>我的理想而跑。

这次,我会认真的,仔细的跑过每一步,为了“梦想”先生,也为了我自己。我会在每一处跑道上,留下我精彩的足迹。我也会让“梦想”先生看到我展翅飞翔!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知识值得我们学习,马上要升五年级了我一定要像“梦想”先生那样说的:“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快乐的成长的!

篇六:傅雷家书读后感800字

书架上有一本泛黄的集子,我从未想过要去翻看它。在我即将成年之时,父亲郑重其事的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对我说:“看看吧,或许对你有用”。我翻开厚厚的《傅雷家书》,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它。185封家书,字里行间透着清雅的香,诉说着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故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千千万万个人,但会关注你的一言一行并且最了解你的人却

只有父母。傅雷与傅聪在生活上不是单纯的父子关系,它交融着挚友间的感情。傅雷激发了傅聪的思想;而傅聪又让傅雷有了一个讨论艺术和音乐的>对手。在事业上,父亲期望儿子攀登音乐艺术的高峰,达到“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狂,哭笑无常,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的最高境界。在生活中,“吃饭时筷子不可以碰响碟子”,“手不可以放在裤子口袋里”??透过这类生活细节,父亲告诉儿子如何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一封封家书代表了父子每一个人生驿站中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的一段感情历程,也让读者从中“读”出了厚爱和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庆幸父母陪在我身边,并且他们很爱我。父母无论对你做什么,都是缘于他们对你的爱。傅雷是一个出了名的严父,从《傅雷家书》中更能具体地领会到这样的严厉。1954年,当傅聪将要离家远赴波兰求学时,父亲回忆起往事,才发觉有亏良心,从心底说出“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但也正是少年时代父亲教子极严,有时几乎不近人情,才造就了傅聪的成功。所以,我更能感受到这种严厉中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严厉与疼爱的融合。

回想自己的成长经历,如果说没被父亲逼着,那纯属是骗人。小时候倒是并不贪玩,而现在正经历着青春期,贪玩,没少被父亲教训。自己也气,一边抹眼泪,一边用眼睛偷偷地瞪父亲。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父亲的督促和管教,我现在也不会养成这么好的学习习惯。我也常常觉得奇怪,父亲训斥自己时,觉得父亲的不好,现在却记不起来了,脑子里倒有一百个理由让自己承认父亲的好。这种感情看起来简单,但这种简单却是无法解释的。

静静地翻着这些家书,青春期的叛逆或许在这本老旧的集子中的得到平息。它所给我的感动和激励,是我无法用语言能表达的,它所给我的远远大于我所看到的,而我唯有以书中的言行为准则来立身行事。

篇七: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

篇二:家读后感800字

家读后感800字

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这是我最笼统的想法。在这个家庭里,发生了太多的悲剧与不幸。三个不同的女人的死,却引人深思。

第一个女人是梅。觉新和梅本是真诚相爱的,因为双方母亲不合,就那样拆散了他们,最终各自成家。难以想象,觉新和梅到底应该对自己的母亲怀有怎样的想法与情感。虽然是自己的母亲,可是这样儿戏般的决定,给他们内心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当今后再面对各自的母亲,内心会有怎样的一番挣扎?可惜,梅却不用了,她已去了,在痛苦的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开了人间。他们二人的见面也成为了让二人无比痛苦的事情。

第二个女人是瑞珏。瑞珏和梅一样,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所谓的“血光之灾”,其实包含了多少祸心只有陈姨太最为清楚不过。说觉新扮演了一个旧制度维护者的角色一点也不错。听说要赶走瑞珏,他不敢反抗,他只是默默的接受了,哪怕他认为这是一个晴天霹雳,哪怕他的两个弟弟极力反对、劝阻,但是他还是把瑞珏送到城外荒郊的茅屋中去,不敢承担“不孝”的罪名。或许他也曾想过反抗吧。如果想过,那却只能证明他懦弱。毕竟若是他反抗了,瑞珏或许就不会因为照顾不周而难产至死。梅是在忧郁中死去的,那么瑞珏呢,她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对这样的一个家,对她的丈夫觉新,对这个丑恶的社会的封建礼教下了怎样的定义?或许是深深的怨恨与诅咒吧。

第三个女人是鸣凤。鸣凤只有17岁,就被高老太爷当做一件礼物送给了冯乐山。毕竟在他们看来,丫鬟与物品画等号是那么的自然,随意交易。结果这位年仅17 岁的少女被逼得投湖自尽。许多人都认为鸣凤投湖前的内心独白是家的高潮之一。无论是写觉慧与鸣凤的感情,还是那段内心独白,小说中都写得极为细腻真实,更能打动人吧。

但是真正让我揪心的却是鸣凤死前去找觉慧,觉慧却因忙于事业而把她遣走。只是这一瞬,二人却从此阴阳相隔。

巴金在这里有没有想警示世人我们都不清楚,但是至少这个小细节令人扼腕叹息。本以为鸣凤的死至少可以使这场悲剧完结,没想到事情总是那么不如意。丫头婉儿又很快被高家用来替代鸣凤,继续着人生的悲剧。

三个女人,三场最令我深刻的悲剧。她们的死,都是因为旧社会种种不对的封建制度。还好最后,觉慧他们终于敲响了这个家族的丧钟。

篇三:名著读后感800字

名著读后感800字

篇一: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篇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800字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仿佛让我获得了人生的真谛。

文中讲道:“海伦·亚当斯”是一位盲童,但因为海伦永不放弃的精神和莎莉文老师的辛勤教育,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成了大名鼎鼎的作家。这使我深受感动,从中受益匪浅。

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水般永远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能利用、享受的时间却是有限的,是最宝贵的。就像雷锋叔叔说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穷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教育我们利用时间多做一些有利于人们、社会的事情,是多么的愉快啊!

篇末,“阅读开机”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假如给你三天光明,你会将目光投向哪里?三天,仅仅只有三天的光明,多么残酷,又多么宝贵。那么,假如给了我三天光明,我会在第一天中,给我的亲人买最好的东西,尽自己的孝心。第二天和第三天,我会刻苦读书,让自己在三天后眼盲文不盲。

父母和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不会留恋时间;而那些虚度光阴的人,到头来必然要后悔。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篇三:目送读后感800字

龙应台的《目送》是本难得的好书。在你看完前几篇,会产生一种感觉——不忍心读下去,读完了,就没得读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的是她个人的情感。写她与儿子一起逛街时,儿子不愿跟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母亲逛街,母亲的那个爱美样子;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她已经人在中年,写她父亲最后病重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于佣人的疏忽,眼屎黏住了眼等等。

龙应台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只是让人不禁为之唏嘘的是,父母老后的情形。我甚至觉得在美丽文字的背后,龙应台是不是也想到了她老时的情景?由此,你不得不想到自己。

这个社会是需要关怀老年人的。虽都说老人像孩子,但孩子是生命力的象征,而老,那是英雄迟暮,美人易老时。那是一个成年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的时刻,那是垂垂老去等待死亡的时刻。那时,多少预示了人生的悲怆。或者,说的白一点,人,要有个好死!

我非常喜欢《(不)相信》中所写的,假如我笼统的隐晦的表达的话,那就是理想主义堕落为现实主义,而转向实用主义的过程。是理想沿着这一路线演变而归于世俗的过程。龙应台在文末引用了李叔同的话。我想他是尊重这位弘一大师的。我猜测,她应该非常佩服佛家的圆寂。因为这是将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从容面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似乎应对那些主动舍弃生命者抱有尊敬之情。正像苏格拉底所说,“踏上死亡之途”与“继续存活”,“孰优孰劣”,“只有神明知道”。

当我们对生老病死充满疑惑时,李叔同在临终前“悲欣交集”四字绝笔及偈语或许告诉了我们他的人生体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篇四:名人传读后感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

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篇五:城南旧事读后感800字

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六: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篇七: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800字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

《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着“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着。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着名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

顿时,我倍感亲切,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最大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篇八:责任胜于能力读后感800字

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可以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责任,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在这个世

篇四: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

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二:热爱生命(812字)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

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三: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896字)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残忍的恶劣条件啊!寒冷、饥饿、伤病、恶兽,所有的不幸挫折接踵而至,在这种环境下,主人公不为别的,只为生存,只为能够在这生死考验中坚强地活下来。所以,能活下来,就是生命最大的馈赠。

那是一种怎样近乎神性的人性本色啊!他为同伴所弃,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主人公的人性光芒依然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什么?确实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是难于深切体会的,但是杰克·伦敦用粗犷豪放的笔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生命的张力和坚韧,人性在生与死的那一刹那绽放全部的光彩!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聚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想想自己也真是惭愧,我们都不断的向生命的终点走去,一路上却喋喋不休地抱怨东抱怨西,就在抱怨的同时,我们错过了多少良辰美景啊。

热爱生命吧,只为生命中的无限绮丽风光,就算苦痛也是另一种美。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四:热爱生命读后感(746字)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篇五: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读后感800字

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读后感800字

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读后感800字(一)

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

毛瑜丹

“沐浴着阳光雨露,让我们天天向上!让我们每天提高一点,每月进步一点,每年优秀一点!让我们养成好习惯,锻炼好身体,始终阳光向上!让我们与真善美一路同行,成就美好人生!”这是《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的序言。

轻轻翻开书的扉页,我们了解认识了许多求真、向善、尽美的>故事??

轻轻地合上书,离开书海的世界,回到现实世界,却早已沦陷。

拉开窗帘,展望社会,你瞧:

不远处,一个老人摔倒了,瘫在地上。许多来来往往的中小学生都视而不见,淡然走向校园。几个企图去帮助老人的孩子,也被父母拉住了,告诫他们不要过去,小心被讹。老人>孤独无助的眼神中带着几丝绝望和凄凉。可是行人都冷眼旁观,泰然自若地走开,没有人愿意帮助他??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花溅湿了老人的裤脚,别说没有人伸出援手,就连看他一眼的人也极为少有。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肯帮助他?是人性之间的冷漠吗?

是什么让我们的心变得如此冷漠?

置身于这个充满欲望和钱权的世界,让我们感觉到更多的是:世界变得越来越陌生、冰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也越来越冷淡,失去了彼此之间的信任。似乎每个人都已将自己心灵的那一扇窗户关闭。每个人都在潜移默化中,变得冷酷无情、自私自利、野心勃勃,充满欲望。心灵的沙漠失去了支点,化变成一亩荒地,不在带有任何情感色彩。

当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变成常态时,那悲凉将比死亡更可怕。

现在,我们中小学生正值少年时期,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心灵随之一起冷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每位父母生命的延续和寄托。加强我们的道德思想水平,是必须的。我们不能混混噩噩地过着无所事事的日子,面对需要帮助之人,我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们一丝>温暖和希望。

我们要让这个社会充满关心和爱!书是我们精神的粮食,从《给予是快乐的》、《做一片美的叶子》中感受真善美。这些书籍如明灯,照亮我们的前途;如航标,指引我们方向,在大海里航行!

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我们要热爱科学、勇于创新、追求真理,尽显自己的人格之美、品行之美,崇德向善,在成长的历程中,了解生活的丰富多彩和喜怒无常,学会走过人生的顺境与险途。生活,有阳光雨露,也有阴霾风霜。热爱生活的勇士,只有不畏艰险,用>勇气和智慧去求真、向善、尽美,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的序言概述。

追求真善美的人生,就是天天向上的人生,就是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追求、有奉献的人生,这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在激扬青春、开拓人生、奉献社会的进程中书写真善美的美丽篇章。少年,向上!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真善美永远伴我行!

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读后感800字(二)

我们每天沐浴着阳光雨露,让我们天天向上!一生追求自我完善,无非就是为了达到真善美的境界,可是现代的人们,大多数已经说不清所追求的真善美到底是什么了。现在就让我们每天提高一点,每月进步一点,每年优秀一点,让我们与真善美一路同行,成就美好人生!

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极力主张读书求学、教书育人的第一要务就是“求真”。作为二年级的我,更要认识求真、求学的途径,同学们,我们在学校求学,不能光想着要得到老师和书本传给我们的现成知识,这些知识虽好,但仅仅是世界上全部知识的一部分。在追求真理的大道上,我们还会碰到许多新事物、新问题,到那时,我们将会面临困难,所以,我们求学必须要学会获得知识的途径和方法,这才是要拿到开发文化宝库的金钥匙,通过信息知识量的逐步积累,才能形成对科学技术的理解能力。知识了然于胸,勇于提出问题,运用创新思维,你可以顺利解决大到宏伟的计划、小到日常纠纷中的难道。每个人只有做真学问、做真实真诚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回报社会。

善就是善良。 善良是永远的美德。善良就是让我们要有善心,做利于他人及社会的事,不计报酬、名利,我认为善良是做人不可缺少的美德。人的美德、素质只能靠人文教育来培养,而阅读经典,应该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阅读能使人常思常新。好读书,读好书,即可提升个人能力、眼界及综合素质,也会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使人保持宁静致远的心境。读书不仅事关个人修为,国民的整体阅读水准,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正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我们向上、向善的力量。我们要存善心,养善念,行善事,做善人,真诚待人,谦和处世,用爱心孝情感恩父母,用忠心赤诚回报祖国,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诚心诚意善待每一个人,我们的社会将会是多么和谐。

我认为“美”,它不是外在条件的美,不是外表的华丽美艳,而在于内心,心灵的

美才是真正的美。在我的身边,生活是美好的,在生活中做一个风景的欣赏者,你会发现生活之美;热爱生活的人,知道感恩的人,学会宽容、用心去感谢帮助过我们的每一个人,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生活才会多姿多彩,充满“美丽”。

知识欲望追求真,道德欲望追求善,美的欲望追求美,真善美,即人间理想。真善美是需要我们去追求、去执行。真善美伴我行,我心中的真善美。

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读后感800字(三)

读了《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我才知道真、善、美的真正含义。

科学教人求真

什么是求真?求真,就是“求真知,做真人”。我们要做品质端正、真实可靠的人,就是有真才实学的人。

一个卖馒头的张大娘从不守摊,只需把摊子一放,再放一个公告牌让顾客拿了馒头自己留钱。她给人们实实在在的温暖和感动。

一个名叫黄禹锡的人,一开始被人们称为“克隆之父”,因为他培育出了许许多多克隆的生物,韩国人民以他为荣。然而不久后,韩国调查委员宣布他造假。最终调查结果证实了他只是培育出了一只克隆狗,其余全部造假。于是韩国政府免去了他一切公职,他也在电视上向韩国人们鞠躬道歉。

人文教人向善

团结友善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润滑剂,是心与心之间的桥梁。

17岁的郭秦姐姐家里虽然并不富裕,但她捐物长达10年之久,让我很是感动。她创作了100多部童话,收到的稿费全部捐给孤儿,自己却顾不上打扮。她被我们评为“中华爱心慈善青少年第一人”。

现在的热门话题:“老人跌倒了,扶不扶?”引发了人们的思考。有一天,一个名叫管仲培的女中学生不顾路人的阻拦,搀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并将其送到医院,被网友们评为“最美中学生”。

生活教人尚美

美好的生活中好习惯是必不可少的,当某种良好的行为成为习惯,就能成就美好的人生。

一个名叫卿浩洋的学生帮助一个残疾学生上学、放学,和他一起玩耍长达6年之久,为温馨的校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位名叫柳传志的董事局主席很讲信誉,很少迟到。有一次,他因电梯故障而迟到了7分钟,他便自己罚站了30分钟。我要学习他那讲信誉的精神!

真、善、美其实无处不在。它或许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它或许是在你失意的时的安慰;它或许是一声简单的问候。让我们去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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