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7:23:40 单元作文
篇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2015年1月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及时解决坪山办事处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确保办事处有关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从事法律、文秘、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范围
具体职位详见《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名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随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发送至pszzb1018@sina.com邮箱。
(2)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办理。本人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所需的一系列材料。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1012室;咨询电话:84289906。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电子照发送至邮箱);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或单位缴交两年及以上的社保清单;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若无法及时提供,须在报名期间到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入职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及面试通知书
(1)2015年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人员需到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坪山党工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四、面试
面试委托龙岗人才流动中心负责,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拟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迟到或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组织部即通知等额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组织部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和坪山办事处一楼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党工委组织部进行投诉,电话:84289906。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党工委组织部通知聘用对象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方予以续聘。
八、薪酬待遇
按照坪山办事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规定,坚持原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手机号码,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http://gd.offcn.com/html/2015/01/42059_2.html
1.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中共坪山新区坪山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月26日
篇二:申请临时占用道路业务指引 -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坪山新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地设立申请表
篇三: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选聘职员公告
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选聘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高级工程师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新区管委会大楼712室),联系人:贾小姐, 电话:0755-84622845。
(二)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职员选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表样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考察环节。
四、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工作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综合素质,考核与选聘岗位相关内容。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在考察结束后的7天内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且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事项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
(一)本次选聘年龄、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7月15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三)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养老保障方式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07月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职员选聘岗位表.xls
2、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投资前期工作办公室职员选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7月16日
篇四: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 坪山新区政府在线
深圳市坪山新区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
申请序号:
第一部分:家庭人员情况(申请人填写,只填写同住的直系亲属)
第二部分: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及其他证件、证明情况(申请人填写)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其他证件、证明(军烈属、孤寡老人等)
第三部分:家庭居住情况(申请人填写)
一、现住房情况
二、其他住房情况
第四部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如下:
一、所有名列本申请表第一部分的成员,都是同户口的实住家庭成员,没有挂户人员。 二、如实申报家庭收入。
三、如实申报住房情况,未拥有或与他人拥有现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四、愿意接受和服从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安排,按照轮候顺序解决住房问题。 五、如原承租政府公房,户内人员全部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的,保证在获得廉租住房保障
的同时,立即将原住公房腾退,办理退租手续,结清有关费用,完好地交还给住房保障部门。
六、不空置住房,不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不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的用途,不利用承租的住房进行经营和违法活动。
七、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标准保障线或《深圳市城镇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证件、证明年审被取消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调整租金或腾退已承租的的廉租租房。
八、入住廉租住房后,自觉接受住宅小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遵守住宅小区各项物业管理规定,按规定标准按时缴纳房租、水电、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九、已明白《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须知》的全部内容。
承诺人签名(按第一部分表内序号排列):
1. 2.
3. 4.
5. 6.
7. 8.
二O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审核意见
各审核单位在该家庭实际情况的选择项前打“√”。
一、社区工作站审核意见(由社区工作站出具)
二、办事处审核意见
三、新区社会建设局审核意见
四、新区城市建设局审核意见
篇五:2015年3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公开招聘19名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9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9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
3.其它要求: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的考生,可应聘专业技术类及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通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的考生,可应聘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3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坪山新区建设路60号坪山办事处大楼1018室(坪山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办),联系电话:
28825881。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初审提交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需要提供此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原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考核、公示结果为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题型为客观题。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retype/zoom/f60e421f1ed9ad51f01df2b7?pn=3&x=0&y=1268&raww=310&rawh=76&o=png_6_0_0_63_63_315_77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76&md5sum=c0a2f2e77217fb5755146b46ce48e423&sign=ace60fab3e&zoom=&png=36957-&jpg=147382-"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3、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坪山党工委组织部在20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经坪山党工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审定后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同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2月28日。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http://gd.offcn.com/html/2015/03/43517_2.html
1、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
2015年3月20日
单元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