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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不等于消失,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15:28:58 作文素材
掩饰不等于消失,作文作文素材

篇一:《事情不等于作文》教学设计

《事情不等于作文》作文指导课教学设计

【教学设想】

中小学作文的终极目标是使学生能自如地反映自己的生活,能用笔灵活地表达自己独特的见闻感,并做到文从字顺、中心突出、情感真挚。教师作文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把现有的生活有条有理、有声有色、有情有味地表现出来,而不是教学生原本不熟悉的东西。

七年级学生虽已具有了最基本的写人记事的写作能力,但对于细碎而寻常的生活经历,还非常缺乏观察能力、积累能力、取舍能力,缺乏谋篇布局的意识,习惯把生活事情照搬到作文中来,写出的自然是流水文,缺声少色、缺情少味,难以打动读者。

因而,本次写作课的目标就是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买橘事情中,引导学生围绕“橘”展开观察说橘,评议橘事,取舍橘料,品味橘文,试写片段,在交流中学习变“事情为作文”的几点方法。以期让学生领会写作是“来源于生活,而又略高于生活”的道理!

【具体目标】

1、 细观察,说说橘子,学习观察的方法。

2、 评议橘事,学习围绕中心选材与剪裁。

3、 品味橘文,明确细致描写与深入思考对于由事明理的重

要意义;尝试片段写作。

【教学方法】创设情境法、例文引路法等。

【教学流程】

一、 课前准备

二、 导入话题

1、 师生交流。

2、 说说手中橘。

3、 范文总结,方法一:留心观察——获取事情原料的途径。

三、 评议“橘”事

1、 猜想刚才这橘子的来历,与橘子有关可能发生了什么事?

2、 投影“流水文”,请学生评议此文。

3、 师总结,板书:事情不等于作文。

四、 取舍“橘”料

1、 投影两张“橘照”,明确选材和剪裁的含义。

2、 师罗列和“橘事”有关的材料,学生讨论保留哪些,舍去哪些?

为什么?(明确:围绕“橘”来选材,有用的留下,无用的舍去,这就是构思。)

3、 师生商讨如何把选择的“橘料”构思成一篇作文,请学生思考并

口头简述自己的思路,修改“流水文”。(明确:选角度,定中心,拟题目,寻线索,定顺序等。)

4、 师总结,方法二:取舍构思——变事情为作文的关键

五、 品味“橘”文

1、 播放“望父买橘”视频片段,师生感受令人难忘的场景。总结,

抓住细节,描写传情。方法三:细致描写——给“事情”搭建“真情”的桥梁。

2、 欣赏例文《小橘灯》,请学生自由朗读,然后从选材、角度、中

心、线索、详略、描写、感情等方面说说文中哪些地方打动了你,为什么?

3、 师生总结,从一件买橘看人的事情中,升华出意蕴深长的主旨,

这正是变事情为作文的更高技巧,那就是要学会深入思考,以事明理。总结方法四:深入思考——从事情中升华出主旨的钥匙。

六、 小试牛刀

1、 师生总结变事情为作文的技巧,齐读:

留心观察——获取事情原料的途径。

取舍构思——变事情为作文的关键

细致描写——给“事情”搭建“真情”的桥梁。

深入思考——从事情中升华出主旨的钥匙。

2、 请学生仔细观察几幅图片,运用刚才学到的方法,选取一个特

定镜头,提炼一个恰当的主题,写一个100字左右的片段。

3、 片段交流展示,师生共评。

七、课堂总结,结束寄语。

篇二:关于掩饰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适用和量刑的司法解释 4162看过

2011-04-17 | 作者:李捷 | 刑事-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法释〔2007〕16号,2007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6次会议、2007年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

第312条

(《刑法修正案(六)》第19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

第369条第2款

(《刑法修正案(五)》第3条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

第399条之一

(《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

枉法仲裁罪

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1次会议、2007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1日起施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7〕11号

为依法惩治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对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三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三)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两款规定的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

理登记手续,分别达到前两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五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对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机动车的盗窃、抢劫、诈骗、抢夺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条 行为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上述条款所称“明知”:

(一)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

(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法律,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5、对于被采取调查和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逑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根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坦白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一般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2)坦白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轻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4)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证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 6、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为自首、坦白的除外。

1 7、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害人对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善良风俗的背离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关联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2)被害人具有一般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

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2)主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3)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失较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

(4)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积极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 0%以下;

(3)虽然未能赔偿被害人全部或大部分经济损失,但已穷尽赔偿手段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细化量刑标准

Kiy9925 10级 分类: 其他 被浏览1661次 2013.06.03

希望知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包括追诉起点及各个量刑格,最好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谢谢

xulei1031

采纳率:41% 10级 2013.06.04

篇三:高三优秀作文:莫让自以为是的智慧掩盖规则的光芒

高三优秀作文:莫让自以为是的智慧掩盖规则的光芒

高三优秀作文:莫让自以为是的智慧掩盖规则的光芒

国人不守规矩已经习以为常,当今社会,犯规已成为老百姓的乐趣源泉。当我们听到有人拍着胸脯辩解,宣称各种信誓旦旦的承诺时,除了窃笑,实在没有相信的眼神。无规则的存在智慧,使人类变得自以为是。人类过分认为无规则便是智慧,殊不知这种自以为是的智慧下暗藏了更多当今社会人们随心所欲的心态。规则不是用来展览也不仅是用来说教,而是真正实践在生活中。莫让规则变成一纸空文,莫让自以为是的智慧掩盖规则的光芒。

社会的和平不仅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进程,还带来了人类不断发展期间的一系列本质问题。人的自以为是似乎是生来就注定的,而规则就是用来约束这种内心天性的外力,而现在,内心的天性似乎有冲破外力而萌发的趋势,所以,为了压制它,不仅需要依法仍需要规则来维护。莫让规则变为一纸空文,守规矩乃是维护社会的一剂良方。

现在,中小学教育对某方面能力的缺失已不再成为新鲜事,这就造成了即使学生在学校被老师再三告诫的事情,回到家或在社会中总不免被大多不守规则的人影响。毕竟社会中总是分成两部分,极多和极少,而真正坚持在极少部分的那一行列里需要有极为强烈的信仰。目前,北京一所小学的老师将口头教育变为亲身实践,老师们亲自带领学生去十字路口观摩行人是否有闯红灯的现象。这比坐在教室里只是口头说教毫无实践性强得多。因此,规则不是暂时性的,而是长期性的并带有实践性的。我们要守规矩,莫让规矩成为一纸空文。

深圳一位初中生汤洁经常在课余时间到一些交通繁忙的地方提醒行人注意交通规则及向当地交通规则部门提议:规则不是制定出来让人看的,它的法律效益是由人赋予的,当然也需要我们去履行。她仅仅是一名初中生还未踏入社会,她就已经明白了规则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那么现在的我们以至于我们的长辈又该怎样维护社会规则呢?

“国人不守规矩已习以为常”这种言论似乎并不能警醒还处于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中的人们,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不仅需要法律强制力的约束,还需要国人自己遵守规则,为自己和周围的人设身处地地着想。莫让规则变成一纸空文,莫让自以为是的智慧掩盖了规则光芒。如果有一天,规则不再为人们的实践,我不敢说这个社会将会变成怎样,我只能说,那将是人类的悲哀。

篇四:大作文--语言消失

Every year several languages die out. Some people think that this is not important because life will be easier if there are fewer languages in the world. To what extent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is opinion?

As immense/giant world shrinks into a small village, the dramatic/ drastic power of globalization is eliminating/ mopping off/ wipe out/ our cultural diversity in many aspects/ fields/ domains/ regards, including our tongues: numerous languages and dialect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aboriginal areas have died out, and many others are struggling desperately/ disappointingly in the wave of “world language”. Though some believe it is of little importance, this phenomenon is actually a cultural disaster.

A language means much more than 不仅

仅/no more than 仅仅saying “hello”; it carries its own inherent/inner/interior/internal

aesthetic审美 values which can be expressed by no other句尾否定. In ancient Chinese poems and couplets/calligraphy/ ceramic arts/ embroidery/ seal/ jade sculpture/marshal art/ , for example, each line shows its own lexical beauty, and lines are skillfully fused into融入 a cohesive whole with pleasing sound pattern. These unique characters make it extremely difficult, if not impossible/ if possible, to translate those Chinese classics in any other language. If the language disappeared, the charm of Chinese culture could be appreciated no more. This applies to all cultures: all the epics, legends and folk songs of a particular nation would all go with its vanishing language, which is great lo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A language can also serve in many other ways, e.g./vice versa/etc./ status quo现状/ history study. Historians rely much on the written record of a nation to trace its past and show us what the world used to be. Unfortunately, archaeologists have met too many dead ends on their ways due to the loss of old languages. The study of ancient Egypt once puzzled the world for many centuries largely because Romans drove away Egyptian priests who monopolized written language education at that time after they occupied the land. By contrast, in my country, we can easily read about our ancestors over 2000 years ago because the historical course of Chinese language is left intact. That is to say, the disappearance of a language refers to a blank in the jigsaw拼图 of world history. Once it is gone, it can never be fixed.

For conclusion, the language diversity of human society deserves equal attention as what

掩饰不等于消失 作文

we do for species diversity of the nature. The vanishing of languages every year may make little difference on our daily life as individuals, but it truly affects human civilization as a whole and the harm is irrecoverable. Therefore, drastic action must be taken for language preservation to make sure that our descendants can still enjoy and make good use of these treasures.

篇五:关于挫折的作文:我不再为挫折发愁

关于挫折的作文:我不再为挫折发愁

关于挫折的作文:我不再为挫折发愁

看惯了春花秋月,尝尽了悲欢离合,才发现,挫折的美丽,是值得欣赏千遍万遍的。

忆五岁,喜欢画画的我,趁着周末认真画起来,却因几笔失误,皱眉生气,大吵着不画了,将这张画纸扔到“半成品堆里”;忆六岁,那个练歌的晚上,我因妈妈的几次点评而心中烦燥,立刻大吼大叫,跑到自己屋里放弃继续练习;忆七岁,我正在奋笔疾书写征文,却因修改多次而不耐烦,纸揉成一团弃在一旁??这都是儿时在面对挫折时的退缩,现在想想,我的放弃只会让挫折发笑,笑我的软弱无能,笑我无法经历一点失败,笑我如此地掩饰自己的缺点。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这些挫折造就了成功。想想,那张画作在完成后不是也获了奖吗?那次唱歌比赛不也在舞台上大受好评吗?那篇文章不也在杂志上发表了吗?谁的人生能没有挫折,如果成功是光明,那挫折就是光明背后的影子,有光便有影,有影便有光,这两者是互补的,是不可缺一的!

如今,长大的我已明白挫折的真正含义,何必为挫折发愁呢?看看那么些富有的人,他们并非天生就有财富,那是在无数失败之后才获得的成功。发明家爱迪生,他不是经历了九十九次失败,才换得一次成功吗?美国总统林肯,也是经过多少努力,才成为大家信任的总统。人们往往只注意辉煌的成功,却没有看到背后经历的挫折,当回过头来看看走过的路,回忆那些沟沟坎坎时,原来那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所组成的人生呀!

不要为挫折发愁,成功是失败之母,挫折是喜悦之父。所以,面对挫折,请努力加速奔跑,向着理想大声歌唱。这样,挫折会让你看到彩虹,引领你走向成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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