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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4:18:16 体裁作文
上街吧体裁作文

篇一:上街吧,服装行业O2O新商业模式手

上街吧,服装行业O2O新商业模式

“线上有线上的优势,线下有线下的特长”已经是服装零售行业的共识,而这也成为网购飞速发展中,线下实体店依然能固守一片“江山”的原因。值得关注的是,就在诸多传统服装品牌加速在线上谋求发展的时候,有的网商又将触角伸向了实体店,欲一改网购弊端,通过增强客户体验争夺线下顾客。新的网络营销模式“O2O”开始诞生,而新的商业模式,又将给我们服装行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虽然O2O模式与B2C、C2C一样,均是在线支付,但不同的是,通过B2C、C2C购买的商品是被快递至消费者手中,而O2O则是消费者在线上购买商品与服务后,需去线下享受服务。

记者联系到上街吧的创始人之一赵京雷,深入了解下上街吧作为O2O模式是如何运营、快速发展的。

记者:赵总,您好,能跟我们简单介绍下上街吧吗?

赵:在上街吧,用户可以在线上预览某个位置附近或者某个品牌的最新款单品,打折信息,可以直接去线下商铺试穿,购买,也可以发布上街任务,找其他人试穿代购。顾客既可以充分享受“逛店”的乐趣,又能够享受到一站式购物、方便实惠、送货上门等电子商务的便捷。上街吧的o2o模式是一种轻量级的,不依赖于庞大的线下地面部队。

记者:比起蘑菇街、美丽说等电商平台,上街吧有什么区别跟优势呢?

赵:蘑菇街和美丽说等社会化电商平台主要是做淘宝等线上营销渠道导购的,上街吧主要是做线下渠道,帮助品牌进行线上线下渠道的更好融合。相比大众点评等本地生活服务网站,上街吧更加垂直,面向服装行业,而且做到单品级别。

记者:赵总,我知道您是前阿里巴巴数据与产品高级专家。能跟我们介绍下你们整个团队吗?团队优势怎么样呢?

赵:我们创始人团队中还有来自腾讯的搜索技术专家, 另外一位是服装行业的从业者。

团队成员在数据挖掘、搜索引擎、个性化推荐、大规模文本处理方面的丰富经验能够使我们整合、挖掘各种线下服装店信息资源,提供精准的搜索、推荐算法。团队成员在服装实体店铺以及企业ERP软件的从业经验,也使得我们能更好的理解商户、 服装品牌,推动商户和品牌进行线上线下营销融合。

最后,赵总预判服装行业的趋势,采用个性化的线上定制和线下实体店形象展示这种O2O模式才是服装行业的出路,让我们都拭目以待。

篇二:郑州上街区领导

郑州上街区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和郑州上街职教园区(郑州上街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郑州上街绿色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工作。主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行政服务中心。

协助区长做好郑州上街职教园区(郑州上街装备制造业集聚区、郑州上街绿色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工作。

联系区人大、政协、国税局、地税局、郑州供电公司上街营业部、人行、工行、建行、交行、中行、农行、郑州银行上街支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财险、寿险、民生证券、中铝郑州企业、轻金属研究院。

分管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联系区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元化办公室、邮政局、移动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上街分公司。

分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区总工会、妇联、侨联。

分管单位:区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

联系区武装部、检察院、法院、残联、民族宗教局。

分管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联系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工商联、上街通航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市市场发展局上街市场管理处、中铝国贸、火车站、省航空运动管理中心、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上街吧)

分管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团区委。

分管单位:区科技局、安监局、环保局。

联系区科协。

分管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济源路街道办事处、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矿山街道办事处。

篇三: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街区政府)与朱培义、朱海法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街区政府)与朱培义、

朱海法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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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豫法民二终字第22号

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 法定代表人:戴春枝,该区区长。

委托代理人:张海涛,该区区政府法制局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培义,男。

委托代理人:张欣,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海法,男。

委托代理人:张欣,男。

上诉人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街区政府)与朱培义、朱海法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于 2004年8月20日作出(2004)郑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以郑州市上街区碟阀总厂系集体企业,朱培义、朱海法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纠纷是由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朱培义、朱海法的起诉。朱培义、朱海法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作出(2004)豫法民终字第53号民事裁定,维持原裁定。朱培义、朱海法不服,向本院申诉。本院提起再审,于2006年12月12日作出(2006)豫法立民字第1040-2号民事裁定,以朱培义、朱海法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本案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为由,裁定撤销(2004)豫法民终字第53号民事裁定和原审法院(2004)郑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该院于2009年8月15日作出(2008)郑民一初

字第11号民事判决,上街区政府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9年12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元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街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张海涛,朱培义、朱海法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欣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郑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街区政府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260元予以退还。

审 判 长 田伍龙

审 判 员 孙玉华

审 判 员 王艳玲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魏一凡

篇四:上街区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上街区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付向瑞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2期

摘 要:作为郑州市的一个卫星城市,上街区的"三农"比例不大,人口整体素质高于周边城区,城镇化率已经达到92%,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展城乡一体化、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有一定的优势,但上街区的土地流转工作也有自己的特性,本文就上街区土地流转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

关键词:土地流转 特点 影响因素 建议

土地流转作为加快上街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其进展程度、开展实效对上街区能否顺利实现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有着直接影响。为促进上街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更好地推进上街区委“两加快一维护”战略,近期,上街区委党校会同上街区委政研室、上街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共同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调研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专题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上街区农村农业用地(除南部山区)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街区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上街区土地流转的基本特点

上街区土地流转的现状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即“土地高度集中、基础相对较差;流转形式多样、流向用途集中;政府大力引导、农户参与积极”。

1.1土地高度集中、基础相对较差

据上街区农经委统计,目前,上街区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3.5万亩,其中耕地3.17万亩,集中分布在峡窝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9896户,峡窝镇有9039户,占91.3%;农业人口

4.2万人,峡窝镇有3.38万人,占80%。可以说,上街区农村农业用地土地流转工作的重点是峡窝、难点在峡窝、成效看峡窝。但同时,上街区农村土地多分布在丘陵山地,自然条件较差、人均耕地少(土地过于分散)。据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情况看,上街区农村土地水浇地不足1万亩,人均承包的耕地面积在0.5亩左右(其中:近郊村在3分左右,远郊村在7分左右),且每个村组、每个农户地块分布不均,农户们的想法不一,地块的质量也不一,流转后的补偿问题也很难一致。土地自然条件的不足和人均耕地资源的稀缺,从客观上增加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难度。

1.2流转形式多样、流向用途集中

上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土地出租,这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也是上街区农用地流转过程中最主要的流转形式。全区出租流转农用地总面积1882余亩,占流转总量的58.8%。二是土地转让,全区转让流转农用地总面积120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37.5%,西林子、营坡顶村的扶贫搬迁基本上属于这种形式。三是土地入股,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的形式,全区共流转土地面积是146余亩,占流转总量的4.6%。同时,流转后的土地经营相对集中,有利于土地的集中规模经营。目前上街区流转的农业土地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花卉种植,约占60%左右,主要分布在石咀、北峡窝、大坡顶等村组;少量的以种植果树和发展高效农业为主,比如方顶村大约有130亩种植大樱桃,观沟村有40余亩种植苹果、石榴。

1.3政府大力引导、农户参与积极

一是积极出台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大流转工作的意见》、《上街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上街区农村农用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指导上街区流转工作。二是加强中介服务。先后成立了上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峡窝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在此基础上成立了郑州创新种植业专业合作社、郑州慧蕾花卉专业合作社、郑州顶鑫种植合作社等多家农业合作社,这些中介组织积极组织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优先服务于流转双方,提供标准合同文本,对流转合同、农户委托流转申请书进行审核,建立土地流转管理台账,实行流转合同的电子化管理。三是强化项目支撑。大坡顶村的果树种植、方顶村的大樱桃种植都是政府的帮扶项目,且都已初具规模。在政府的支持、引导和已流转群众的带动下,全区广大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参与调查的83户农户中,有22户已经参与了土地流转,占调查总体的26.5%;其余未参加但有流转打算的有34户,占调查总体的41%,其中67.6%的农户表示只要价格合适,将准备流转自己所有承包地。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

2.上街区土地流转的成效

截至10月底,上街区共流转农用地3200余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0.1%。农村土地流转的同时,实现了“三个促进”。

2.1促进了农地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民自愿地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经营有方、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能及时获得相应的土地,解决“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土地流转有利于催生和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建设规模化农产品开发生产基地,使“公司+ 农户”形成有机整体,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已初步培育了3家花卉龙头企业,建设花卉大棚170余座。

2.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使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效益,切实让农民富裕起来。据调查统计,流转前和流转后农民都在打工,大部分都是在农闲时,但流转后的农户,在增加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从传统的农业种植经营彻底解放出来,能够有更多时间从事非农生产。年龄在40~60岁之间的男劳动力,是以打零工的方式挣钱,日工资在40~50元;女劳动力日工资在25~30元,工资都是按天计算;峡窝镇处在上街区阀门产业园附近,农村青壮年大部分是在园区企业工作,月工资平均在1500元左右。截止9月底,全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279元,同比增长11.1%。

2.3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变

调查结果显示,土地流转以后,大多是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从生产到加工到销售,实现了从原料生产到产品销售的一条龙,产业链条拉长了,附加值增加了,经济效益提升了,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逐步走进我区农村。郑州顺达高新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植物组织培养、花卉、蔬菜种苗生产与销售、农业新技术研发、新品种示范的市级龙头企业。2009年,在北峡窝村流转土地135亩,建设大棚42座,公司年产鲜切菊花450~650万支,年产值在400~500万元,发展空间极大。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不仅自己取得了可观的收入,而且带动了周边许多农户致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影响上街区土地流转工作的主要因素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开展难度大、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受传统思想观念、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尽管上街区农用地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农民有思想疑虑,不愿流转土地

虽然根据调查问卷情况看,大部分农户的流转意愿较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农户心存疑虑,尤其是一些“半工半农”和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家务农的中小农户,他们的父母和孩子在农村生活,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外流转土地。另外,取消农业税后,国家粮补直接到户,“不占白不占”心理普遍存在,他们宁可粗放经营或由亲戚代耕或撂荒也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有些甚至希望增加承包耕地。在流转后不能保证长期收益的情况下,多数农户满足于现状,抱着“小富即安”的思想,宁肯守着几袋粮踏实,不愿流转出去“无着无落”。

2.土地流转价格偏低,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目前,上街区流转出去的土地价格平均为1000元/亩,坡地、荒地和远郊村会更低一些,对于人均0.5亩土地的大多数村组来说,人均每月只有40多元钱,在各种生活资料日益涨价的今天,这些钱是无论如何解决不了生计问题的。另外,上街区农业人口比例小,在农闲时间

已有大部分村民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打工,即使不流转也不影响务农和打工,他们既有打工收入,又有粮食补贴和务农收入。所以土地流转价格偏低,对于有些农户来说流转不流转无所谓,也没有必要,与其给别人,不如自己留着。

3.土地流转中农民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致使一些农民不敢流转土地 一是农民应得的流转收益存在较大风险。主要风险有: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户的租金;少数业主租赁的土地迟迟不投入资金进行开发,而是想等待时机再流转给他人,获取转让差价,期间不按时支付农民和集体的租赁金;选择的业主开发能力弱,难于兑现租赁金。二是流转土地到期后,原样复耕困难。业主在租赁土地后都要修建一定的基础设施和临时性建筑,并对土地进行整理,这将减少耕地面积和打乱原有农户土地的承包界线,期满后难以如数复耕和原样退还给农户,使农民心存疑虑,认为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三是农村社会保障薄弱。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又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尽管上街区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但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来解决吃饭问题和依赖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调查显示,63%的农户仍然是以种地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在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还不稳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农作物的经营风险尚无保证的情况下,农民担心利益受损,“不敢”流转或交出承包权。在调查走访的几个村组,这个问题普遍存在,也是村民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4.政府的部分奖励补助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土地流转工作的可持续性

对于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项目,市、区的相关文件都规定了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但目前上街区已经进行流转并开始运作项目的村组,还未领到相应的补助和奖励。观沟村和石咀村的花卉大棚,按照规定,符合要求的市里将给予每个大棚4万元的补助,但是现在这部分补助没有到位;另外上街区对于土地流转的进程也提出了相应的分等级奖励措施,但是这部分奖励也没有落实。这无形中加重了村组的财政压力,有实力公司支持的流转项目,还能继续进行下去,对于那些靠村组来运作的项目则稍显紧张。本指望补助和奖励能缓解资金压力、扩大规模、提高流转速度的,但政策的落实不力,打击了一些村组的流转积极性,而那些未进行流转的村组和农户,看到这种情况,也不敢大胆进行了,只有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心理。

5.流转后没有合适的农业生产项目,影响了土地流转效益

地流转出来后,是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和产出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是为了让土地有更大的收益的,这就需要有合适的农业项目来推动。但上街区现在流转出来的土地,在农经委登记在册的大约有3200亩左右,基本上已经开发运作,另外还有大量的土地处于预流转状态,暂时闲置在村组,找不到合适的项目。预流转的情况各村都有,这一部分土地位置、面积、质量都不等,很难找到合适的项目和业主,可以说处于“看菜吃饭”、“等米下锅”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流转质量,如果长期找不到合适的项目,土地有可能处于撂荒状态,再想耕种的话,会增加土地平整成本,也会留下日后纠纷的隐患。

6.土地附属物缺乏根本的处理方案,影响了土地流转进程

一是流转土地上种植的树木问题。有些开发业主需要平整的土地,这些树木就要被砍伐掉,但是砍伐证的办理问题、树木的赔偿问题大多数农户意见不一,观沟村和石咀村两个村比较突出,导致土地流转出去后,开发业主迟迟不能运作,影响流转质量,阻碍流转进程。二是高压线问题。北峡窝村比较突出,铝厂的高压线经过本村,这些高压线杆有些还在使用,有些已经不用,同时高压线距离地面比较近,影响土地的耕、犁、种、收,虽然村子离城区比较近,地理位置比较好,但还是阻止了一些农业项目的步伐。三是土地上的坟头问题。现在农村的大多数人在去世后还是埋葬在村组的田地里,田地里有很多坟头,这些坟头如何处置也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石咀村的问题比较突出,流转出去的田地里大小分布着三四十座坟头,是补偿坟主还是迁往他处?已经成为摆在村组干部面前的一个难题,如果政府没有解决方案,很可能会成为日后最大的一个纠纷隐患。

7.土地流转的后续配套服务或政策不能及时跟进,使一些流转土地难以按照预期经营 新疆康地种业有限公司系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有意在上街区方顶村260亩土地上进行粮食高科技育种项目,并准备将上街区作为公司中部地区的一个基地,各项细节问题均已谈妥,但公司还需要七八亩土地来建实验楼,以方便专家们的研究和实验,但现在这样的土地方顶村提供不出来。按照国家土地政策,方顶村的所有荒滩河沟地均已被列入农用耕地范围,不能进行建设用途,要通过土地置换来进行的话,最早也要等到明年,这样就面临着项目迁址的问题。土地部门的政策没有考虑到以后土地流转进程中的实际需要,让有些流转很尴尬。据了解,石咀村的双羽实业公司也面临同样问题,公司计划建设的花卉基地规划展示馆迟迟无法动工。

三、关于上街区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上街区城镇化率已达到92%,“三农”比例不大,人口整体素质明显高于周边城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阻力也明显低于周边城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是有很大优势的,也是能够很快取得实效的。综合调研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上街区土地流转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和发布土地流转政策时要细化、要具体、要通俗易懂,不能仅有纸上政策,还要通过培训、会议、讨论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使土地流转的基本政策、原则、程序家喻户晓,使农民分清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概念,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流转的原则、方法和目的,消除惧变心理,增强他们的法律和参与意识。要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不仅是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可以利用的资产,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土地流转主管部门可制定农地流转收益放心卡,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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