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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行乞者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9:21:17 小学作文
如何对待行乞者小学作文

篇一:爱心大爆发不是对待行乞者的最好方式

爱心大爆发不是对待行乞者的最好方式

作者:兽兽

广州两位在地铁站内结伴行乞16年的盲人梁伯和伍婆婆,最近引来了街坊和媒体的关注。两人并非夫妇,结识于盲人工厂,十几年来形影不离,游走在广州地铁东山口站。近两三年来梁伯常常落单,只因85岁的伍婆婆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梁伯只能一个人出来行乞。他们的故事经媒体披露后,东山口地铁站里涌来一波又一波想帮助梁伯的人潮。面对突如其来的涌动爱心,梁伯觉得行乞是一种“自力更生”。

外人可能很难理解,梁伯和伍婆婆均有子女,两人也有退休金,梁伯每月有500多块,伍婆婆则有1000块左右。目前家里还请了一位腿脚略有不便的保姆,专门照顾伍婆婆,每月工资1500元。其中伍婆婆的儿子出1000元,剩下500元由两位老人负担。应该说,虽然家境并不宽裕,但也不至于忍饥挨饿、无钱治病。说起来,两位老人去行乞,并非走投无路。

一般人看来,乞丐、行乞,低人一等。对于那些放不下“自尊”的人,很难想象,他们会迎立街头向人讨要财物。但为何两位失明老人却义无反顾,甚至乐此不疲,并且一再拒绝社工和救助站的帮助?梁伯的解释,归纳起来有二,第一,行乞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其二,健康的人不大懂得照顾盲人,“倒不如我和婆婆互相照顾”。

话虽短,却一语道破行乞者的世界,并非如你我想象如此那般。近年来有关“行乞权”,以及城市该不该设“禁讨区”的讨论一直不断。有学者就认为,因为乞丐现象是社会不平等的表现,为乞丐争取“乞讨权”,等于固化了差别意识和不平等,相反,我们应该争取的是不乞讨的权利,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就要完善社保体系,将乞丐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乞丐能像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

持以上意见的人,面对“自愿行乞”的梁伯,不知会作何感想。梁伯与伍婆婆虽身体上有障碍,但并不认为自己就此丧失了劳动能力。对他们来说,行乞本身就是一种劳动。他们拒绝了政府救济,通过行乞这种劳动增加收入并且保有为人的尊严。一句

话,何谓“正常”生活,梁伯有他自己的定义,只不过,他的定义与主流社会的定义有所不同。所谓正常人的怜悯、同情、哀其不幸,根本不是行乞者本人的感受。

实际上,在世界不同地方,行乞并不总是一件“丢人”的事。在许多阿拉伯国家,行乞者随处可见,且衣着干净、谈吐文雅,行乞时周围的人和店家也不驱赶,甚至为其遮风挡雨。这种独特的行乞现象背后是施舍文化的兴盛。而在我们中国文化中,也有“相逢何必曾相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无功利交往原则,很多行乞者精神上始终有善念,乐观豁达。

只要不是尾随滋扰,而是建立在你情我愿基础上的行乞与施舍,我看不出有驱赶、禁乞的必要。毋宁说,有人行乞,有人行善,本就是社区生态,甚至是人与人之间利益交换的一部分———有人从施舍中收获良善和自我满足,有人通过行乞改善生活。 有学者在研究中国“面子”文化时认为,在社会分层结构中,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规则平等透明,人与人之间无关道德和能力评价。应该说,街坊与梁伯、伍婆婆,本在这一点上相安无事,双方做得非常好,好就好在“装作看不见”:1路车上有梁伯的专座,附近街坊给他们带吃的,理由是交流煮食心得。可眼下的“爱心大爆发”,打破了行乞与行善者之间的体面与平衡。行乞者不需要大家另眼相待,只求别人不要试图为他们的生活做主,就是最大的尊重。

篇二:二辩陈词(行乞者不值得帮助)

二辩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以及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下面我对我方的观点再做进一步的阐述。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一个实现,那就是今日那些所谓的乞讨者可不是金庸先生笔下的丐帮一样劫富济贫啦,要说劫富济贫,他们“劫”的也是我们用勤劳的双手辛苦赚来的钱,济的是也是他们这些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所谓的穷人,哦,不对,我说错了,现在是他们比你我富有啊,难道不是吗?.当今的行乞者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完全“变了质”,他们不仅不再是弱势群体,不是因为丧失劳动力而乞讨。相反,乞讨几乎已成就了一个“热门”的职业,你们想想,当他们几年乞讨生涯后,衣锦还乡,起房盖楼,甚至泡妞娶媳妇时,你让那些常年在外拼死拼活的打工者怎么看,你让那些毕业后蜗居的毕业生们怎么看,你让我们这些至今单身帅哥俊男们怎么看。他们是不是在那灌输着这样一个思想:还出去打什么工啊,工资那么少,还读什么大学啊,工作那么难找,房子那么贵,老婆这么贵,来吧,不如跟我们一起行乞吧,乞讨,你值得拥有。

在当今的社会中,的乞丐越来越年轻化,青壮年的比例在增加,甚至连儿童乞丐的数量也在猛增,这个职业真是没有门槛限制。在街头行乞的少年儿童一少部分是因为真正的身体残疾和家庭贫困而无法生存出来乞讨,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却是因为从小被拐卖致残来做职业乞丐,或者是自小随家人流浪乞讨,或者是通过行乞来帮助家庭获得收入等。这些少年儿童本应在安静而单纯的学校里读书识字,但是他们却做起了乞丐这个不正当的行业。 再有,当前的许多有乞丐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很严重了,拐卖儿童,虐待幼童,甚至残害至其残疾去放羊式乞讨,像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

还有乞丐破坏社会秩序,不利于城市的稳定 ,有些乞丐总是在十字路口附近乞讨,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强行拦车敲窗户行乞,这样不光对自身造成了很大的危险,更影响了交通秩序,并给广大车主造成了很多不便,像海南就有乞丐阻碍交通,民警前去劝说还拿刀追着民警砍·······

由于“乞丐”行业的做大做强,导致有些农民不种地,工人不做工,儿童不上学,他们专门从事这种不劳而获的乞丐职业。导致现有的一部分劳动力大量流失,儿童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导致他们认知的偏差,最后也影响将来一部分劳动力的流失,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等等的这些,归根还是由于乞丐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所刺激,而这个的根源就是人们对行

乞者的同情心被利用。施舍同情是虽然个人的事,但由此让社会受害就不应该提倡了。

我们是应该要有同情心,要有怜悯之心,这没有错,但是当我们的同情心,我们的怜悯之心一次一次被别人所利用时,这反过来也会让我们心生厌恶,同时会让我们对同情心的意义、道德的价值以及社会发展慢慢失去信心,以前都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现在是路边的乞丐不要“睬”啊,睬是理睬的睬。

行乞者这种为了生存而放下尊严的行为,虽然会触动我们对这些特殊弱势群体的同情。但是,我们可曾意识到,当我们在施舍帮助的同时也是在默许他们出卖肮脏外表来博取同情的行经,而这又会引发上述的一系列问题。所以说,对于乞讨者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宁愿收起自己内心的同情,捐助正统的慈善事业,而不是助长乞讨之风。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行乞者不值得怀疑。

最后在送各位,有志之士一句话,坐享其成算什么,靠自己才是王道!!!谢谢

在下以为,乞丐的种类有三:能作而不作、能作不让作而不作,不能作而不作。我们一一看来。首先,能作而不作:对这种人的怜悯(已经说明是要在行为上体现出来的,比如给俩小钱儿)将造成社会劳动力的丧失,对于社会,对于被你怜悯的人都将是负面的。与其任其自暴自弃,不如让他理解到生存的危机,而后自强。其次,能作不让作而不作,不能作而不作可以做一并讨论,这更加是社会福利机构的问题,转移支付啊,残疾人助困啊,什么大饼摊啊什么的劳动岗位的提供、最低福利的保障要齐全、同时如果这种情况下还有乞丐,是不是可以来点硬的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系讲师汤秀娟曾组织了一次专题调查,对135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观察分析。通过调查发现,乞讨的方式主要有五种:卖艺式、示残示疾式、示弱式、特殊缘由式、耍赖式。在观察的135名乞讨人员中卖艺乞讨人员占了24.44%,其中仅19位是健康人;通过展示自己的伤残或疾病来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的占了被调查总人数的21.48%;通过展示自身的老、弱、妇、幼等人类脆弱的一面来乞讨财物,这类人往往缠着外国人进行乞讨,是较为常见的乞讨方式,占了其中的35.56%;通过种种借口来吸引市民注意以乞讨钱财的占了其中的9.12%;通过各种无赖手段,如拦截车辆、卖花、抱腿等进行乞讨的占

5.93%,并在外国人频繁的地段较为常见[3]。多数城市乞讨者是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博得人们的同情心,骗取人们的钱财,他们的行为还大大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影响着我们国家的形象,并给社会还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城市乞丐的职业化现象严重 成都市的一项调查表明,确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生存危机的特困人员只占流浪乞讨人员总量的20%,其他80%主要是强讨强要、职业乞丐及以流浪乞讨为掩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5]。可见,乞丐的职业化趋势越来越显著,很多人放弃了原有的工作,凭借这个职业来脱贫致富,甚至达到腰缠万贯,有些伤残人员早上由家人送出来,晚上接回去,每天像上班一样,完全将乞讨作为了

丐帮222城市乞丐影响着城市的形象,不利于城市文明与美观 城市的形象代表一个城市的精神,然而大量的乞丐聚集在城市的购物广场、车站、旅游景点、大街等公共场所,并对路人和游客乞讨钱物,百般纠缠,这让许多市民均表示强烈的不满,尤其是那些能够以体力劳动为生的青壮年乞丐,他们没有了荣辱观,他们好吃懒做,他们失去了自尊心,从而走上了这种不劳而获的乞讨之路。

篇三:城市社会行乞现象论文

摘 要:在各大城市的繁华街头,总是活跃着一群社会的底层人士,他们大多衣衫槛褛、蓬头垢面,通过向世人展现人类本身脆弱、卑微的一面以换取维持生存所需的资源。他们就是渐渐为社会大众所关注的社会底层-乞讨群体。“乞丐”是指那些“生活没有着落而专靠向人要钱过活的人”,这就意味着乞丐是因为没有生活着落,失去必要生活来源,只能靠乞讨维持基本的生存条件。乞丐的历史和文明的历史一样漫长,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乞丐就一直存在,但不同的是他们随着历史变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乞丐的行乞方式和目的与传统意义上的乞丐有了极大的不同。城市乞讨的职业化、团体化的出现对城市稳定、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和社会进步等诸多方面带来危害。这作为一项棘手的城市社会问题的现象已经引起有关方面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我们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乞讨;流浪;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有损城市的形象。当前我们社会普遍存在着一个极不协调的现象——乞讨,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广、影响之深,令人深思。

(一)、桂林市街头乞讨现象现状

1、行乞方式及原因多样化

卖艺型:这类的乞讨者靠卖唱,吹箫、弹吉他,街头绘画等向行人乞讨。 弱势型:老人、儿童、肢残等,利用国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行乞。 缠绕型:有的乞讨者对路边行人乞讨时,往往会一直跟在行人身边,直到行乞成功。更有甚者,他们会死死抱住“施主”的腿。这类乞讨者以儿童居多。

灾害型:许多乞讨者编造各种各样的灾害向行人乞讨。如:自然灾害、家庭悲剧、被人迫害等凄惨的故事。这类的乞讨者往往会写一手漂亮的字,或者他们会跪在地上不停磕头,甚至磕出血来,以博得行人的好感和同情。

自残型:有的行乞者,不管是酷暑还是严寒,都会在街头展示生理缺陷向行人乞讨。

自力型:与许多行乞者不同,这类的乞讨者会通过卖花、卖书等方式获得一定收入。他们并非不劳而获,表现出自力更生的一面。

厚脸皮型:这类的乞讨者一般身体健康,编造出十分牵强的理由行乞。如:学生模样的青少年因为没有钱而不得不辍学;一家三口从外地到桂林市丢了钱包向路人乞讨一元钱给孩子买吃的,但是他们通常收获了很多个一元钱仍在行乞。

2、街头乞丐真假难辨,出现部分职业乞丐,并定点定时向行人乞讨。 在传统的观念中,“乞丐”应该与“贫穷、落魄”联系在一起。然而,对于这个特殊群体,却真假难辨,考验着社会的诚信。

以年龄来分,乞讨者在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分布。通过观察我们就发现,在这些乞讨者中,乞丐正在职业化过程中。我们在不同时间内都发现有部分乞讨者会定点定时向行人乞讨。风雨无阻,从不间断。如:我们通常在喷水池看到一个拿着拐杖的老人在(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如何对待行乞者)行乞,在不同时间内表现不同。当我们第一次对他进行调查时,其乞讨的理由是:残疾人,并且展示他的残疾证书,老人只能卧在地上。当我们第二次对他进行调查时,老人却肢体完好,并且用拐杖耍起了杂技。街头行乞的人群中,有许多是儿童,他们通常受人操控,乞讨的收入自己也得不到享受,被作为一种乞讨道具。有的儿童还被弄成了残废,以博得人们的同情。

3、乞讨地点多集中在繁华地段

桂林市行乞者很多,行乞现象比较普遍,这些乞讨者多集中在十字街、中山路、火车站、汽车站等繁华地段乞讨。在这些地段,过往行人很多,密度大,行讨几率相对较大。有时走几步路就会看到几个乞丐,因此,在这些地段中竞争也是很激烈的。

(二)、 城市乞讨所引发的不良社会问题

1.影响市容市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国际地位空前提高。尤其是我国加入WTO 之后,国际贸易及国际往来明显增加,旅游业日益繁荣,国际友好人士来中国的机会激增,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意国内环境的优化和美化,保持良好形象。而当前遍布大街小巷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主要的交通要道,或跪或躺,或暴露残肢匍匐在地,强拦强要,甚至恐吓、骚扰行人,损害了城市形象。这不仅影响“市容”,而且

还事关“国容”,影响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显示。另外,我们还必须警惕国外敌对势力可能利用乞讨现象丑化中国。

2.致使“同情疲软”,真正的弱势群体难以得到救助。

由于目前乞讨的目的真假难辩,遍及全国各地的乞讨现象使社会大众熟视无睹,漠然视之。因对乞讨者的好心施舍经常被欺骗,就会造成人们“同情疲软”,导致很多人拒绝捐助乞讨者。久而久之,这样会使人们的同情心削弱,恻隐之心淡化,造成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不到救助,长而远之更使我们的社会丧失起码的同情心。这种被削弱的同情心会影响到青少年,尤其是儿童,使得少年儿童的同情心逐渐丧失,最终将对社会产生极坏的影响。

3.影响社会稳定。

一方面,乞丐被公认为“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他们无以谋生,居无定所,无所依归,往往铤而走险,越轨犯罪,导致社会的动乱不安。另一方面,乞丐属于没有正当职业的、游离于社会管理、不在社会正常秩序之列的游民。一个社会游民越多,社会也就越不稳定。这是由流动人口与社会动荡的天然联系决定的。当大量游民涌入城市时,城市原有的秩序被打破,为了生存和发展,乞讨者要求分配权力和财富的欲望十分强烈,这就难免产生思想、道德、行为乃至秩序的混乱。例如一些乞讨者在交通道路强行擦车乞讨,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威胁到公众安全。

4.助长惰性风气、破坏民族精神。

丐帮中流行着“三年讨饭,不愿做官”的口头禅,可见,乞丐们的物质贫困往往伴随着精神上的堕落。职业乞丐长期“叩门乞良推恩少,仰面求人忍辱多”的生活经历,使他们人格萎缩,散漫不羁。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铮铮铁骨,乞讨是与我们民族精神背道而驰的现象。“精神贫困”随着丐业的发达,蔓延开来,必将腐蚀我们的民族精神,养成懒惰的国民性。当前我国乞丐为了获取钱财,不顾廉耻,采用阻挡、漫骂、下跪等方法纠缠行人,完全丧失了人格尊严,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违背了我们的民族精神。

5.影响流浪儿童的身心发展乃至国民素质提高。

流浪乞讨人员中,有不少是儿童,更多的是残疾儿童。教育专家指出,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3岁以后开始逐渐认识社会,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最先体会到的是父母给予的爱,在这种爱中,他们才会有安全感,才能学会善待别人。”而小乞丐们严重缺乏父母的关爱,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接受的是畸形教育,长期缺乏爱抚和关怀。这样一来,就会对社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和敌视心理。长大成人后必然会存在很严重的心理问题,“云大杀人案”中的马加爵暴露出的心理问题就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6.为疾病传播提供了途径。

由于乞讨人员大都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个人卫生得不到保障;另外他们风餐露宿,饮食不卫生和个人对于疾病的防治不力,这些都给各种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对城市乞讨现象的管理对策

1.制定一整套对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政策法规。

根据乞讨的具体情况,分类对待:对于真乞讨者,愿意接受救助的,老人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孤儿院。对于不愿意接受救助的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以便相关部门的管理。对于假乞讨者,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适当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在报纸和媒体给以曝光,以儆效尤。

2.加强对乞丐的心理救助。

生活救助仅能解决受助者一时之需,不是治标之法,这就需要救助站在保障受助者生存需求的基础上,更应关注其发展需求,注重治本之道。因此,救助管理应关注受助者发展需求,以心理救助为引导,树立“助人自助”的理念。通过心理上的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形成正确的自我价值确认。其次为他们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教育,为他们更好的找到谋生手段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帮助他们提高自救能力,使其价值在社会中得到实现,感受到社会的认同与自我认同。

3.大力提高民众文化素质。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认识和对待乞丐群体和乞讨这一社会特殊现象。乞讨行为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他的实现需要乞讨者与施舍者双方的完整互动。个人的直接救济与施舍是导致乞讨现象滋生蔓延的

一个直接因素,为了减少甚至杜绝城市里的乞讨现象公民应慎重自己作为“施舍者”角色的行为。当市民在街头碰到流浪乞讨者时,最好不要直接向乞讨者施舍财物,应劝说他们构等给予乞讨者援助,使救助工作作到对象明确,有的放矢。去接受社会救助机构的帮助,或通知相关的民政部门前来救助。通过社会保障部门和慈善机

4.严格规范管理“乞讨市场”。

对国家实在无力安置或不愿接受国家救助的乞讨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对乞讨的方式、地点、范围进行合理规定。乞讨要做到文明乞讨,不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治安。

5.在全社会营造勤劳致富、艰苦创业光荣,不劳而获、欺诈行骗可耻的良好氛围。

通过大众传媒及其他有效方式对利用乞讨进行诈骗的行为批露、曝光,帮助人们辨别真伪、打击丑恶。使那些有不良乞讨动机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美德。古语云:“百善孝为先”,使老人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年轻人应尽的义务。

结论:乞讨现象是普遍的历史存在,也是困扰每个城市社会问题。只有正视乞讨现象产生原因,正确认识乞讨现象及现象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预防、抵制、化解和消除乞讨现象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政府采取德治与法治的结合,从而正确有利的解决这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消灭乞讨现象,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神圣事业,是一个不容推迟的责任。

参考文献:

[1]赵有声,杨钊,蒋山花.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的分析与创新[J].重庆社会科学,2005.

[2]刘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制度探析[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4).

篇四:行乞

行乞

我有时候喜欢在电影院的等候区看书写东西,因为那种地方一般只有电影开演前十几分钟人多,平时都比较清静,而且都铺着看起来让人舒心的地毯,有舒适的桌椅,照明灯光也比较温暖舒适。昨晚我在电影院奋战到夜里将近十一点,感到睡意朦胧,便关了电脑出门回家。在北京刺骨的寒风中疾速走过过街天桥,看着清凛的空气中一路闪烁的霓虹灯、彩屏和行走的车灯,让我想起当年在美国读研的时候,那时候每晚从实验室走回租住的公寓,到了冬天也是这样走在路上同时被寒风和困倦的侵袭,只是那个孤寂的小城市里没有繁华的街道,那里回家的路上只能看到路旁一个发电站烟囱上的红色灯光,沿着发电站的围墙外沿走就走入了从一条横穿公路下方的有小河沟的隧道,这样穿过公路走过一片树林子才能到我们那个叫做 “村儿”(Village)的地方。和现在从电影院走回大院里家中的时间差不多,那时候从实验室走回那个“村儿” 小院子的时间也是大概十五分钟。只不过现在挨冷风吹后回到的是温暖宽敞的家,那时候挨冷风吹后回到的是冰冷冷(因为白天为了省钱不开暖气)的破旧筒子楼(1950年代建)上的小屋,进了门先要打开暖气,然后用小暖风机忘被子里吹一阵子热气才能睡觉。

话说昨夜路上下了天桥之后,在几乎无人的街道上看到一个穿着破旧的老式传统服装的个头很矮的老太太,挎着一个布包袱,拄

着一根比她高一头却不怎么直的木拐杖,被狂风吹得走一步晃一下,艰难地向黑灯瞎火的店铺门脸旁边靠,以求保持身体平衡。我在街上走过,侧眼看到她,心里泛出一丝不忍。可能是因为我和她同样感受着寒冷和风吹。不过这条路上乞丐一向不少,我习惯性地径直走了过去。但是没有走过几步,我又变了念头。我意识到在这样寒风咆哮的冬夜十一点还在街上艰难行走的乞丐,应该是真的乞丐。我意识到在同样的寒风里,她和我所期待的是不一样的:我的家就在不远处,我马上就可以在舒适的苹果绿色卧室中听着曼妙的音乐入睡;而我不知道她还需要在风中走多久,而我几乎可以肯定她的住处也未必多么舒适,甚至未必温暖。

国内街上很多乞丐都是假的,我有过亲身体会。给表现得格外诚恳老实并且留下手机号码的求路费的人长途汽车票钱,之后再无回音;给街头用坏了一根琴弦的卖艺者反复捐钱,直到发现除了他摆在路旁的空口袋,他还另有一个口袋里面放满了收到的一块钱;类似这样的事情可能不少好心的朋友也遇到过。几乎每次过街桥的时候上面总有各种老人被裹在厚被子里头上放着毛巾,身体一动不动,旁边一个中年人或者青年人跪坐着不断磕头;这样的人太多了,我又如何辨得真伪?于是我后来也习惯了对各种乞丐无动于衷,我可以告诉自己他们是假的,哪怕个别有个真值得同情的真乞丐,我又能做什么?于是自己良心就过得去了,就可以不再因此而做出小小的破费。

但是前两天看到著名的公民记者老虎庙的演讲纪录,看到他说哪怕我们伟大首都心脏的那个红色的广场上就住着估计一万三千名、最保守估计三千名流民,他说那里每年都有人冻死饿死(甚至他自己就曾经一次因为在天冷变天的时候在那里的地下通道里体验、采访,突然受冻出现症状,幸亏有过路人相救,不然他自己都可能会丧命)。我知道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的生命是多么的不被重视,如野草般被任其自生自灭。我昨晚的那一刻突然想到了这些。我转过身,想走回几步,却发现狂风吹来实在走不动,只好待老太太一点点挪到我侧面的地带时,拿出十块钱,上前去,跟她说大冷天不容易,请她保重。我一般施舍都不过一两块钱,但是昨天给了十块钱。其实,也无非就是一顿节省的工作餐的钱而已。

老太太接过钱连说谢谢。天太黑,她的头还被围巾包了起来,我看不到她的面容。只是她的声音并没有我预想的那样苍老无力。

我想我还是做了件对的事情。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自以为是地满足,向大学时候很多时候去给贫困小孩子上课之后感到的那样,而是因为我相信我确实帮助了一个该被帮助的人。

向行乞的人施舍,大概可以被归纳为一种非正式的、严重信息不

对称、信息缺失情况下的收入再分配。这个社会上有些人勤劳,有些人懒惰;有些人有才干,有些人缺乏能力;有些人人脉丰富,有些人缺乏社会关系。但是,所有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都理应得到温饱,富有尊严地活着。而事实确实是,这个社会上有很多生活境地悲惨而仅凭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改变悲惨处境的人。而一个与此相对的重要事实是,这个社会上有更多的拥有超出支撑自己生存和发展所需消费所需的财富 让社会上有余力有余财的人物质上帮助一下社会中严重资源不足的人,在一个基本能做到按劳分配(不按劳动量的话,起码是按劳动的价值)的社会中,如果要科学合理地做到,就需要借助于有效的整个社会层面的基于基本需求的收入再分配。这个事情,一般讲是政府的职责,因为涉及全社会,如果政府高效的话,也由政府来做最合适有效。但是问题是我们知道没有完美的社会,几乎所有的社会里都有各色乞丐,虽然福利好的国家里更多的乞丐看上去不那么可怜,甚至有些人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当成理所当然。但是我们社会里,首先人们的收入是严重与劳动付出不相对应的,而官方收入再分配也很多时候根本起不到增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因此,社会上的人,我们,作为个人向行乞者施舍,是维持这个社会中一些人的基本生存的必要渠道之一,也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我们该怎样做。我们可以看到路上的乞丐时只是抱怨一下为什么政府不去管管他们,但是这样的抱怨丝毫不代表我们的任何付出,也丝毫不解决可怜人的问题。

当今社会上人们发明了各种词汇以表达自己经济地位上的无助可怜,屌丝、穷二代、各种民工,等等,但是其实用得起这样的词汇嘲讽自己的人,却很多、甚至大多数并没有穷到花两块钱买根冰棍或者三块钱买根糖葫芦还需要算计的程度。只要我们个人还有钱来买糖葫芦和冰棍,我们就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当我们遇到生活境况值得我们同情的人的时候,给他们些许的施舍。我认为这样的道德期望并非对我们个人自由的无视(可能很多人认为我是不是在乎那些穷人是我的自由),而是因为社会中一部分人因为生存受到威胁而实质上处于的高度不自由,也损害了整个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乞丐值得我们资助。毕竟,行乞这种做法本身,使得行乞者和施舍者相互都没有什么了解,但是这种信息的严重缺乏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地是严重不利于施舍者的;因为行乞者不需要关心施舍者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施舍,也不需要知道施舍者的钱来自什么渠道,行乞者需要的只是钱;而施舍者却很自然地会关心行乞者行乞的目的,和他们拿到钱之后会去做什么。但是施舍者几乎不可能得到这种理论上他们作为出资人应该得到的信息(街上施舍一点小钱的人,比对特定对象对口支援的人,更难以得到信息,这有点像一个公司的股东里小股东比大股东面临更严重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有类似

篇五:关于是否应该给乞讨者施舍正方辩词

关于是否应当给乞讨老人施舍正方一辩词 我方观点是应当给乞讨者施舍。我们认为给乞讨者施舍是一种美德,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应当相互信任,不应无故怀疑对方,因此而不给乞讨者施舍。给老人帮助不仅是我们爱心的体现,更是体现了我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为此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第一,施舍乞丐能够帮助这个弱势群体。=乞讨的根源大多都是贫困。因为贫困,他们背井离乡,忍受着风餐露宿;因为贫困,他们卑微做小,忍受着白眼与轻蔑;还是因为贫困,他们四处流浪,忍受着寂寞与思念。这些乞丐,他们乞讨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生存。而我们不吝啬那一元五角,力量虽小但至少能帮助饥寒交迫的乞丐等来生机。

第二,施舍是一种不可取代的帮助

无论政府救助还是民间慈善,都有一定的盲区,而施舍,能填补这段空白维持乞丐的生活,使其等来更大更有力的救助。同时,施舍还具有独特的便捷性和时效性,给了人们超越时间和地位帮助弱者的机会,真正让爱心走遍社会。施舍以其特殊之处,为生命赢得时间,是乞丐帮助中重要的一环,真正唯一将政府救助和民间慈善拉向社会最底层人民。

第三,施舍乞丐是社会爱的传递

残疾乞丐陈春伟将乞讨得来100元,转手捐给素不相识的病友。

汶川地震后,乞丐徐超连续捐了444.01元,还有许多这样的乞丐,他们用行动感动了社会,告诉人们爱心的传递是双向的。如今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强颜作欢、精疲力尽地应对工作、生活以及人生,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的真实写照。当我们被纯粹的爱所感动,为什么不能以这样的感动投入明天的生活,又何愁不幸福?而当我们能够积极笑对人生,我们又何吝向需要帮助的乞丐伸出援手?这何尝不是救赎自己的心灵。

诚然,乞丐群体成分复杂,正如托尔斯泰所言:我不是施舍给这个人,而是施舍给人道。施舍从来都应该是平等的,一个社会只有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自由、平等、博爱,才能健康和谐的发展。

综上,无论是从情感还是理性上我们都应该施舍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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