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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我的9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7:16:15 小学作文
初一作文我的9小学作文

篇一:初一作文 (9)

初一状物作文:午后镜子花

午憩刚醒,目光不由被对面墙上的亮点所吸引。在不亮的房屋里,那朵亮光显得有些刺眼。刬袜而行,在床边衣柜旁拾得一面小镜,就是它反射的光吧。

细细端详,蓝色的边,是塑料的,有些残缺。大概是上午收拾衣物时不小心带出来的吧,不过倒是有些眼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懒懒地趴在窗口用它反射着光玩,不过甚觉无趣。也是,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再做这种幼稚的行为是不妥的。便随手把它靠在了身旁的一摞书的旁边,转过身准备去写作业。不想耳朵难得灵敏地听见背后沙沙的声音,一回身不假思索地接住了险些粉身碎骨的那面镜子,跪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它。

这是我的镜子!我最喜欢的那面镜子!

在小时候,我有一个嗜好,就是拿着镜子将光反射到墙上。那时,我固执地认为光是有灵性的,无论是热烈的阳光,静谧的月光,还是无闻的灯光,它们都是舞者,都是精灵。而镜子,就是精灵的使者,在只有一点儿光时,只要有一面镜子,通屋便都是亮的。记得妈妈曾说过,你从小就喜欢镜子,咱家有一面小蓝镜子,是你小时候,大概是两、三岁吧,在集市上看上的,便买了回来,不过不知道扔到哪里了......。我慢慢地拿起那面镜子,伸向有阳光的地方去,霎时间,对面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圆圆的光亮,缓慢地移动着。

八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也曾这样把玩吗?

面对我的疑问,你没有回答,只不过在墙上缓慢地舞动着,领引着我,一点一点地牵起了我的回忆。

是,八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也在和我一起,享受着光的折射的奇妙。我看见了!那个小女孩趴在墙上,伸手去摸那片小小的亮点,摸到了,便回头对我一笑......

突然地,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有这一间房屋,有我,我的镜子,和墙上那朵光亮。

一切又都回来了。

不久前,我曾说过这一行为是幼稚的,可鄙的,我竟然曾这样说过!

怀着深深的歉意,我将它收好,放到了我的书桌旁。一束光影照射在镜面上,瞬间之中,对面的墙上出现了一朵光,就像一朵花。不,它就是一朵花,一朵永不会凋谢的花。它将永远给我的世界以色彩,永远给我的世界以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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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初一7、9班作文

敬重卑微的生命

初一九班唐恬敏

一天早晨,我去爬山,经过一个山崖。一株花草从悬崖峭壁中顽强的探出头来,绽放出笑脸,散发出清香。微风吹来,轻轻地摇曳着身躯,长得欢欣安谧。虽然根须裸露在岩石泥土外,却紧紧地抓住峭壁。它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贫瘠啊!但是,它却能苦中作乐,和吹来的微风捉迷藏;和树上的鸟儿合唱一曲优美的乐章;和贫瘠的土壤作伴;和枯枝败叶谈心;向大树爷爷问好!

我被这株花草震撼了!这株花草是怎样生长出来的?它曾经历过多少艰辛与磨难,曾经历过多少辛酸与坎坷呀,而它却这般坚强,这般乐观!我不得不说,渺小的生命也很伟大,也有它们独特的生存姿态,值得我们敬重。

世界上的一切生灵和生命,都有理由生存在这个地球上。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哪怕是一只老鼠的生命。

早晨骑车出去游玩,一不留神,碾过了一只死老鼠,我不禁“哎呀”一声叫出来。从脚趾到头发丝都起鸡皮疙瘩,直恶心。它的五脏全暴露在阳光之下,鲜红的血溅满了一地,染红了一大片土地。这样血腥的场面与周围和谐的景色摆在一起,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它是怎么死的?为何死的那样凄惨?这些问题不断萦绕在我的脑海。我想到了他临死前的牵挂 、浮躁和不安,它临死前的痛苦占据了我的心。

再看看周围的人,一个个露出恶心或无所谓的表情。急匆匆的来,又急匆匆的去,空荡的大街上,只留下人们匆忙的脚步声,好像与他们无关。而那个夺去老鼠生命的人呢,良心是否在受着绞缢?在他的心里,是不是老鼠的下场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是的,老鼠会偷东西,而且身上带有病菌。可是,那并不是它的错。因为它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要偷东西来维持生活。我们可以随意夺取卑微的生命,难道不允许那些卑微的生命侵占我们些许的东西吗?生命,不管是伟大还是渺小,都需要我们去珍爱,去敬重。

多么可贵的生命啊!有时候,我们敬重卑微的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卑微的生命是可贵的,所以,请敬重卑微的生命吧!

点评:本人作者善于观察生活,并能从中得出自己的一些独特感悟。而且文中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实际,读来令人倍感亲切。(指导老师:黄青青)

天有多高

洪亮瑜 C-9仰望无垠的天空,浩瀚而苍劲,古老而庄严.这是一块神圣而神秘的境地,”天有多高”?我不觉问.

傲日的雄鹰,宏大的云海,珠峰上的白雪皑皑,他们是倚天的王者;雅致的溪流,静谧的湖泊,远东边的汪洋漫漫,她们是映天的知己.他们,与天最近,知晓天高,生命神圣.

发射火箭,建立太空站,人类早已凌驾于蓝天之上.但是,又有谁知道天有多高?

“白云千载空悠悠”,”愁云惨淡万里凝",”皓魄当空宝镜升”千古的文人墨客对天并没有过多的描写,只用天上的景象勾勒出天空的轮廓.或许是天空太过于高深了,纵使仙墨神笔,也无能为力.

肆虐的暴风骤雨,惊骇的电闪雷啸,无论怎样凶恶可怕的天灾,天总是不变容——风歇雷静后,圣洁的蓝色的微笑永远那么深邃。

辉煌的旭日霞光,雅致的明月繁星,无论多么瑰丽繁华的装潢,天总是不变心——黎明拂晓时,高贵的蓝色的本质永远那么虔诚。

天将它们包容住了,天之高,竟能将它们包容。

“天究竟有多高”?疑惑一直萦绕于心。带着这个疑惑,我不断探索,也问过许多人,然而,谁也不知道。

几年前,在一座古老的寺庙中,我漫步在连绵的菩提树荫下。偶遇一位禅者,岁月的沧桑在他身上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目光显得平和,给我一种威严与和蔼的感觉。”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他笑而不语。我问他:“天,有多高?”禅者的双眼显得凝重,陷入了沉思。过了许久,他用一种平淡的语调说:”心有多高,天有多高。“这句话在古树中回荡,也在我心中回荡。

如今,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天空的高度,取决于心。若心胸狭窄,天就低了,到处充斥着灾难与诱惑,心也就堕落到了万丈深渊。当我们把心放高,天也变得无垠高旷,一切一切,都如涓流那么顺畅,平和。

把心放高,就能够包容万物,没有怨怒,没有惧恨,不会再害怕任何的灾难挫折,不会再贪图所有的荣华富贵。心如天空般无垠高旷,生命也就高贵了。在天的最高处,有千古人们所追求的品质与希望。

心有多高,天有多高。把心放高,一切海阔天空。

点评:文中蕴含着朴素而深刻的哲理,读来令人精神振奋,而且文章最后揭示中心之句,实属点晴之笔,短促而有力。(黄青青)

评刘论

——读《三国演义》有感

初一年九班 肖伟伟 刘备,世人皆认其为“仁义爱才”的好君主,理应顺天意,应民心,早登皇位,可殊不知,他刘备正是打着“仁义爱才”的旗号,来蛊惑民心??

此话可从陶谦三让徐州谈起,当时陶恭祖病危,欲让位与玄德,刘备推托不肯,此意在稳定民心,因关羽乃忠义之人,他若见刘备如此忘恩负义,比离他远去,时刘备身边缺少人才,为了留关羽及其他人开始使用必杀“厚脸学”。就这样,在陶谦的再三请求之下,刘备以“助人为乐”为借口,“名正言顺”地当上了徐州之主。可怜陶谦,到死都不知自己已上当受骗。

接下来刘备把骗局设到了自家兄弟的地盘上。刘表临终前,欲推刘备为荆州之主,刘备坚决不肯,并信誓旦旦地说:“欲辅佐大公子刘琦永守荆州”。但赤壁之战后,却趁火打劫,一跃成为荆州之主,之后所立的誓言,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荆州既得,刘备便将虎爪伸向了另一位嫡亲兄弟刘璋。虽然刘璋在刘备行军过程中略有抵抗,但在诸葛亮的光辉领导下,成功夺得西川。但这块“肉”必定是真刀真枪抢过来了,为了不让其他人留下话柄,刘备再次大发神功,边哭边对刘璋说道:“吾非抢你城池,实为拯救汉室江山”。感动得刘璋泪如雨下,旁边之人无不黯然泪下。唉,刘皇叔,您那脸皮真有城墙般厚吗?

在《三国演义》中被骗得最惨之人莫不过诸葛亮。在隆中,经刘备一番感人的哭诉,被迫初出茅庐,为了辅佐刘备夺得天下,可谓耗尽了心血,最后不幸病危军中。白帝城托孤时,刘备对孔明说:“若嗣子可辅,则辅之;若嗣子不可辅,则先生可自为成都之主”。吓得孔明汗流遍体,手足无措,泣拜于地。孔明乃忠义之人,刘备心知肚明,其内心实想试探并稳住孔明,保住自己的江山。可怜孔明,虽神机妙算,足智多谋,却终败于刘备之手。唉,刘皇叔真令吾“佩服不已”,能将骗局设计得如此精妙,世间无第二人矣。

李卓吾在《厚黑学》中表明:古人能成大事者,必脸厚心黑。刘备正是这样踩着无数人的肩膀,高登皇位的“奸雄”!

点评:作者能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独特见解,观点鲜明,论据具有说服力,论证充分,具有感染力。(指导老师:黄青青)

谁能告诉我永远的期限

记忆沦陷在岁月流逝中,时光它没有告诉我永远的期限,你能告诉我吗?

——题记

无数个季节的交接,我只是安静的怀念。我不愿伸手触碰回忆,我从未忘却从未离开。那一个夏天,我选择了相信,坚定的与你站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天台许诺。安静的闭上眼睛,你轻轻地告诉我:

“希望以后能在一所中学;希望能在同一班;希望永远陪着彼此;希望到永远…”你知道的我是乐天派从来不去相信希望是泡沫,可当希望破灭时才感受到回忆翻滚时压迫世界的窒息感。

没有谁的童年不会腐朽,可是年少时付出过的永远在回忆里永垂不朽。你说的很多话永远都让我想忘而忘不了,细数在时光背后的痕迹,毕业前一起许诺的心愿,还记得吗?说好的永远早已风吹云散吗,为何如今只剩我一人?

我知道的,朋友就是朋友,没有利益的纠缠也没有血缘的牵绊。朋友就是那个永远在一起猖獗一起胡闹一起笑得没心没肺的人。我很清楚地明白你迟早会离我远去,最后只剩下我孤单的背影,为什么离别来得那么突然,为何当初的誓言被时间埋没?

单纯稚嫩的年华里我们形影不离,骑单车穿过樟树斑驳阴影穿过单薄青春。在冬日里的街道上互相搀扶着逛到天黑黑。那些愚笨无知的回忆你都淡然忘却了吗?

新年时的那场烟火抱着我说要陪我到永远,你忘了吗?最终你没有履行承诺。我也在不断的更换着新鲜的事物,以免我身上的陈旧味太过凝重。永远终究抵不过时间,转眼已是物是人非。事过境迁这个道理你我都懂,可为何你从此在我的世界销声匿迹?

很多东西都褪了色,不再光鲜,我们却不能停止。一首歌听了几天也就腻了;一种饮料喝了几个月也该换了;花朵有花期总有一天会凋谢;天会黑因为地球自转改变了太阳照射的方向。仿佛什么都是有期限的,以往的美好情谊抵不过回忆翻滚时幸或不幸一瞬间。 无论是什么都会过期,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更别说我们那份不堪一击的脆弱友情。 时间如白驹过隙般自指间滑落,不经意,结成颗颗晶莹泪珠,洋洋洒洒,抖落在岁月的深谷。永远呢?你说的永远呢?它是个怎样的期限给我一个答案好吗?

永远是不是封存在记忆中那份触不到的若即若离?时间会带走一切,言而无信的你还好吗?

即使不明白是怎样的期限,会再见

初一作文我的9

,我们会再见的吧。这份答案,迟早会知道的吧。谁能告诉我永远的期限?

点评:作者情感细腻,能在文中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语言流畅,而且使用第二人称的叙述,显得亲切可感。

篇三:初一语文作文第9讲

一、实例导入

比较下面两篇作文,哪篇写得更精彩并说明理由。

第一篇:我爱家乡的西瓜

我的家乡在广东,我爱家乡的西瓜。

我的家乡遍地都是西瓜,春天,满地都是白色的西瓜大棚,一棚挨着一棚,大棚里面全是绿油油的西瓜苗,活泼可爱。到了夏天,郁郁葱葱的,像一片绿色的海洋,一个个西瓜大大的、圆圆的、长长的一天天长大。

如果这个时候,你来到我的家乡,就可以看见一片繁忙的景象:一个个男男女女排着长队,在地里摘着成熟的西瓜,三轮车拉着西瓜在乡间的小路上来回奔跑,乡亲们把它装上汽车远销全国各地。此时,家家户户都在品尝他们的劳动果实呢!

西瓜不但皮薄、味道甜,而且还是送礼的佳品,如果把它做成西瓜酱,才是一道丰富的西瓜酱菜。

啊!我爱你一一西瓜。

第二篇:我爱家乡的老陈醋

我的家乡是山西,我爱家乡那别有风味的“老陈醋”。它味道鲜美,价钱便宜,而且历史悠久,驰名中外。真可谓是物美价廉呀!

老陈醋颜色发黑,味道酸溜溜的。别看它不太引人注目,却是山西每个家庭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无论是吃面食、拌凉菜还是吃饺子,都得把它摆在餐桌上。

就拿炖鱼来说吧,在鱼儿快熟的时候放上少量的醋,就可以去鱼腥味,使其酥脆可口。 夏季,在凉拌黄瓜或白菜、萝卜的时候,浇上点儿老陈醋,可以起到杀菌的作用,防止肠道疾病的发生,而且吃起来更加清凉爽口,使人食欲大增。

山西老陈醋还有它鲜为人知的医药作用呢!平时,人们不小心被烫伤时,涂抹少量的老陈醋,就可以立即减轻疼痛,并能起到消肿的作用;被鱼刺卡住嗓子后,喝少量的老陈醋,就可以把鱼刺溶化或随着醋一起流入肚子里。 另外,在一个小盒子里放上半盆热水加上两勺老陈醋,使热气和醋味一同散发到空气中,刺激着我们的鼻孔,这样鼻子呼吸畅通,就可以起到预防和治疗感冒的作用。

老陈醋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能美容。经常食醋,可以软化血管,增加皮肤的弹性,使肌肤变得更加柔嫩,充满光泽,防止衰老,让人看起来既年轻又漂亮。 老陈醋还可以净化空气呢!刷完墙壁,漆过家具后,室内会残留下有害的气体,很呛鼻。这时,在室内放上一碗醋,并把它加热,就可以大大降低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

老陈醋能促进食欲,帮助消化,灭菌,消毒,既能食用,又能药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的方便和快乐。 因此,我爱家乡的老陈醋!

比较并说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点品悟]

两篇文章写的都是家乡的特产,但第二篇文章感觉比第一篇好。第一篇虽然对西瓜的成长过程、丰收时的热闹场景有描述,但不够具体,对当地西瓜的特点也是一笔带过。相比之下,第二篇描述山西的老陈醋则从醋的多个角度来写。尤其详细展开了对它的多种功能的介绍,既有寻常百姓佐餐的功能,也有消肿、软化鱼刺等特殊功能。全篇内容丰富,可读性强,感情抒发自然真切。 二、方法例谈

1、名作赏析

故乡的山梨 李辉英

说到梨,故乡也出产一种梨,因为不是种在人家园子里面自己生长在山上的,所以叫作山梨。这些山梨虽然并不出名,外人很少知的,在当地却是家喻户晓的。由于这种山梨的生长,很可以推想到故乡偏僻落后的社会情形来,若在繁华的省份,人烟稠密的地方,那是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些山梨自由生长的,大概不等结到七成熟时,早被别人打光了。留待成熟后再摘下来吃的事情,怕是不会有的。

说起故乡的山梨并不像一般梨子那样甜蜜可口,皮嫩如膏,反之,它倒是一身酸味,皮厚得像一层老布,你们也许很以为怪了,这样的山梨,有什么值得不忘的呢。不,我觉得故乡的山梨特别叫我不忘的地方就是它的酸和粗厚的皮!因为它是和一般梨子迥乎不同的。如果让植物学家来解释的话,山梨的酸味和粗厚的外皮,正可以说是为保护自己的身体安全才长着的,因为山丛之中,杂虫甚多,如果它生得又嫩又甜,怕不待成熟早让虫子们蛆光了。果然,山梨里面很少有生虫子的。 山梨的外皮虽然粗糙异常,但它的内中肉却又嫩又甜,比起本地生梨和天津鸭梨要细致得多,而且又富有水分,剥了皮,一口就全吃净吮干了。

山梨的酸味是特别让人不忘的,正像你吃了它的酸味后一样,口中久久不散,而留在你的记忆里的酸味尤其是难得的。一般人对于甜的感觉得之容易,忘之更快,不比酸的味道,虽不能使人愉快,却足可叫人轻易忘记不掉。在事务方面,我觉得也是这样,得意的事情容易忘记,酸辛的事情倒是时常留在头脑之中不能忘去。

我爱故乡的山梨,特别爱吃它的酸味,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来比拟自身寒酸的境遇;是的,我的坐活永远是在酸味中过着的,我没有过一日属于甜味的生活!也许,我此后的日子还是要在酸味中过着的呢。所以,对于故乡的山梨就因此更给我不能忘记的深深的印象了。

故乡的山梨又是上市的时候了,村妇们定又一群一群地提着筐,肩着担子,还有背着口袋的,到人家里去作交易。她们不要钱。只是换些得用的东西。像棉花,布头,绒线一类的物品。这种交易倒跟上古时代“日中市”的“以己之有,易己之无”的情形有些相像,不同的就是没有固定的交易时间罢了。我爱故乡的山梨,但我更忘不掉故乡人的生活。 [赏析]

粗糙异常的外皮,又嫩又甜的内里,然而留在印象里的却是它的“酸”味,那便是故乡的山梨了。李辉英的《故乡的山梨》写的是因食物而思乡,笔笔落在特定时期对家乡的怀念上,读来令人思绪万千。 2、他山之石

下面是学生笔下的家乡特产,他们写得好吗?说说理由。

家乡的馄饨

我们家乡的馄饨,它的皮似乎比纸还薄,比玻璃还透明,在皮上简直可以透出馅来。在一张皮里包上干贝、瘦肉、葱花,一看,晶莹透亮的皮里呈现出“朵朵鲜花”,小巧玲珑,煞是好看。这馄饨不仅外形美,味道更美。一碗馄饨在你面前一掠过,一阵香气扑鼻而来,深深地吸一口气,就能让人情不自禁地说:“真香啊!”舀起一个馄饨,就能使人不由自主地把它放进嘴里,嚼着嚼着,一股美味直入肺腑。再舀起馄饨汤,漂浮着绿油油的葱花,紫色的榨菜,还有红彤彤的虾米,组成了一幅美景图。喝到嘴里,一勺鲜美的汁水流入喉咙,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赏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里展现的不仅是生馄饨的漂亮外形,还展现了煮好的馄饨的色香味。条理清楚,语言生动形象。)

三、片段仿写

21×8=168

[方法指导]

写作描述家乡特产并抒发热爱家乡的情怀的文章,需注意以下几点: 1、观察有顺序、介绍有主次、特点要鲜明。

观察有顺序,是指观察时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或从整体到局部、从点到面。介绍有主次是指每个物体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我们不能面面俱到,把它写成流水帐。我们应根据它的外形特点或作用用途,分清主次,然后有条理地把它写下来。特点要鲜明把它独特的地方写出来。如它的形状、构造、用途等。 2、语言要生动有趣。

可以通过对比、联想、想象等方式,运用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写出家乡特产的特点。

3、感情要真挚。

写作时,不仅要对自己所感兴趣的事物进行具体描述,将它形象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更要将自己的认识、感受和情感传递别人,让人们读了之后,不仅能如见其物,同时也能感同身受。

四、范文引路

家乡的薄饼

呵,甜甜的,是幸福的味道。

想必是丽水不太盛行吃薄饼吧!到了端午,空气中总是塞满了粽子那浓郁的香味,还夹杂着阵阵粽叶独特的清香。粽子里颗颗糯米白莹如玉,中间还有夹带着稍带点肥的精肉。糯米被一张张嫩绿棕叶包裹得四四方方,结结实实的,那隆起的尖角,状如锋利的锥子。那大腹便便的样子,可爱得惹人迫不及待地想尝一口。虽说粽子品相看起来很好,味道也非常不错。可是总觉得它怎么也比不上儿时家乡那简单却饱含爱意的薄饼,怎么也尝不出那种幸福的味道。

老家温州端午时最流行吃的可谓是薄饼了。在外婆做面皮的时候,还及不上灶台高的我们总是极力垫起脚尖,瞪大眼睛注视外婆的一举一动,眼巴巴得望着锅里。外婆首先把精白的面粉搅拌调成糊状,然后在一只又大又平的铁煎锅上轻轻一抹,就如同变魔术般变出一张张形似圆月,薄如绢帛的半透明饼!禁不住诱惑,总是将刚烤好的面皮一把塞进嘴里,也顾不得烫嘴。虽并未添加任何作料,可总是能够品到一份心满意足和无法言喻的感动。“傻孩子,馅都没包进去呢!”外婆口中虽是那么说,看似在埋怨我们,可眼神里流露出的无比幸福的感觉,无情地拆穿了这一谎言。

终于,面皮烤好了,也该是开饭的时间了。桌上摆满了充当馅的菜烩,绿豆芽、韭菜、肉丝、蛋丝、香菇……应有尽有。各色的菜绘,让人目不暇接。然后选好自己喜欢吃的菜,

将薄皮包卷成圆筒状。一口咬下去,方可品尝到多种味道,顿时,香味溢满口。 呵,甜甜的,是幸福的味道。是任何食物所无法比拟和索取不来的。 家乡的薄饼,简单却饱含爱意。

家乡的薄饼,只属于我得永远美丽的回忆。 [赏析]

外婆做的薄饼成了家乡的符号,牵出的是我对外婆、对家乡的温馨回忆。与丽水的粽子相比,温州的薄饼更好吃,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小作者对薄饼的制作过程、薄饼的形状、品尝的方法等方面的介绍中看出来。字里行间,满溢着的是对家乡薄饼的喜爱和怀念。

篇章训练

参考题目:家乡的________ 要求:

1、横线上填入家乡特产的名称,如:粽子,年糕等;2、从多个角度写出家乡特产的特点,语言力求生动形象;3、抒发情感真实自然。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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