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岁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20:18:42 体裁作文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人与自然万物各适其所的和谐相依,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合理性,都是一个奇观,都有一部纷繁且无法穷究的心灵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个性,因而也不能为外部世界的轻易改变。因为“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所以“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他写了“狗这一辈子”、“逃跑的马”、“最后一只猫”、“两窝蚂蚁”,也写了“一条土路”、“我认识的那根木头”、“野地里的麦子”和“一截土墙”,因为它们和黄沙梁的村民共同构筑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故乡的意义,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两层含义:一是生存之地,二是精神居所。作家曾如此说过:“故乡对中国汉民族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没有宗教,故乡便成为心灵最后的归宿。”
他安详、贪婪地感受和享受着家园带给他的幸福和满足,家园永远是那心灵的栖居地,哪怕是破败的草屋荒芜的庭园也是心灵憩息的地方。在不断地迁徙,不停地漂泊中,我们在何处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也许《一个人的村庄》是个很好的去处。
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而虫子知道我们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庄子的《秋水》
寒蝉和灰雀这两个小东西懂得什么!小聪明赶不上大智慧,寿命短比不上寿命长。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清晨的菌类不会懂得什么是晦朔,寒蝉也不会懂得什么是春秋,这就是短寿。楚国南边有叫冥灵的大龟,它把五百年当作春,把五百年当作秋;上古有叫大椿的古树,它把八千年当作春,把八千年当作秋,这就是长寿。可是彭祖到如今还是以年寿长久而闻名于世,人们与他攀比,岂不可悲可叹吗?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这是上古最智慧的人发的精辟言论,刘亮程给这些小虫一下子翻案了,而且说的极为在理,只此一段,就值得为刘亮程的文字与哲思叫好。
记得那一年在野地,我把干草垛起来,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
我停住手中的活,那样长久羡慕地看着它们,身体中突然产生一股前所未有的激情。我想嘶,想奔,想把双手落到地上,撒着欢子跑到马群中去,昂起头,看看马眼中的明天和远方。我感到我的喉管里埋着一千匹马的嘶鸣,四肢涌动着一万只马蹄的奔腾声。而我只是低下头,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逃跑的马》
你读着读者就会被感染,也和刘亮程一样,像一个愚拙的割草人,只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但是你的心中早已抑制不住的激动与澎湃,恨不得也变成那一群马中的一个,随着它们一起向远方奔跑, 或者,你已经不用真的去奔跑了,在表面看似宁静安逸的字里行间,你早已经随着心中的思绪飘飞到无止尽的远方了。所以说懂得这种意境旨趣的人,他不必周游世界,甚至于不想去周游世界,他却已经绕着每一个国度走了很远了,这大概就是阅读的乐趣之一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
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
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篇二:《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认为作者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描述一个刚刚成年的人走向社会的心路历程。这段成长的路程可以分三个阶段:初期、中期和后期。而贯穿齐中的就是象征着理想与追求的“旅店”。
初期的热情,为了遥远的理想而执著。刚满十八岁的“我”怀着憧憬独自上路。告别童年,告别过去,是成长的第一步,去寻找自己的未来。在路上,一直问别人前面是否有旅店,他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觉得人生不能没有理想。年轻的我们总是带着理想出发,并试图在某个地方找到它。
而中期的疲倦,因找不到理想而困惑。不断起伏的柏油公路,暗示将遇到的折磨,爬上高处再滑向低处,如此循环,他始终看不到旅店。于是,他的热情逐渐冷却。取
而代之的是跋涉的疲倦和困惑。因此,当他看不到旅店时便选择了汽车。现在他根本不在乎旅店,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现实的安逸让心灵的到了暂时的满足,就如在平庸的生活中暂时得到了安逸,完全把自己的理想抛在一边,不管这种方式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不管这样的生活将把自己带到何处。
后期的坦然,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人总要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安慰,学会坦然。就像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梦想着将来要轰轰烈烈的干一番事业,但如果真正步入社会的时候,发现一切都不想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所以我们必须学会坦然面对一切。
读了这篇小说,感觉是在一个梦境之中,但这个梦又是那么的的真实,它在无形中与我们的心灵深处相契合。我认为作者之所以选择这篇作品正是被他的偏向与人生的哲学的意蕴所触动,也是因为与文中的“我”产生共鸣,觉得像现实中的自己。
指导老师:贾先军
篇三:读《生命的意义》有感
对生命的负责
读《生命的意义》有感
人生最可宝贵的莫过于生命,人生最应珍爱的,也是生命。但是,生命也最令人不和明白。我们从一出生就常想生命是什么,在苦难时常想活着有什么意义,在看过许多人去世后常寻思死亡后人的感觉。于是,探寻生命的意义成为了亘古不变的话题。
罗家伦在《生命的意义》中写道:“人生的意义在能认识和创造生命的价值。”这一句话充分体现了人类生命特别的意义。文中,他以蛙在井中为例,突出人类能够另辟天地,而不是与蛙一样以井为其唯一天地。他认为在宇宙中众多的生命之中,人类的生命之所以有特殊意义,“是因为人能认识和创造认识的价值”,可以扩大经验范围,超越一定的空间时间限制;人具有统一性和一贯性的人格, 并且是“向着完满的意境前进”的“好的人格”;以及人能够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永不磨灭的事业”。我十分赞同他的观点,就像有位哲人说的:“我们不能够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是可以增加它的深度和宽度。”
《庄子》上所说的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生命很短暂。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这种生命可以说是很长了。但是在宇宙之中,即使生命再长,也不过是一瞬间!生命长度决定不了生命的价值。纵观历史,有多少人物在历史长河中永垂不朽。秦始皇虽死,但他为中国立下的大统一规模仍在;孔子虽死,但他所宣扬的儒家文化仍在;司马迁虽死,但他的《史记》流传百年??
人生在世,我们不必因为生命的短暂而随波逐流,不必因生命之数量过多轻视生命。我们应该对生命负责,寻找生命的意义。父母将生命给予了你,社会给予你关爱,作为守护生命的我们应该珍爱生命,努力将这份珍贵的生命发挥其极致价值!很喜欢达·芬奇的一句话:“度过有意义之一天,则带来香甜之睡眠;度过有意义之一天,则带来幸福之长眠。”我们要做的就是使生命充满意义,这样无愧于自己,无愧于他人。
生命之脆弱,我们永远都在倒计时地活着,谁也不能预测未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对自己生命负责。很多人在大学,以为脱离了高考的压抑便可以大胆地放松,整天呆在寝室里,想着逃课、玩游戏,一直在浪费时间,这是一种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大学生,我们既没有那么有财富,也没有多少荣誉,但是我们还年轻,有一颗求知的心。我们对自己生命负责,在此阶段就是要不断地拓展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将来走上社会做好准备。
我们应始终有份紧迫感,始终要有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认识,
对生命有责任感,不断追求永恒有价值的事业,这样才不是偷生,才不是枉生!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