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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话题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6:38:10 体裁作文
青岛天价虾话题作文体裁作文

篇一:2017考研政治时政知识点:“青岛天价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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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政治时政知识点:“青岛天价

虾”事件

在考研后期备考的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热点问题引起重视,比如,“青岛天价虾”事件。此事件在网络迅速发热发酵后,各地又相继报道出“天价豆腐”、“天价蟹”等一系列黄金周宰客事件。

?“青岛天价虾”事件

2015年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店家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是38元一只。”报警后警方表示没有执法权,物价、工商部门则以不在上班时间为由不予处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标准,这24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

?从社会主义价值观角度解读

“青岛天价虾”事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相背离。具体说来,从国家层面看,店家在国庆期间的这一宰客行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之“文明”不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之“和谐”价值目标背离。从社会层面看,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作为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而店家标38元一只虾的做法违背了这一价值目标。此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制建设能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游客报警后警方表示没有执法权,物价、工商部门则以不在上班时间为由不予处理违背了这一价值目标。从个人层面看,“诚信”即诚实守信,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店家将价格暗搓搓的写在菜单最下方很不明显的地方的做法与其背离,“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店家宰客的做法与其背道而驰。

以上即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角度对“青岛天价虾”的解读,2017考研考生可以试着从其他角度解读,把知识活学活用,不断提升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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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青岛天价虾4篇

姜春康:青岛天价大虾是面“示丑镜”

2015-10-07 荆楚网

10月7日,山东青岛,备受关注的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物价局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告知书贴门上,涉嫌价格欺诈罚款9万。青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被宰游客肖先生,现在涉事老板已经不见了。(10月7日新华网)

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天价大虾”事件不仅让游客义愤填膺,更戕害了青岛的旅游经济和城市形象。该事件发酵后在网络上引发数十万条评论,对整个山东旅游业也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天价大虾”是面“示丑镜”,照出了旅游城市的许多问题。

首先,“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涉事大排档多次被游客举报“宰客”,只是最近这次因被媒体报道之后才有“9万元罚款”的重手。这说明,该大排档宰客绝非偶然。同时,有来自宁夏银川游客爆料,他遭遇了强制消费,店家称重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了,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这说明,宰客现象并非孤例。大虾和帝王蟹,像镜子一样照出了商家的坏心眼,这和旅游城市形象格格不入。

其次,事发时,游客发现被宰后选择报警,但到场民警却称,事情管不了,这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并建议打工商部门电话,然后便走了,这样的处理太草率,民警不该用“没执法权”就随之任之,协调被宰游客付款后才能离开也不妥,这对维护城市声誉也是一种“懒政”。针对宰客行为,有律师就一针见血指出,宰客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理应进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它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因而,民警的处理显得过于仓促和敷衍,这也和旅游城市应该辅以的“安全保障”并不相配。本来,消费者如果遇到菜品价格有问题,既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再者,一个天价大虾和一只帝王蟹,让整个海鲜市场殃及池鱼,也让青岛旅游遭受“坏事的蝴蝶效应”之痛,所谓“一粒老鼠屎能坏了一锅汤”。从青岛涉事派出所民警的处理,以及物价部门最初的“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的处理来看,说明相关部门的公关危机处理方面尚有延迟。诚然,反应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行政单位假期只有值班人员,但这绝不该成为“反应慢”的理由。同时,天价大虾的出现且直到被举报才处理的结果,也折射出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缺位来,平日的监管若能做到实处,这样的宰客事件或许就能避免。

有损社会风气的宰客行为,该严惩。仍记得,2012年有网友在三亚一海鲜排档被宰将近4000元,引起热议。得知情况后,三亚市物价局对第一个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三亚和青岛都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和青岛天价大虾事件相同的是,宰客后两地工商部门都进行了处理。不同的是,三亚市委市政府还举行了媒体见面会,市委书记也公开对游客反映的海鲜排挡、出租车及个别景区“宰客”现象向大家表示歉意。相比之下,青岛的反应慢了一些。我们也期待着在“示丑镜”的反射下,当地能坚决对宰客行为实行“零容忍”,迅速找到“已经不见了”的宰客老板,让他付出代价,并以此为契机,最好市场监管,给游客以信心,别让一盘大虾毁了“青岛旅游”声誉。

宰客盛行,城市形象宣传何不缓行

2015-10-16

青岛天价虾被宰游客肖先生回到四川广元。肖先生已收到644元退款,希望事情到此为止。相关报道让我们看到了“两个他”——心地善良的他,“不希望一只虾毁掉青岛形象”;心有余悸的他,更称“不会再去青岛旅游”。

不会再去青岛旅游,多么痛的领悟!

肖先生没有煽情也没有流泪,但是他再怎么压抑和理性,还是表明了态度和好恶。不得不说的是,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有关方面喜欢不喜欢,毫无疑问,青岛天价虾事件,已重创青岛令名,让青岛城市形象蒙羞。

苦心经营城市形象,大张旗鼓进行城市形象宣传,这些年让一些地方主政者颇费周章。这既是主政者崇尚的文案潮流,似乎也在试图为城市加分的同时,为政绩添彩。如今鼓捣城市形象之类,已渐成时尚。

依笔者观察,城市形象宣传,许多地方主政者是当作当务之急的大事来抓的。 一是不计成本,动辄全球征集。整个流程不厌其烦,又是征集,又是研讨,又是贯彻,又是宣传,甚至于要求市民和中小学生背诵,甚至于以上纽约时报广场广告栏为牛气和高大上追求。

二是不惜重复,喜欢时尚大词。什么魅力、活力、和谐、人文、卓越、创新、首善之类,几乎成了天然的城市精神表述语。以至于城市形象竟跟城市建筑无异,也难脱千城一面的窠臼。

三是竞相效仿,重名不重实。如今不仅一个个城市要征集城市精神、策划城市形象宣传片,而且下面的区县也不甘落后,一个个地比赛着花天价去鼓捣。更重要的是,城市形象宣传跟城市形象本身是否贴切和合拍,许多主政者根本上懒得管或者管不了,他们追求的不过是响亮、大气、朗朗上口。实话说,很多地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宣传,不仅跟城市是两张皮,不仅市民不理解不接受,而且恐怕就连一些主政者自己,也知道不过是凌空蹈虚的玩意。 笔者也不是说城市形象宣传完全没有效果,但如果城市形象不能名实相符,不能内化于心,但至少应该想办法,让城市见贤思齐吧。比如起码首先应用法律、行政、教化等手段,

制止宰客行为,让那些听了你的城市宣传的人们来了之后,不至于觉得那全都是骗人的玩意。 可惜的是,一些地方的城市形象宣传,正在沦为笑话和反讽。城市当局劳神费力劳民伤财鼓捣出来的东西,不仅往往被一些低级失误和硬伤所抵消,而且被人顺手拿来作为批评城市的双关语。这次的天价虾事件,果然就有许多论者拿“好客山东”、“魅力青岛”之类来进行对比和说事,由此反证了官场言行的背离将是多么的乖谬,管不住宰客行为的城市形象宣传是多么的苍白、无用和假大空。

青岛天价虾事件过去一阵子了,后续处理、安抚似乎也告一段落。本来像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当事人至少应该找到被宰对象当面道歉,而且有关监管部门还有必要取消其入市资格,不如此,又哪里能够立规矩,树城市形象,以儆效尤呢?然而实际情况则殊难令人满意。更无奈的是,线上线下仍然有诸多不和谐音。一个评论员朋友的微信公号,写了关于青岛的文章,结果很多青岛人都进入后台痛骂,连篇累牍的都是“你怎么不去死”和许多正常人都说不出口的难听话,一连骚扰了数天。如此低素质的水军出动,能指望挽回城市形象吗? 公允地说,正如鼓捣城市形象很普及一样,城市宰客非也非止于青岛一地。这几天类似的事例还真不少,就在笔者写此文时,网上跳出最新的宰客资讯是,桂林景区不交钱限制自由,而旅行社竟辨称:哪个不抢钱?无锡一酒店被曝话梅8.8元一颗,也学会使用上新的计量法了。种种宰客行为,个体的力量诚然无法制止,但人们选择不信城市形象宣传,心怀恐惧地逃离,总可以吧。更何况,如今是地球村时代,你那边只重虚无缥缈的形象宣传,口惠而实不至,不能让游客身心愉快,反而让人身心受害,咱换地儿玩,总可以吧。

你不宰客,我会自来。城市就在地图上,城市的历史自然风光就在历史地理书上,著名小吃吃货们百个度就全清楚了,又何劳什么城市形象宣传。再说我们玩儿城市还处于如此低

的初级阶段,用得上高大上的城市形象宣传么?净整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城市精神、城市形象现在是你应该关心的事吗?频繁的宰客、不合常理的宰客,往死里擂的宰客之类表明,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鼓捣城市形象宣传,而且先止住宰客行为。

罚“天价虾”9万,处罚到位了吗?

2015-10-08 中国青年网 (余明辉)

青岛“38元一只的天价虾”事件有了新进展。昨天,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市北区物价局已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据悉,该店已经关门歇业,而店主现在也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北京青年报10月7日)

“从投诉初期的相互推诿、无人接管和受理,到现在的罚款9万,青岛市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这是不少媒体和网友面对此次青岛“天价虾”被行政处罚后最多的一种评价。问题是,这样的处理就真的到位了吗?合理合法吗?

青岛市北区物价局等给本次“天价虾”的定性是,善德海鲜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模糊标价把“一只”按“一份”要价牟取暴利,涉嫌价格欺诈。这是恰当的。而按照我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有违法所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按规定规范明码标价的,可按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对于青岛此次“天价虾”事件,不但全国出名影响恶劣,还在实施过程中有威吓恫吓游客行为,而且还撒谎把一般的基围虾当海虾出售,非法牟取暴利明显,可谓情节严重,按规定不但要实施经济罚,还要实施诸如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追究刑责等行为罚。就此而言,对“天价虾”事件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措施的种类还是不够的。

同时按照规定,如此情节严重的价格违规违法行为,理应按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才对。也就是说,所谓的9万元罚款是如何得出的,如果是按有违法所得处理,当事大排档违法所得到底是多少,如何得出9万元的罚款?如果是按无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处理,那9万元的罚款显然与违法的事实情节不相适应。反过来讲,即便是针对经济罚本身,青岛有关物价部门的处罚也还存在着不清不楚甚至处罚较轻之嫌,亟需明白解释。

针对此次“天价虾”事件,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期初反映就已经很让人质疑他们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不管对当事游客来讲,还是当地旅游环境形象等而言,就已经形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抹黑,让青岛这座国际旅游城的形象打了折扣。如果此次的后续处罚再陷入处罚较轻、应付舆论、包庇黑心商家等漩涡(事实上目前商家的“失联”已经让舆论的避风头等质疑渐起),无疑会再次让当地相关方面的形象再次失分,甚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连最后一次成本较小有效挽回当地旅游形象的机会也再次白白失去。

目前,国内旅游乱象频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等方面,频频出现黑心商家无下限宰客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包括国家旅游局、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在内一再不遗余力下大功夫解决。但就是这样,青岛“天价虾”还是横空出世,再次挑战人们的忍耐力,更似在考验国家治理旅游乱象的诚心、信心和决心。

因此,不管是就当地旅游市场形象等考虑,还是就国家整体治理旅游市场秩序需要,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都不能仅仅是罚款9万元了事,而应该给予更严肃有力的惩治,以谢天下、以儆效尤。同时,对于当地有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也不能轻易放过,一并严厉追责。(余明辉)

“青岛天价虾”之后 维权会变容易吗

“天价虾”事件主角之一的肖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完全没有想到事件会发展到现在这样,会引起全国的轰动。这件事也给他和家人带来很大压力,希望此事就此了结。他们也不希望“一只天价虾”毁掉青岛形象。(据《华西都

青岛天价虾话题作文

市报》10月13日报道)

或许每个人都会出现这样纠结的心态,被侵权后既想讨说法,又不愿意闹大,特别是不愿意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众人物”。但很多时候,不“闹大”就很难讨到说法,“青岛天价虾”之后,这仍是一个叫人难过的问题。

“一只天价虾”会不会“毁掉”青岛,现在还不好说,但公众更关心的,并不是一个青岛,而是希望“天下无宰客”。只有各地政府、监管部门都能像“天价虾”曝光之后那种“高度重视”,宰客及其他侵害游客和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才不会接踵上演。但谁都知道,这种“天下无宰客”的境界离我们依然遥远。

没有多少人相信,因为出了一个“天价虾”事件,青岛就永远不会再出现宰客问题;更不相信,因为这个榜样,各地都能引以为鉴。主要问题在于,宰客、“坑爹”情况常有,而“引起全国轰动”,进而促动监管给力的情况则不常有。事实上,能在网络、媒体引发舆论发酵的情况,通常是低概率的。假如明天有人在其他地方遭遇“天价鸡”“天价鱼”,未必就能复制“青岛天价虾”的维权模式。网络时代,尽管说“人人是记者”,都能到网上发声,但能引起公众集中关注却不容易实现,能够达到发酵境界的帖子,注定极少,更多的网络发声,只能像是往大海里滴入一滴水,引不起一丝波澜。

很多时候,没有舆论发酵,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就很难到位;监管部门被舆论推着走,是公众既依赖同时又不满、不解的问题。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本应依法行事,出了问题就给解决,但原则归原则,不作为却早成常态。以“青岛天价虾”事件来说,正常投诉,谁都不管,往其他部门推、往节后推;曝光了、舆论发酵了、闹大了,所有的部门全都“第一时间赶赴”。只不过这种“高度重视”不是发自履职的自觉,而是“闹大了”的压力。

“后青岛天价虾时代”,挨宰后的维权依然不容乐观。“青岛天价虾”之后,社会的思考应转向,关注、讨论政府治理效率方面的问题,比如不作为的情况何以普遍,且成为常态?民众角度上,除了寻求曝光发酵和其他形式的“闹大”,更有效的路径在哪里?体制内“正常途径”不正常的问题,需要怎样的改革才能解决?

篇三:天价虾事件

2015年10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天价虾”事件:罚款9万 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2015年10月6日,备受关注的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物价局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告知书贴门上,涉嫌价格欺诈罚款9万。店铺门上贴有“仓库重地,闲人免进”的纸牌,店内店外一片凌乱,市民纷纷围观有关部门的处罚通知书。摄影 李倩中国网图片库

新华网青岛10月7日(记者苏万明)针对“天价虾”事件,青岛市7日作出决定,对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市下达了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对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长假期间,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成烧烤店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

青岛市提出,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同时,青岛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检查和整治,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旅游经营者严格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7日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行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方便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青岛市饭店和烹饪协会7日也向全市餐饮行业企业发起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和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等五项倡议,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天价“大虾”折射出旅游市场的顽疾 青岛市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对该店下达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一” 黄金周成为人们出行游玩的好时节,许多人都利用这难得的假期享受生活,放松心情。但来青岛旅游的游客朱先生一家却高兴不起来,到青岛市善德烧烤店用餐被“宰”,本应该普通的一盘大虾,点餐前按38元每份计价,而结帐时却按每只38元计价。如此天价“大虾”,折射出旅游市场的顽疾所在。

近年来,青岛作为旅游胜地,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青岛作为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可是,近日曝光的“大虾”宴,给青岛的旅游市场抹了黑;青岛市善德烧烤店为了一已私利,实行“偷梁换柱”的概念欺骗消费者,大虾标价38元,结账时说论只卖。录音,老板:“再吵吵全论个,一盘蛤蜊38个,两盘760!一盘扇贝12个,两盘240!”这就是典型的“霸王餐”。

虽然青岛市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不是头一份,类似宰客现象仍然存在;海南曾经出现宰客天价菜单,各地旅游景区不法商贩出售商品缺斤短两的事时又发生,“黑导游”宰客事件频发,甚至还有的旅游团直接带团去购物中心,游客不购物不让离开等等,都暴露出旅游市场和景区管理工作的混乱。类似宰客事件折射出旅游市场的顽症,也成为阻碍旅游城市向国际旅游大都市发展的“拦路虎”,破坏了整个旅游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旅游城市的声誉。

相关部门应针对青岛市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严格追责,还游客一个说法,消除负面影响。各旅游城市应加快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设立24小时投诉平台,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游客解决难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面监督、全方位维护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怠。不要让游客:“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的问题发生,共同创造良好的、有序的旅游环境。

“天价大虾”横行源于监管滞后

“十一”黄金周刚刚过去,有媒体对各地旅游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已经公布数字的15个省区市中,山东省以392.1亿元列旅游总收入排行榜第一名。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山东省的这份成绩单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调侃,原因无他,盖因数起宰客事件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遭遇宰客,说好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却变成了38元一只,仅一份“蒜蓉大虾”,账单价格就高达1520元。无独有偶,当天还有一桌客人遭受了同样待遇。在社交媒体的广泛传播中,此事引起网友极大关注,乃至于事件发生地竟成为一个另类“景区”。随后又有网友曝光,在青岛旅游时点了一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先拔掉了蟹腿,最终,两个人消费了近3000元。

接连发生的宰客事件,立刻将青岛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上,随处可见各类戏谑调侃的段子,“天价大虾”持续引发舆论狂欢,宰客却并没有到此结束,“日照一海鲜排挡因嫌顾客少点海鲜大打出手”昨日遍布社交媒体,舆论再度火上浇油。山东省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则因此遭受重创。

毋庸讳言,宰客现象非某地所独有,但如此密集的冲突已很难用个案来形容。宰客之所以能在民怨沸腾中不时出现,关键就在于监管滞后且问责乏力。“天价大虾”事件中,令人难以接受的不仅是宰客,同时还有投诉无门——游客虽然第一时间报警投诉,警方与物价局却互相踢起了皮球,最终只得屈辱性付费走人。这样的监管局面,无疑是这家“一直都挺黑”的大排档延续至今的关键所在。引爆舆论之后,宰客的大排档被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可谓不严厉,但显然已姗姗来迟,如果相关部门早拿出这样的诚意与态度,事态何至于发展至此?

近年来,多个著名旅游城市都曾相继爆出宰客丑闻,与大张旗鼓的硬件升级与旅游推介相比,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明显滞后,这已然成为阻碍旅游城市发展的最大短板。如果整顿市场只依赖网友曝光的话,难免会让更多的人选择“用脚投票”,由此不仅意味着城市形象大受损失,同时也意味着大笔旅游市场建设资金付之东流。如何建立起简单快捷且处罚有力的监管体系,因此而显得格外重要。

“天价大虾”事件后,中消协表态“希望政府依法严厉处罚”,青岛市则在市委书记的批示下展开全面反思,当地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遏制宰客黑手,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也需要积极应对投诉举报,这不只是在帮消费者维权,更是在维护城市自身的形象。这当是这一轮风波给人留下的最大警示。

三大“顽疾”不根除,“天价大虾”难绝迹

盘点今年的国庆假期“热词”,“天价虾”无疑上榜。部分人士分析认为,纵观近年来多地发生的多起“宰客”事件可以发现,标价规则不严谨、纠纷处理“踢皮球”、处罚机制不“给力”这三种顽疾,成为“宰客”屡禁不绝的根源。

标价规则不严谨:怎样才算“明码标价”?

近年来,“宰客”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屡禁不绝。近两年,“宰客”手段五花八门、防不胜防。部分人士指出,这些伎俩背后,标价不严谨不规范的通病一直难除,成为“宰客”之风的温床。

在青岛市敦化路美食一条街,一位不愿具名的饭店老板告诉记者:饭店要明码标价,这是一个好规定,但“明码标价”太过宽泛、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少商家就玩起了“文字游戏”,糊弄监管部门,坑害消费者。

“什么叫‘明’?没写的自然不算‘明’;写上了位置不显眼也不算‘明’;写的够显眼,也不见得就能算‘明’。这都给‘宰客’留下了余地。”这位老板说,比如,顾客点菜时,店主用椅子把价格牌的部分字一挡,顾客就可能上当。又如有的饭店,价格单上写明了“葱拌八带48元/份”,而且价格单也“上了墙”,但最后还是可能出现纠纷。“一份、一碗、一串究竟是多少,全凭商家说了算。”

在青岛市合肥路附近的一些西餐店和寿司店,记者发现,其“明码标价”则严谨得多。比如,

一家寿司店的点菜本上,价格单都配着食物图片,食品计价单位是克,阿根廷红虾等食品还注明了长度。每上一份食物,店员都要过一次秤。“可能我们国内还不习惯,但应该尽快学习、适应,能减少不少麻烦。”一位店员说。

一些人士认为,国外餐饮行业的严谨做法,很值得国内借鉴、推广。应该逐渐引导国内的餐饮界,尽快实行明晰、标准化的价格标识制度,而不能失之过宽。同时,还要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识制度。

纠纷处理“踢皮球”:被宰了该找谁?

随着民生热线逐渐推广,除了公安局报警电话,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卫生局、消协等部门,都纷纷推出服务电话。游客被宰之后,打电话求助相关部门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然而,近年来,“宰客”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电话“接不通”或“管不了”“踢皮球”,最后,事件处理不了了之,游客屈辱而归的情节并不鲜见。

青岛“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微信朋友圈流行的一篇网文《青岛城管支招:被青岛大虾钳住后的正确摆脱方式》,提出了夸大纠纷“逼”派出所出警、假装食物中毒找卫生局、找爱卫会投诉店主纵容顾客在公共场所吸烟等“招术”,调侃中带着愤慨无奈。

“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关于公安部门究竟应不应该介入执法的问题,至今还在网上引起热议。律师刘高近日发文称,依据刑法第274条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等相关条文,并结合“宰客”事件分析,公安部门都应该接手处理。8日,又一篇名为《司法解释:公安机关无权处理宰客商家》的文章出现在微信圈,针锋相对地表明相反观点。

“由此可见,对公安部门该不该处理‘宰客’事件,一些专家可能都还有争议、拿不准,游客报警后的遭遇就不难想象了。”中国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王律师说。最近他与不少法律界朋友也在讨论“天价虾”事件,不少人认为,“宰客”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斗殴,涉嫌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可以管、也应该管。作为经营业主的直接主管部门,工商局、物价局、旅游局等部门,对宰客事件更该管、还应积极管。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提出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

有关人士提出,诚然当前我国部分行业存在的“多头管理”局面,但是,遇到游客投诉,相关部门不应该是“多头不理”。恰恰相反,在国家提出一站式、一个窗口服务理念的背景下,游客不管先找到了哪一部门,它都应该先“揽下来”,然后再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强化综合执法,解决执法公正,加强问责追究,势在必行。”网民碧翰烽在微信上撰文说。

处罚机制不“给力”:换个地方、换个名字,继续骗?

“沉疴需用猛药,治乱当用重典”。有关人士指出,多年来,旅游市场“宰客”现象屡禁不绝,跟处罚机制不健全、不“给力”有很大关系,宰客店主虽遭惩戒但难遏止,也难以震慑、教育周边业户。一些饭店店主被处罚后,“消停”了一段时间,等“风声”过后,就又“重操旧业”,甚至可能变本加厉、弥补“损失”。

据了解,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说,必须提高“宰客”业主的违法成本“让他觉得宰客不划算”,。比如,提高处罚金额,延长停业整顿期,情节严重者则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同时,完善黑名单机制,对列入黑名单者,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累犯达到规定次数,也永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此外,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店主诚信记录,提醒消费者注意分辨、预防。

王忠武说,处罚机制建立完善之后,关键还在于落实。一要严格落实,对于执法不严、包庇甚至纵容宰客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追责;二要长期坚持落实,将处罚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搞一时松一时紧,逐渐减少宰客现象。

一盘大虾重创青岛的冷思考

国庆节期间青岛旅游市场的一盘大虾的宰客新闻持续发酵:先是游客网上曝光,后是网上舆论发酵,紧接着黑店老板失联,再接着青岛市政府部门表态出击,一直到现在的处理该黑店所在的区域的工商部门领导……

不仅如此,一盘大虾的宰客事件还没尘埃落定,“天价帝王蟹”的新闻又甚嚣尘上,一夜之间,青岛似乎成了一个可以和三亚比肩的“宰客城市”,不仅仅是青岛的城市形象大受影响,而且“好客山东”的公众观感似乎也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青岛市政府此次对于一盘大虾带来的恶劣影响非常重视,既重罚黑店老板,又严肃处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人,也算是在尽量弥补因为天价大虾事件所带来的城市形象损失。

不管青岛目前的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以及对相关官员停职的处罚是否能起到长期治理的作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青岛市工商、物价等部门这一次是充分感受到了互联网监督带给他们的压力和观念冲击。

其实青岛天价大虾和帝王蟹事件,并不是只有青岛才有,放眼全国任何一个沿海旅游城市,作为一个外地人,你都有可能遇到。只不过在青岛天价大虾之前,大家遇到类似的事情,顶多也就是朋友之间互相吐吐槽,或者在当地打一个投诉电话,但未必就能管用,就像此次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中的当事人,即使打通了工商部门的电话,对方还是会以时间太晚为由,拒绝出面处理,而警方也很“利索”的将自己摘干净,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此次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之所以能短时间内发酵造成大面积的人际传播效应,当然要归功于网络媒体的高度发达,可能整个十一期间有很多人遭遇过类似的敲诈,但是因为大多数人没有选择采取网络曝光的方式来维权,所以没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关注和吐槽的传播效应,而这次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正好是撞到一个“风口”上了,那就是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于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是工商以及物价和质检部门的不作为、少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愤慨和无奈,而十一黄金周作为一个集中爆发的窗口,长期以来大家积压的怨气都在这一刻爆发了,青岛的一盘大虾成为了导火索,瞬间燃爆。

由青岛天价大虾持续发酵带给青岛这个旅游城市城市形象的重创,不由得让人思考,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彻底转变以往的推诿、敷衍塞责甚至和商家沆瀣一气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地方政府更应该建立更加严格的首问负责制,以严苛的问责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动起来,认真起来。

由青岛天价大虾,其实也可以延伸出城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方面的诸多话题,比如引导游客如何利用网络进行维权监督的问题,如何对商户进行网上监督和抽查,如何利用网络进行信用评级等诸多管理细节,而做好这些工作的最根本的“地基”是基于严格问责制度下的责任心,没有责任心和问责压力,一切都是空谈,即使是狂风暴雨般的治理整顿,也是老板姓眼中的“一阵风”,不会起到治本的作用,所以,青岛市如果能借此事件理顺机制,建立科学的市场管理制度,则是把一件坏事转化成了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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