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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钓鱼岛的资料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9:37:10 优秀作文
关于钓鱼岛的资料优秀作文

篇一:关于钓鱼岛的资料

篇二:关于钓鱼岛的资料

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贺首次登上钓鱼岛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钓鱼岛的请愿还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

但是后来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

60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1972年中日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鱼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可是,当1978年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一些敌视中国的国会议员提出要中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岛拥有主权。日本政府顺应右派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我在钓鱼岛列岛海域作业的渔民进行监视。翌年5月,日本政府用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局势和国家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日本再次将手伸向钓鱼岛。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于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 太阳旗 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上进行的这些活动都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纵容和支持,而且政府要人与此相配合,称钓鱼岛就是日本领土,并要日本海上保安厅随时准备用武力排除 干扰 。

篇三:钓鱼岛有关资料

钓鱼岛

钓鱼岛名称由来

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间(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明朝郑若曾编著的《筹海图编》卷二《福建使往日本针路》记载,出使琉球使船须经小琉球、鸡笼山、梅花瓶、彭嘉山、钓鱼屿、黄麻屿、赤屿后才到达姑米山,因此钓鱼岛在明朝版图内,不属琉球国管辖,证明钓鱼岛在明朝归中国政府管辖。 地理位置

钓鱼岛位于距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处。大陆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东偏南约385公里(208海里)处。毗邻琉球群岛那霸空港(注:冲绳那霸空港)西偏南约417公里(225海里)处。

钓鱼岛[2]呈番薯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面积4.3838平方公里,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地势北部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脉横贯东西;最高山峰(高华峰)海拔362米,位于中部;其它尚有高程320米、258米、242米的山峰若干,及4条主要溪流。位于东海大陆架上。暂由日本管辖的琉球群岛(冲绳)是大陆架之外侧的火山岛,琉球群岛处于东海大陆架上。 钓鱼岛列岛实为台湾大屯山之延伸,依据1960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观点,钓鱼岛列岛理应为台湾岛的一部分。

战略价值

钓鱼岛列岛均为无人岛,但处中、日两国间的冲绳海槽(琉球海槽)。在大陆架划分上,中国和日本是相向而不共架的大陆架,由冲绳(琉球)海槽分隔,但钓鱼岛位于冲绳(琉球)海槽的西侧上沿。

捍卫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一旦日本拥有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不只是占领钓鱼岛列岛,而是让其领土踏在中国大陆架上,中日就变成了相向而共架的大陆架。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兼少将罗援指,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如果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据,中日就得按中间线原则划分大陆架,中国不仅丢失大量的海洋管辖区和海底资源,而且美日对中国的战略封堵线,将从第一岛链又前推到中间线以西。

从军事地理学角度看,钓鱼列岛有着十分重要、但并不为人多知的军事价值。在我大陆国土的海洋方向,形成一道大陆外缘天然的屏障。这一串岛屿的中段,我东海方向的正面,正好是琉球群岛和台湾岛,它们加上日本九州岛使我东海海区与太平洋分隔。

历史沿革

古代记载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钓鱼岛位于前往琉球必经的航路上,册封使臣前往册封琉球诸王,均以这些岛屿为航海标志,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

中国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历代中国政府都将钓鱼岛列入疆域之内,采取开发、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统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列入疆土版图,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史实说明,中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理钓鱼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日本欲占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国通览图说》之《琉球国全图》已列出钓鱼岛群岛,并注明这是中国往琉球的航道。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向日本内务省申请划入日本国界(1894年至1933年古贺辰家族曾在钓鱼岛开发鱼业加工场);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说:“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台湾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清国所疑。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土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山县有朋因应井上馨建议,覆函冲绳,拒绝马上在钓鱼岛订立国标,并在信件强调事件“勿让传媒得悉”。

1885年,日本通过实地踏查,了解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富藏铁矿资源,为"贵重之岛",便想窃取。

清廷赏赐盛宣怀

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

1893年(光绪十九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自此,钓鱼岛便成为盛宣怀家的采药场。当时的诏书原件现存于住在美国的盛宣怀的孙女手里。

篇四:关于钓鱼岛资料

(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亦称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北小岛、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及三个无名岩礁组成。这些岛屿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均处于水深200米以内的中国大陆架边缘,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它的东南方为冲绳舟状海槽,它将钓鱼岛列岛与久米岛及琉球群岛在海上截然分开。

钓鱼岛列岛总面积不足6 4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 319平方公里(一说3 64平方公里),岛上有九个山峰,主峰海拔363米。钓鱼岛距我台湾省基隆市约190公里;距我国福州和日本冲绳各约420公里。

钓鱼岛列岛是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并行使主权的。早在明朝初年的1373年前后,我国渔民即已发现了钓鱼岛。1403年我国文献中就有过钓鱼屿诸岛的记载。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的明朝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中记载有“福建往琉球”针路(航海指南)一节提到过“钓鱼屿、赤尾屿”等名称。此后,明、清历朝政府皆使用“钓鱼屿、黄尾屿、赤屿”等名称。历史上的琉球王国(即现在日本冲绳)自明朝初年起就一直臣属于明朝皇帝。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开始向明政府朝贡。1402年,中山王统一三山;1404年明太祖的册封使来到琉球。1534年5月陈侃出使琉球。后来,他在《使琉球录》一书写道:“……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今彭佳屿),过钓鱼屿,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今久米岛),乃属琉球者”。由此不难看出,直到古米山才属琉球国,而在此之前的钓鱼屿、黄毛屿、赤屿显然不属琉球而在我国疆域之内。

1556年,胡宗宪被擢升为浙江省提督,节制7省海域边防,负责讨伐日益猖獗的倭寇,守卫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在内的中国海区。1561年左右,胡宗宪的幕僚、明代地理学鼻祖郑若曾编纂了《筹海图编》。该书详细说明了防卫倭寇的战略战术,配置要塞哨所的方法,以及如何制造战舰、兵器等。《筹海图编》卷一“沿海山沙图”的“福七”至“福八”中,曾标有鸡笼山、彭佳山、钓鱼屿、黄毛屿、赤屿等。1621年,明朝的茅元仪撰写的《武备志》中也标有钓鱼山、黄毛山、赤屿等岛。现存于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的《武备秘书》卷二(明末施永久)中更为明确地画出“钓鱼台”、“黄尾山”、“赤屿”等岛。

1701年,琉球国使臣蔡铎向清政府进献《中山世谱》地图及说明中,记载有琉球的36岛,其中并无钓鱼屿诸岛。清朝干隆年间的潘相于1764年著有《琉球入学见闻录》。卷首有“琉球国全图”,图内将琉球大小岛屿尽数绘出,并标示岛名,但其中并无钓鱼屿。刻印于清朝同治二年(即1863年)的《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图中卷六、卷七、卷八的我国福建台湾部分,不仅包括钓鱼屿诸岛在内,而且注文全用我国文字,并无琉球、日本等国文字。

1719年徐葆光出使琉球,后写下《中山传信录》,内中列举了36岛,并写明:“……八重山,此琉球极西南属界也。”八重山群岛在钓鱼岛西南,两个群岛中间正好被冲绳舟状海槽隔开。该书写明的琉球领属36岛,并无钓鱼岛,且在附图中也如此标示,证明当时琉球国仅限于36岛而无钓鱼岛列岛。

长期以来,日本的古籍中也根本没有钓鱼岛列岛属于琉球的内容。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写了《南岛志》,写明琉球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等岛。1875年前日本官方编撰的地理书、日本文部省编写的小学教科书中提到琉球群岛各岛名称时,完全没有“尖阁列岛”或“钓鱼岛”等字眼。日本在1895年侵占我国台湾省之前,所出版的日本国地图中,钓鱼岛列岛也没有列入“日本版图”内。

可以说,直到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从没有对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84年,从事海产品采集和出口的日本那霸居民古贺辰四郎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岛上信天翁成群,正值产卵期。他想大量采集岛上羽毛以获取高额利润,随后多次向冲绳县官府申请开拓钓鱼岛,但官府均称“未曾判明乃属我邦之土”,而加以拒绝。1885年以后,几任日本冲绳县知事接连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列岛划归其管辖,并树立标桩,而日本外务、内务两大臣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而主张将呈报搁置,不作答复。

1894年底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对清朝军队作战已取得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决定攻占台湾。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钓鱼岛群岛划归冲绳县管辖,建立标桩。

同年4月17日,清朝政府被迫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实际上,日本直到1900年由冲绳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氏写出《尖阁列岛探险纪事》一书之后,才渐渐使用“尖阁列岛”这一名称。以上史实证明:日本使用“尖阁列岛”名称要晚于中国定名之后约500年。其实即使在日本人统治台湾时期,日本自己也承认钓鱼岛属于台湾附属岛屿而不是琉球的附属岛屿。1940年,日本占领下的台北州渔民与日本冲绳县渔民为“尖阁群岛”(钓鱼岛)的捕鱼权问题发生争执,官司一直打到东京法庭;法庭很快作出裁决,台湾胜诉,冲绳县败诉,“尖阁群岛”仍归台北州管辖。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把日本侵占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把日本从它用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上驱逐出去。”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又发表了《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等。但美国在二战之后却占领了“西南诸岛”(北纬29°以南包括北纬25°左右地区),也占领了我国台湾所属的钓鱼岛,宣布对这些岛屿有“施政权”,拒不归还中国。美军还在黄尾屿、赤尾屿两个小岛建立了射击和轰炸靶场。

1951年,在中国未参加的情况下,美国和日本在旧金山非法签订了《对日和约》。

由于美国占领和托管钓鱼岛本身就是非法的,因而该和约对我并无约束力。1971年6月,美日签订《归还冲绳条约》时,竟然把钓鱼岛也列入“归还”的岛屿之内。

1972年5月美在将琉球群岛归还日本时,把钓鱼岛也交给了日本人管理。日本政府据此主张该岛属日本冲绳县的一部分,并将钓鱼岛划在日本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圈”内。

针对美国政府的无理行径和日本的非法行为,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的钓鱼岛等岛屿的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从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到1978年中日签订和平友好条约,我国从大局出发,与日政府达成了将钓鱼岛主权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留待日后解决的谅解。然而,值此期间的1972年,日本右翼组织“日本青年社”竟在钓鱼岛上建立了一座灯塔;1978年该组织再次设置灯塔,以显示其“主权”。以后,日方又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机场,不断出动船只和直升机驱赶到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1996年7月,日本右翼团体更是变本加厉,又是设置巨型灯塔,又是树旗立碑,致使钓鱼岛争端再度表面化和尖锐化。

(二)钓鱼岛列岛虽然都是一些无人居住的小岛,但日方对其行动的步骤近年来不断升级,除了政治原因之外,应该说,其重要的战略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钓鱼岛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结论: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资料统计,目前全世界已开发的石油资源,主要是从新生代第三纪(6500万年~200万年前形成的)岩层中发现的。钓鱼岛列岛的海底是新生代第三纪的沉积盆地,具有理想的生成和储藏石油的地质构造条件。据我国有关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亦有材料说,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钓鱼岛周围海域的渔业资源也十分丰富,盛产飞花鱼等多种鱼类。长期以来,我国台湾等地渔民经常到这里从事捕捞活动,年可捕量高达15万吨。

其次,钓鱼岛群岛在海洋划界中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批准生效,将不可避免地使各国在划分管辖海域时出现一些重叠和矛盾。按《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如果日本占有钓鱼岛,并以此为基础划分东海的专属经济区范围,那么日本将多占7~20万平方公里海域。日海洋产业研究会编著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中,公然将一些位置重要、有主权争议的岛屿,作为“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中国等邻国海洋经济区间的边界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日本一些官员曾透露:日本如果失去钓鱼岛和北方四岛,日本管辖海域将减少110万平方公里以上。

第三,钓鱼岛直接或潜在的军事价值,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形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使日本在战时极易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的空中与海上袭击。

为此,日本极力扩大其军事防御的范围:日本军方于80年代初提出保卫1000海里海上交通线,到80年代中又提出“海上歼敌”的战略;80年代中后期以后,其海军建设的投入比重一直居高不下,并已步入世界海军强国之列。近年来,日本关注、参与冲突的范围从远东地区扩展为“日本国周边地区”,该地区包含了对日本可能产生影响的中东、马六甲和南沙。日本控制了钓鱼岛,就可以将其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出400余公里。一些日本军事专家认为:钓鱼岛适合建立雷达阵地,也有条件建立导弹基地和潜艇基地。由此一来,日本军事力量就将据此向西扩展,扩大它的军事控制范围,从而将对亚太地区国家构成现实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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