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企业委托乙公司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销售20件,款项尚未结算.假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14:41:01

1.甲公司企业委托乙公司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销售20件,款项尚未结算.假定:
1.甲公司企业委托乙公司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销售20件,款项尚未结算.
假定:按代销协议,乙公司可以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给甲公司,乙公司实际销售时每件售价120元.
要求:根据假定编制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2.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
要求:分别对甲乙两企业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甲公司企业委托乙公司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100元,该商品成本为每件6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销售20件,款项尚未结算.假定:
1.考核委托代销的处理,因为乙公司可以退货,应收到代销清单后才可以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2 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00
贷:发出商品 1 200
2.
(1)甲企业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消费税=(20 000+7 000)/(1-10%)*10%=3 000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收回物资
借:库存商品 30 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30 000
(2)乙企业
借:应收账款 11 1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9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 000
借:银行存款 11 190
贷:应收账款 11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