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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乌鸦白乌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7 12:30:07 小学作文
黑乌鸦白乌鸦小学作文

篇一:你应该了解的1200个西方典故大全集_白乌鸦

【溯源】出自古罗马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的《讽刺诗》中的第七首,其中有两句是:命运给奴隶以王国,给俘虏以胜利,不过,这样的幸运者却很少成为白乌鸦。

【释义】喻指与众不同的人或罕见的、珍奇的事物。

篇二:白乌鸦

黑色:神性与诗意

------试析黑衣壮服装“以黑为美”的文化成因

范秀娟

每一个民族都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审美文化,而这些审美文化最直接、最鲜明的载体之一就是服饰。服饰是一个民族审美趣味、审美习尚的无声的表达、无言的标志,也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个性化演绎。透过服饰,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民族生存的环境、历史,看到一个民族活生生的精神血脉与气质。

黑衣壮是壮族的一个分支,主要聚居于广西西部,其中那坡县大石山区就是黑衣壮的聚居区之一。这个自称为“布壮”、“布敏”的壮族分支以其全身上下着黑而得名。也就是说,他们的头巾是黑的,上衣、裙子、裤子也是黑的,鞋子也是黑的(男鞋全黑,女鞋黑地绣花)。黑色是这个族群最显著的标志。为此,他们被人戏称为“黑乌鸦”、“黑肚皮”。以黑为美、全身着黑,这在五彩缤纷的少数民族服装中是颇耐人寻味的。因此,我们不禁要问:黑衣壮为什么要以黑色为本族服装的颜色,并且千百年来一直有效地保持着这样的传统?在“以黑为美”的背后,积淀着怎样的文化?

黑色是一种给人神秘的颜色。黑衣壮以黑为美、全身着黑,因此平添了几分神秘。其实,穿黑衣并非黑壮所独有的服饰传统。在广西,壮族其他族群和其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同样有过穿黑衣的历史。谢启昆《广西通志》卷278引王士性《桂海志续》:“僮俗,男女服色尚青,蜡点花斑,或颇华,但领袖用彩绒绣花于上。”道光《白山司志》:“土人尚青,男子间着蓝青,妇女则纯青,行路以青布一幅卷于发上,短衫长裙,裙其宽而折其细。其长衫者,则无裙。”民国《宜山县志》:“宜山僚名姆姥,服色尚青。男衣短狭,老耆衣细褐。女则短裤长裙。”可见各地壮族都有衣黑的历史。别的民族,如苗族这个服装最绚丽多姿的民族也有用黑布做的服装。但是,与壮族其他族群和其他民族不同的是,黑衣壮服装上甚少其他颜色和配件映衬。尽管壮族整体而言是一个衣着很朴素的民族,但较之黑衣壮,别的壮族族群服装有更多一些装饰,甚至一些壮族族群还有着红习俗。例如《桂海虞衡志》写道:“土僚,男子裏青,服白麻衣,领上缀红布一方。妇人冠红布,衣花绣。”《天河县乡土志》:“《旧志》称本境风俗,妇人服饰无老无少,色尚红。红裙作细折,厚五六层,重数斤。”《岭表纪套》记载:“僮人男人,从前俱挽髻,服饰亦奇特。有斑衣者,曰斑衣僮;有红衣者。曰红衣僮;有领袖俱绣五色,上节衣盈尺,而下节围以布幅者,曰花衣僮。又有长裙细折,绣花五彩,或以唐宋铜钱系于裙底,但因为绣上了许多图案和文饰,显得很艳丽,一眼望上去,黑色不过是丰富颜色中的一种,或者黑色只是为了使别的颜色更亮丽而存在。而黑衣壮服装只是在袖口和头巾边角饰以些许别色,平淡得可以忽略不计,黑色是黑衣壮服装的主色调,一眼望上去,除了黑色你不会注意到他们的衣服上还有别颜色存在,并且他们一直统一以衣黑为族群的标记。

为什么黑衣壮要全身着黑,并且能够一以贯之地保持着这个传统呢?关于这,我们听到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神话式的,一种是社会制度式的。

广泛流传于黑衣壮民族中的一个传说解释了黑衣壮衣黑的原因和传统。“相传很古以前,该区是一片山林茂密,土肥草的极乐之地,黑衣壮的祖先捷足先登,来到这里安居乐业,辛勤垦荒种地,繁衍子孙,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一次,山里一个名叫依老发的部族首领在带兵抵抗外来入侵者的战争中,不幸受伤,相持不下。他果断地指挥其他人安全退却以后,就一个人隐蔽在密林中,他碰见一片青绿的野生蓝靛,随手摘一把当草药来放在伤口,哪知道这药真的能消肿止痛,使他很快就恢复健康,重上战场,并击退了来侵之敌,取得了胜利,保卫了族人之地。于是,这位头人就把野生蓝靛当着化凶为吉的神物来纪念,号召全族人一

律都穿上用野生蓝靛染制的黑布服装。”1这是一个黑衣壮人耳熟能详的传说,似乎很好地解释了黑衣壮衣黑的原因及传统。

另一种解释是,黑衣壮衣黑传统与土司制度有关。据《那坡县志·民族篇》载:在明清土司统治时期,规定凡土民只准穿黑、蓝两色,读书人可穿灰、白色,土司及亲属可穿绸、缎料子,考中秀才的人,可与士官一样,穿大襟长宽筒长裤。2的确,社会制度对一个民族的着装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等级制度社会,因为它可以有一套强制性的约束规范,规定什么人穿什么衣服,以保持等级秩序。例如过去在藏族地区,锦缎服装就只属于极少数牧主、头人在节庆闲暇时享用,别的普通人是不能穿的;衣着在藏族佛僧之间也等级森严,差别明显。僧侣受了沙弥戒,可穿“曲贵”(法衣);受了比丘戒,可穿“南举尔”(意为千条法衣,用无数小块黄缎缝成)。冬季气候寒冷时,初、中级僧侣在房里念经时可穿羊皮披风,还可披双层袈裟,一般僧侣也可批氆氇袈裟。活佛在自己的屋里,也可破例批猞猁皮及狐狸皮的高贵披风。活佛和僧侣离开寺院,可

黑乌鸦白乌鸦

穿有袖子的藏衣,活佛为黄色,僧侣为红色。3因此,壮族土司规定的士民只准穿黑、蓝两色,是黑衣壮人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当是毫无疑义的。

但是,别的也受土司统治的壮族族群为什么没有严格保持衣黑传统,而单单是黑衣壮世世代代年年月月地保持了下来?再者,关于那个传说,我们无法肯定是因为传说中所记载的动人故事使黑色成了黑衣壮服装的固定颜色呢,还是黑衣壮本来已经以黑为自己服装的颜色和族群的标志,而只是以传说来解释它?因为传说只是传说,没有人能证实它的真实性。关于蓝靛,笔者经查阅资料获得有关这一植物的知识是:蓝靛是一种可作染料的植物;而关于蓝靛的药用价值,无一资料提及。个中原因不知是由于因大遗小,即仅注意记载蓝靛可作染料的主要功能而遗落了它的次要的可消肿止痛的功能呢,还是由于蓝靛事实上并没有消肿止痛的神奇功能,因此不与记载。总之,蓝靛神奇的医药功能是可疑的。设若蓝靛没有消肿止痛的功能,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这个传说要神化蓝靛有如此功能?设若它有,我们也要问一问:这个传说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因为一个民族的神话传说往往是该民族的集体记忆。也许在这传说的背后,就隐藏着黑衣壮族群深藏的集体记忆。

很明显,在传说中,有一物一人被神化了:蓝靛和部落首领侬老发。在黑衣壮的这个传说里,蓝靛是一种有很好的药用价值又能作染料的神草,它救了侬老发的命,进而也是救了整个部族的命。侬老发则是一个勇敢、无私、坚毅、智慧的部族领袖。他带领整个部族勇敢抵抗入侵之敌,以致负伤。之后,他果断转移部族,以保存自己的力量。即使在万分艰难中,他也没有丧失信心和希望。他幸运地遇见一片“神草”蓝靛,并聪明地用它疗伤。伤愈后,他击退了敌人,部族得以转危为安,继续在这肥美之地生存繁衍。可见,这次战斗是一次决定部族生死存亡的战斗。侬老发成功地领导了这次艰难的战斗,是部落当之无愧的英明领袖和英雄,他的话就象是或者说就是神的话,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后世子孙世世代代恪守的原则。

这个传说的目的好象只是记载一个动人的故事,赞扬蓝靛的神奇和部落首领侬老发的伟大。但是,仔细思考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个传说对蓝靛和部落首领侬老发的神化,事实上只是为了指向一个目的:神化黑色成为这个部族服装的颜色,成为这个部族的标志。其显而易见的逻辑是:因为蓝靛如此神奇,有救命之功;因为侬老发是一个在部族生死存亡之际拯救了整个部族的英明领袖和英雄,所以,我们这个部族必须严格遵守侬老发的话,穿用蓝靛染制的黑色衣服,否则,就会亵渎神草和圣人的话。黑色在这个传说里,因蓝靛的神奇和侬老发的伟大获得了神性;或者说,是蓝靛的神奇和侬老发的伟大证明了黑色的神圣。由此可见,黑色对于这个壮族族群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个传说事实上是在起着解释的功能。它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一代代黑衣壮人解释着黑色的神圣,保障着衣黑传统不被抛1

2 何毛堂,李书田,李全伟,黑衣壮的人类学考察,4页,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9。 伦珠旺姆·昂巴,神性与诗意——拉楞藏族民俗审美文化研究,北京,4页,民族出版社,2003。 3李映华:《壮族古俗初探》,65页,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

弃或偏离。在这里,具象化的传说表征着也遮蔽着黑色对这一族群的非常意义。

在黑衣壮习俗里,黑色不仅是他们服装的颜色,而且是也是他们最重要的食物和礼品——粽子的颜色。这一点迥异于广西其他壮族族群和其他民族。粽子是黑衣壮人过年才做的重要食品,用于待客、祭祀和送礼。他们用黑芝麻杆水把米染黑包成粽子。如果是正在服孝的人家(黑衣壮习俗规定必须为故去的亲人守孝三年),粽子就不能染成黑色(不黑的粽子他们称为白粽子)。从黑粽子的习俗里,我们不难明白,黑色是黑衣壮最为吉祥、庄重的颜色。为什么黑色对他们如此重要?或者说,为什么他们的传说把黑色看得如此神圣?从维柯的《新科学》对于神话的分析,我们知道那由侬老发发出的着黑命令,决不是一个人的心血来潮,而是整个部族的命令,侬老发不过是个代表或符号而已。就是说,黑色事实上凝聚着黑衣壮全部族人对生活对历史的美好记忆和对未来的庄严祈祷。黑色,是他们的文化之根和希望之星。寻找黑色的真实意义,将会触及到黑衣壮文化和历史的深处。

一个民族选择什么颜色为本民族服装的颜色不是任意而为的,黑衣壮族群当然也如此。色彩最广泛、最生动、最直接地反映着一个民族的审美心理,而审美心理又与一个民族生存的环境、生活的方式以及民族的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例如,蒙古族尚白,这很大和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白色的羊群,洁白的鲜奶,白毡搭制的蒙古包。因此白色成了最能激发起蒙古人对生活中最美好事物联想亦即审美愉悦的颜色,于是他们在民歌中以“白发的母亲”代表慈爱和祝福长寿,用“白人”作为心地善良、道德高尚者的美称,用“白缎”做的哈达献给宾客表示最美好的祝愿。蒙古族还崇尚蓝色,而这则可追溯到古代萨满教对天神的膜拜。因为天空蔚蓝,广阔无边,象征着天神的威严、庄重。在这种文化心理的支配下,成吉思汗的军旗是蓝色的,“特尔力克”(蒙古袍)是用蓝色软缎制成的,蒙古族的毡毯、墙围、器皿上则有很多蓝色图案。4又如,藏族服装崇尚红、黄、蓝、白、黑五大色彩,很少使用柔和的间色和复色,这与藏传佛教文化中对这五种色彩的内涵认同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我们要探测到黑衣壮衣黑的秘密,也必须充分地考虑黑衣壮生存的环境、生活的方式和他们的文化传统。

黑衣壮生活的环境主要是大石山区。黑色的石山是他们衣食的来源之地,也是他们免受外敌侵略的屏障。在大山深处的密林里,他们的部落首领养好了伤,击退了敌人-----从那个传说里,我们可以看到黑色的大山是怎样保护了他们,使他们免受灭顶之灾。在出门见山的环境中,黑色应该是他们见得最多、最有家园亲切感的颜色。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黑色不只指称颜色,而且还指称着水、北方。关于这,叶舒宪的《中国神话哲学》有过详细的分析。他通过对中国远古的四首仪式歌《青阳》、《朱明》、《西颢》、《玄冥》的分析研究指出:原始人往往用具体的颜色来象征抽象的时间和空间。春天的太阳与初升的旭日相应,成为东方的象征,配以新生命之色“青”,称为《青阳》;夏天的太阳与正午的烈日相应,成为南方的象征,配以燃烧之色“赤”,称为“朱明”;秋天的太阳与傍晚的夕阳相应,成为西方象征,配以素色“白”,称之“西颢”或“西嗥”;冬天的太阳同夜间转入昏暗的地底的太阳相应,成为北方的象征,配以黑色,称为“玄冥”。关于“玄冥”他作了进一步的分析:“玄冥”这个词从直观上就有落入地底下的太阳的意思,所以引申出昏暗不明的抽象意义。由于神话传说中的地底本是黄泉大水所在之处,所以玄冥在神话中又兼有了水神的神格。《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水正曰玄冥”《后汉书?张衡传》:“委水衡乎玄冥。”注:“玄冥,水神也。”既然黄泉大水与围绕四方大地的“四海”相通,所以水神与海神在位格上可以彼此认同。《山海经?海外北经》郭 注:禺疆“字玄冥。”这个禺疆就是海神。又由于雨水自大海蒸发而成,所以水神和海神也可兼任雨神。《艺文类聚》卷二引《风俗通》说:“玄冥,雨师也。”至于北方与黑暗的地下黄泉的联系,又可由玄冥身兼北方之神这一事实得到说明。《汉书?司马相如传》:“左玄冥而右黔雷。张揖曰,玄冥,北方黑帝4 梁一儒:《民族审美心理学概论》,271页,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4。

佐也。”这样,冬天、黑色、水神、北方之神等风马牛不相及的表面现象,就都统一在一起了。5

南方很多少数民族都是从北方迁徒而来的。例如苗族,他们的祖先是生活在黄河中下游的 部落。后来蚩尤领导的“九黎”集团被黄帝、炎帝的联合大军在河北涿鹿打败后,逐向南、向西迁移。“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也是一个历史坎坷的民族。他们经历了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长时间的、大幅度的、远距离的迁徒,最后,大部分被驱赶到自然条件恶劣的西南崇山峻岭中定居。明清之后,由于反动统治者对苗族进行残酷的镇压,逃往四川、贵州、广西等地的部分苗族又向东南亚的越南、老挝等地逃亡??”6黑衣壮族史亦自述因战乱从北方逃来,并且至今保持着一些与黄河中下游文明相似的习俗,如为故去的亲人守孝三年,女子初嫁不落夫家,待有孩子后才落夫家(山东等地的偏僻农村至今仍有此风俗)等。他们每一户人家都写有“泰山石敢当”字样。考虑到黑衣壮族史和“黑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北方、水神、雨神、冬天的象征,这让我们不能不想到:因战乱从北方迁移到现聚居区的黑衣壮,也许正是用黑色表征着他们对北方故土的怀念,并表达着他们对水、对雨的渴望。黑衣壮生活的地区是普遍缺水的地区。由于该地属喀斯特地形,到处都是石山,加之地漏,甚少河流。有些村落甚至根本就没有河流,只能靠积存雨水来解决日常用水。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生命、希望、幸福,黑色的服装是一个符号,是他们对水神、雨神的日夜祭祀和祈祷。水与北方,或许就是潜藏于黑衣壮灵魂中的集体记忆,那个关于蓝靛的传说表征了又遮蔽了的黑色的真实意义。黑色是吉祥、是神圣、是庄严、是美,是植根于这个族群文化和历史深处的记忆和梦想,因为这,黑衣壮才比别的壮族群更崇尚黑色并更自觉更有效地保持了衣黑的传统。

如果我们用“神性”来指代沉积在黑衣壮服饰上的文化传统,用“诗意”来指代黑衣壮服饰所体现出来的美,那么,我们就可以这么说,黑色是黑衣壮服饰的神性之所在,也是黑衣壮服饰的诗意之所在。 5

6 叶舒宪:《中国神话哲学》,13-14页,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朱慧珍,贺明辉主编《广西苗族》,5页,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4。

篇三:白乌鸦的故事

白乌鸦的故事

在这世上,做一只独特的乌鸦,该有多么荣耀,但又多么艰难啊!我绝不是一只神话中的鸟儿,而且市封先生也描绘我的情况。然而,唉!我又极为罕见,极难寻觅。但愿完全不可能有我这样子的!

我父母都非常老实厚道,多年来一直住在沼泽区一座偏僻的旧花园里,堪称一对模范夫妻。我母亲趴在灌木丛中,每年下三次蛋,边打腕儿边孵化,表现出主教式的虔诚;而父亲年纪虽然大了,但还是非常整洁,非常活跃,终日在四周觅食,给妻子送来美味的虫子,而且小心叼着虫子尾巴,以免倒她的胃口,到了晚上,只要天气好,他就唱歌给她听,同时欢愉周围的邻居。这对和美的夫妻从未吵过嘴,从未有过一丝不愉快的乌云。

就在我出世不久,他有生以来头一回显得情绪不好了。尽管我的淡灰色的毛还不明显,他已经看出无论毛色还是模样儿,我都不像他众多的子女。

“这可是个脏孩子,”有时他斜眼看着我说道,“显而易见,这淘气鬼碰到土堆泥坑就打滚,才总是浑身泥土,总这么难看。”

“暧!上帝啊,我的朋友,”母亲总是蜷缩在旧锅做的窝里,回答说,“他这年龄就这样,你还看不出来吗?你自己呢,你小时候不也是个可爱的小淘气吗?等我们的小鸿鹤长大吧,你就会看到他长得多漂亮,肯定是我孵出来的最好看的一个孩子。”

我母亲这样为我辩护,但是绝没有搞错,眼看我长出倒霉的羽毛,她也觉得我像个怪物;然而,她和所有母亲一样,往往格外疼爱受自然虐待的孩子,就好像这是她们的过错,她们事先就拒绝要加在孩子头上的不公正的命运。

在我第一次换毛的时候,我父亲陷入沉思,并注意端详我。只要我褪了毛还没长出来,他对待我就还相当和气,见我赤条条的,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甚至还喂我肉酱吃;可是,我冻得发僵的可怜翅膀一开始覆盖绒毛,他看见每长出一根白羽毛,就大发雷霆,我真怕羽毛全被他技光,一辈子都得赤身裸体。唉!我没有镜子,不明白他发火所为何来,心中怪道,天下最好的父亲为什么对我如此残暴。

我刚刚长出羽毛,一天阳光灿烂,我不由得心里高兴,在一条路上飞行时,不幸唱起歌来。父亲刚听我唱一声,就像火箭一般冲向半空。

一我听见什么啦?”他嚷道,“一只乌鸦难道会这样叫吗?这算鸣叫吗?” 他气势汹汹地扑到我母亲身边:

“你这疯婆娘!”他责问道,“是谁在你窝里下蛋啦?”

我母亲一听这话,十分气愤,从窝里跳出来,不小心扭伤一只脚,她便噎着说不出话来,掉1

在地上半昏过去。我见母亲要死了,便惊慌失措,吓得抖成一团,匍匐在父亲膝下。

“父亲啊!”我对他说,“如果说我的叫声走调,我的衣衫难看,但是绝不要惩罚我母亲!我天生没有您这副嗓子,这能怪她吗?您的黄色呼这么漂亮,您的法兰西式的黑礼服这么华丽,穿着就像正在满嘴吃摊鸡蛋的教区财产管理员;如果说我没有您这黄瞟和黑礼服;这能怪她吗?如果说我天生是个怪物,因而有个人要受罚,那么至少让我一个不幸吧!”

“问题不在这儿,”我父亲说道,“刚才你鸣叫,竟敢用这种荒谬的方式,是什么意思呢?谁教会你违反所有习惯和规则,这样鸣叫呢?”

“唉!先生,”我低声下气地答道,“因为天气晴朗,也许还因为蚊蝇我吃得太多了,感到特别高兴,不觉就叫起来。”

“我的家族没有这样叫的,”父亲怒不可遏,又说道。“多少世纪以来,我们鸣叫父子相传。夜晚我要让人听听我的声音的时候,要知道,这里住在二楼的一位老先生,住在阁楼的一名小女工,都打开窗户聆听。而你这身可恶的羽毛,就像集市上的妓女脸上搽的白粉,站在我面前,不是够我受的了吗?我若不是最温和的乌鸦,早就把你的羽毛拔得精光,让你不折不扣地成为要插上烤扦的一只小鸡。”

“那好!”我见父亲这样不讲礼,也非常气愤,高声说道,“既然如此,先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躲着您就是了,不让您看到这只可怜的白尾巴,省得您整天揪扯。我走,先生,我逃离,其他孩子也足够安慰您的晚年了。我远远离开,免得您一见我这丑样子就烦,也许,’俄抽泣着又补充说,“也许,在邻家的菜园里能发现几条蚯蚓,或者在房檐下能找到几只蜘蛛,维持我这悲苦的生活。”

“随你便吧,”父亲听了我这番话,非但没有心软,反而这样说道,“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你不是我儿子,你不是一只乌鸦。” “那访问,先生,我是什么呢?”

“我哪儿知道,反正你不是乌鸦。”这种绝情的话说罢,我父亲就迈着方步走了。我母亲爬起来,神色凄惨,一拐一拐回到旧锅的窝里,继续哭泣。我又羞愧又伤心,尽力飞起来,如我所说,落到邻居家的房檐上。

我父亲毫无人性,好几天把我丢在这绝境里。不过,他虽然性情暴躁,但心脑还是善良的,我从他瞥来的目光可以看出,他很想原谅我,并把我叫回去。尤其我母亲,不断抬起头,眼里满含温情地望望我,有时甚至要小声哀叫呼唤我;然而,他们一看见我这可怕的白羽毛,就不由自主地产生反感和恐惧,对此什么办法也无济于事,这一点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根本不是乌鸦!”我心中反复念叨。的确如此;早晨我梳理羽毛,看着我映在雨槽水中

的影子,就得毫不含糊地承认,我和家里其他成员长得多不相像啊。我反复哀叹:“天啊!告诉我吧,我究竟是什么?”

一天夜晚下大雨,我又饿又伤心,精疲力竭,正要入睡,忽见身边落了一只鸟儿,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会淋得那么湿,脸色那么苍白,身子那么瘦。我隔着雨幕竭力判断,觉得他的羽毛颜色同我的相近。他的个头儿比我大,身上的羽毛不多,只能够覆盖一只小麻雀。乍一看,他像一只缺衣少食、十分贫寒的鸟儿。他的额头几乎光秃,尽管遭雨去打,但还是保持一种骄傲的神态,令我钦佩。我恭敬地向他深施一礼,他反倒鹊了我一口,险些把我从雨水槽啄下去。他见我只是搔搔耳朵,歉疚地躲开,并没有以嘴还噱,便问道:

“你是谁?”他那嘶哑的声音,可以同他的完头相媲美。

“唉!大人(怕再被鸡一口,便这样称呼),”我回答,“我一点也弄不清楚,原以为自己是乌鸦,可别人硬说我不是。”

我这样奇特的回答和诚恳的态度,引起了他的兴趣。他靠近前,让我讲述一下身世;我讲的时候特别伤心,又特别谦卑,完全符合我的处境和恶劣的天气。

“你若同我一样,是只野鸽,”他听我讲完,便说道,“那就根本不必为这种无聊的行径伤感担心了。我们去旅行,那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当然也有情爱,不过,我不知道谁是我的父亲。凌空而起,飞越广素的空间,俯瞰脚下的山峦和平原,呼吸九天的清虚,而不是大地的浊气,冲向目标,好比百发百中的利箭,那才是我们的乐趣、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一天的行程,要超过一个人十年所能走的路。”

“老实说,先生,”我大点儿胆子说道,“您是一只流浪的鸟儿。”

“这件事我同样不在乎,”他又说道,“我根本没有国家;我只认识三样东西:旅行、我妻子和我孩子。我妻子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祖国。”

“对了,您脖子上挂的是什么呀?就好像揉皱的;目包糖纸。”

“这可是重要的文件,”他昂首挺胸答道,“我这是要去布鲁塞尔,给那位著名的银行家送去一条消息,而这消息能促使公债贬值一法郎七十八生了。”

“好家伙!”我高声叹道,“您这种生活真美啊,那布鲁塞尔,我确信,一定是一座非常好看的城市。您能带我一道去吗?我既然不是斑鸠,也许就是一只野鸽。” “如果你是野鸽,”他答道,“刚才我鸽你的时候,你就会还嘴。”

“好吧,先生,我还你一下,我们不要为这点小事儿就闹翻了。瞧,天亮了,雨也要停了。行行好,让我追随您吧!我已经完了,在这世上一无所有,如果再遭到您的拒绝,那么我只好溺死在雨水槽里。”

“好吧,上路!尽力跟着我吧。”我最后望一眼我母亲睡觉的花园,一滴眼泪流下来,被风2

雨卷走。我张开翅膀飞走了。

我已说过,我的翅膀还不很强健。我的向导快如疾风,而我在他身边气喘吁吁,坚持了一阵儿,但是很快就头晕目眩,感到要昏过去了。 “还要飞很久吗?”我有气无力问道。

“不用了,”他答道,“我们到了布尔热,只剩下六十法里的路程了。”

我不想显出一副落汤鸡的样子,竭力鼓起勇气,又飞行了一刻钟,这下真的不行了。 “先生,”我又结结巴巴地说,“不能停一会儿吗?我渴得受不了,我们如果落到一棵树上??” “见鬼去吧!你是个地道的乌鸦片野鸽他头也不屑回一回,风驰电掣般继续赶路。我却头昏眼花,什么也看不见了,一头就扎到麦田里。

我不知道昏迷了多长时间,苏醒过来时,首先回忆起来的是野鸽的最后一句话:“你是个地道的乌鸦!”他是这样对我说的。“亲爱的父母啊!”我心中想道,“还是你们弄错啦!我要回到你们身边,你们得承认我是你们亲生的孩子,让我回到原地,还住在我母亲旧锅之窝下面那一小堆舒适的树叶里。”

我使劲想站起来,可是旅途劳累,跌落下来还感到疼痛,四肢一时动弹不得,双腿刚支撑起身子,便又绵软无力,斜倒在地上。

我已经产生死的可怕念头,忽然透过矢车菊和丽春花,看见两只可爱的鸟儿跟着脚朝我走来:一只是满身鲜明斑点、俏丽的小喜鹊,另一只是粉红色的小斑鸠。还离几步远,小斑鸠就站住,那极为羞惭的样子,对我的不幸表示出极大的同情;可是小喜鹊却蹦蹦跳跳靠近前,那步伐曼妙极了。

“噢!仁慈的上帝!可怜的孩子,您在这儿干什么?”她问我,顽皮的声音像银铃一样清脆。 “唉!侯爵夫人,”我答道(其中至少有一个必是无疑),“我是个可怜的行客,途中被驿车抛下了,现在快要饿死了。”

“圣母啊!您对我说什么呀?”她应了一声。

话音刚落,她就开始在我们四周的灌木丛飞来飞去,忽起忽落,给我采来大量浆果,堆在我的身边,同时她还继续问我:

“真的,您是谁呀?您从哪儿来的?您这样冒险旅行,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您要去什么地方?您刚脱完第一次毛,年纪这么小,就独自旅行!您父母是干什么的?他们是哪儿的?为什么让您落到这种地步?这真叫头上的羽毛竖起来!”

在她说话的工夫,我欠起身子,大吃一顿。小斑鸠站着不动,一直怜悯地看着我,她发现我有气无力地扭过头,明白我渴了,又见海绿茎上留下一滴夜雨,非常新鲜,就用嗷小心翼翼地接

住,给我送来。自不待言,这样一个矜持的人,如果不是见我病得厉害,绝不会有这种举动。 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不过,我的心却怦怦狂跳不已。我夹在两种不同感情之间,深深受到一种难以言传的诱惑。我这面包总管如此活泼欢快,我的斟酒侍者又如此殷勤温柔,我真希望这一午宴永世不散。可惜的是,凡事都有始有终,一个身体复原者的胃口也不例外。我吃完饭,体力恢复了,便满足小喜鹊的好奇心,向她讲述了我的不幸。小喜鹊听得那么专注,似乎超出了她所应有的程度,而小斑鸠则义形于色,表现出由衷的同情。最后,我触及到关键一点,我的痛苦根源,即不知道自己的出身。

“您开玩笑啊?”喜鹊高声说道,“您,是只马鹤!您,是只鸽子!算了吧!您是只喜鹊,亲爱的孩子,货真价实的喜鹊,非常可爱的喜鹊。”她补充这一句,还用翅膀拂了我一下,就像用扇子轻轻握了一下。

“可是,侯爵夫人,”我答道,“若说是喜鹊,我觉得这身羽毛的颜色,请别见怪??” “是一只俄罗斯喜鹊,亲爱的,您是一只俄罗斯喜鹊!您不知道俄罗斯喜鹊是白色的吗?可怜的小伙子,多么天真啊!”

“不过,夫人,”我又说道,“我生在巴黎沼泽区偏僻角落的一个破锅里,怎么成了一只俄罗斯喜鹊呢?”

“晤!善良的孩子!你们是入侵者,亲爱的,您以为入侵者只有你们吗?请相信我吧,您就听候安排,等一会儿,我要带您走,让您开开眼,瞧瞧天下最美的东西。” “请问,在哪儿呢,夫人

“在我的绿宫里,可爱的小家伙;您会看到,那里过的是什么生活。您作了喜鹊用不上一刻钟,就再也听不进去别的事情了。我们那儿有上百只,但不是住在林子里在大路上乞求施舍的那种大喜鹊,而是高贵善良的一群,一只只小巧灵敏,仅有拳头那么大小。我们每个身上不多不少,只有七个黑斑点和五个白斑点,这是一成不变的,其余的我们都不放在眼里。不错,您没有黑斑点,但您有俄罗斯这样的身份,就足以受到接纳。我们的生活只有两件事儿:队队欢叫和梳洗打扮。从天亮到中午,我们梳洗打扮,从中午到天黑,我们就叭叭欢叫。我们每个都栖在树上,拣最高最老的树木。在森林中央耸立一棵巨大的橡树。唉!现在没人住了,那就是先父国王庇十世的故居,我们有时去朝拜,长叹几声;不过,除了这一小小的伤感而外,我们的日子过得快活极了。我们那儿做妻子的并不假装正经,做丈夫的也不嫉妒,我们的欢乐既纯洁又得体,因为我们的话语虽然欢快而放肆,我们的心却无比高尚。同样,我们也无比骄傲,如果一只松鸦或者哪只野鸭胆敢闯进我们圈儿里,我们就毫不留情,把他的羽毛拔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天下最善良的,在我们那儿矮树林里生活的麻雀、山雀和金翅鸟,总能得到我们的帮助;喂养和保护。至于饶舌呀,诽谤呀,什么地方也不如我们那儿少见。我们那儿也有虔诚的老喜鹊;终日念天主经,3

不过,我们少妇闺女堆里最轻率的一个,也可以从最严肃的老婆婆身边经过,不必害怕被鹤一口。总而言之,我们的生活讲究欢乐、名誉、荣耀,也喜欢闲聊和衣着打扮。”

“这生活实在太美了,夫人,’俄答道,“我若是不遵从您这样一个人的吩咐,那就未免缺乏教养了。不过,在有幸跟随您走之前,求求您了,请允许我对这位好心的小姐说句话。小姐,”我对小斑鸠说道,“请求您坦率地对我讲,您认为我真是一只俄罗斯喜鹊吗?” 听这一问,小斑鸠垂下头,脸色顿时绯红,好比洛洛特的绸带。 “可是,先生,”她说道,“我不知道能否??”

“看在老天的分儿上,说吧,小姐!我绝无冒犯您之意,而且恰恰相反。我看你们两位都特别可爱,我愿意当场发誓,一旦弄清我究竟是喜鹊还是别的什么,我就一定把心和爪子,献给你们当中愿意接受的一位;因为,瞧您的样子,”我压低点儿声音,又对这位年轻姑娘说,“我就感到自身有某种说不清的斑鸠的天性,搅得我心绪特别不安。”

“也确实如此,”小斑鸠说道,那脸色更红了,“我不知道是不是阳光透过丽春花射在您身上的缘故,反正我看您的羽毛仿佛有一种淡淡的色彩??” 她不敢说下去了。

“噢,真叫人困惑不解!”我高声说道,“究竟该怎么办呢?我这颗心惨痛欲裂,怎么能献给你们中间的一位呢?苏格拉底啊!你说:‘要认识你自己’的时候,给我们的告诫多么美妙,又多么难于遵从啊!”

自从一支倒霉的歌大大冒犯了我父亲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练过声。此刻我忽然想到,何不用歌声辨别一下真相,“对呀!”我心中暗道,“既然父亲大人刚听一段,就把我赶出门了;那么我唱不到两段,就会对这两位夫人产生作用啦!”于是,我先躬身施了一礼,仿佛要请求多多包涵,恐怕淋了雨受影响,然后就开始鸣叫,继而阔阔瞅瞅,接着又叽叽咕咕,最后扯着嗓子唱起来,如同赶骡子的西班牙人迎风吼叫。

在我唱下去的时候,小喜鹊渐渐离开我,她始而惊讶,继而愕然,终于万分骇怪,并搀杂着深深的厌恶情绪。她绕着我飞旋几圈儿,就像一只猫挨了烫又想吃,围着一块热肥肉转悠似的。我看到试验的效果,就想进行到底,可怜的侯爵夫人越显得不耐烦,我越扯破嗓子歌唱。她听我奋力鸣叫,坚持了二十五分钟,终于忍受不了,啪啪鼓翅飞走,返回她的绿宫。至于斑鸠姑娘,她刚一听我鸣唱,就酣然大睡了。

“美妙歌声的出色效果啊!”我想道。“沼泽区啊!母亲的旧锅巢啊!我多想回去!” 我正要飞走时,斑鸠姑娘又睁开眼睛。

“别了,特别可爱又特别令人厌倦的外来者,”她说道。“我的名字叫咕喀莉,请你记住我厂 “美丽的咕哈莉,”我应声说道,“您又善良,又温柔,又可爱;我愿意为您而生,为您而死,

但您是粉红色的:我生来没有这么大的福气!”

我的歌声所产生的可悲效果,也不免令我伤心。“唉!音乐啊,唉!诗歌啊,”我在飞回巴黎的路上,反复地念叨,“能理解你们的心灵真是寥寥无几!”

我正这样思考,不料一头撞到对面飞来的鸟头上。撞击很重,又事起突然,我们两个都跌落下去,幸好被一棵大树的冠顶托住了。我们摇晃几下脑袋清醒清醒,我瞧了瞧新来者,料想必有一场争吵。我惊奇地看到他的羽毛也是白色的。他的头倒是比我的大一点儿,头顶有一簇毛,神态便显得雄壮而滑稽了。此外,他的尾巴翘得很高,气度非凡;不过,看样子他毫无同我打斗之意。我们俩都彬彬有礼,相互打招呼,彼此道歉,接着又攀谈起来。我斗胆问他姓名,家住何处。 “我真奇怪,您不认得我,”他对我说。“难道您不是我们种类的吗?”

‘诸实说,先生,”我答道,“我不知道属于哪个种类的。谁见了都问我,并且对我说同样的话;肯定大家都在打赌。”

“您要说笑话呀,”他反驳说,“您这羽毛特别合身,我看不错,准是个伙伴。毫无疑问,您属于高贵而可敬的白鹦鹉种族,拉丁文称。uata,学名为kakbe,俗名cacatois。”

“哎呀,先生,这很有可能,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荣幸。不过,您就当我不是,劳驾告诉我,您尊姓大名。”

“我就是大诗人嘎嘎托杜。我经常远游,先生,飞越艰难险阻和干旱的荒漠。我作诗已非一日,我的缀斯经历了多少痛苦。路易十六当朝时,我吟颂,先生,我还为共和国高歌,我大肆歌颂了帝国,也谨慎地赞扬了复辟的波旁王朝,近来甚至还费劲地随大溜儿,勉力跟上这个没有审美观的时代的要求。我向世上抛出辛辣的两行诗、庄严的颂歌、美妙的抒情诗、虔诚的哀歌、长折大戏、短篇小说、扑粉的滑稽歌剧和秃顶的悲剧。总而言之,我可以夸耀地说,我为缨斯神庙增添了几桌文雅的宴席、几处朦胧的齿形装饰,以及阿拉伯式的巧妙装饰图案。有什么办法呢?我老了。不过,先生,我作起诗来还精神头儿十足,正如您所见到的,刚才我正在构思一首不下六页的长歌行,不料脑门儿让您撞了个大包。这个就不说了,如果能帮上什么忙,我愿为您效劳。” “真的,先生,您能帮上忙,”我接口说道,“您瞧见了,此刻我正处于诗意的严重困境中。我不敢说我是诗人,更不敢说是您这样的大诗人,”我向他鞠了一躬,补充说道,“不过,我天生一副嗓子,我每当觉得痛快或者忧伤时,嗓子眼儿就发痒了。对您实话实说,我根本不懂作诗的规则。”

“我也忘到脑后了,”嘎嘎托杜说道,“这一点您就不必担心了。”

“可是,我还时常碰到一个糟糕的情况,就是我的声音对听者所产生的效果,类似一个叫若望·德·尼维勒的声音对??您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吧?” 4

“我明白,”嘎嘎托杜答道,“我本人也了解这种奇特的效果。我不知其所以然,但是其效果是不容置疑的。”

“那好,先生,我看您算得上诗坛的捏斯托耳,求求您告诉我,有什么方子治这种碍难吗?” “没有,”嘎嘎托杜答道,“就我而言,始终未能找到。我年轻时总听见这种鸣叫,受到极大的折磨;现在嘛,就不去想它了。我认为产生厌恶之感的原因,就是公众消遣而朗诵别人的,而不是我们的诗作。”

“我同您想到一处了,可是,您得承认,先生,一个心怀善意的人,刚做出一个善意的举动,就把人全给吓跑了,这多叫人懊丧啊。顿劳您听我一听,再坦率地讲讲您的看法,可以吗?” “完全可以,”嘎嘎托杜说道,“我洗耳恭听。”

我立刻唱起来,而且满意地看到嘎嘎托杜既无厌倦之色,也天昏昏睡意。他目不转睛地注视我,不时赞同似的点点头,还赞扬似的喃喃自语。然而,我很快就发觉他并没有听我唱,而是在那儿构思他的诗。他趁我换气的瞬间,突然截口说道:

“这个韵脚,我还是找到啦!”他微笑起来,摇晃着脑袋说道,“这是从我这颗脑袋里出来的第六万零七百一十四韵!谁敢说我老啦!我要给好朋友们朗诵,我要给他们朗诵,瞧瞧他们会怎么说吧!”

他说着就飞走了,仿佛不记得遇见过我。

只剩下我一个,心中非常失望,无奈趁天还未黑,鼓翅飞往巴黎。糟糕的是我不识路。同鸽子一起的那段旅程,我实在太难受,没有留下确切的记忆,因此未能直达,而是偏左绕到布尔热,不料夜幕降临,我不得不去莫尔枫丹树林投宿。

我到达的时候,那里的居民全睡下了。众所周知,喜鹊和松鸦睡觉最不老实了,无处不争吵。在灌木丛中,麻雀则叽叽喳喳,相互践踏。两只着芬支着长腿,在水边严肃地漫步,一副沉思默想的神态,酷似当地的笨蛋耐心地等待妻子。大个头儿乌鸦沉重地牺在最高的枝头,半睡半醒,鼻子咕咕咬咬在做晚祷。山雀情侣还在下方的矮树林里追逐好戏,而一只绿啄木鸟在身后推着他那一口子,要推进一个树洞里。从田野归来的一群群树麻雀,在空中飞舞,宛如一股股炊烟,冲到一棵灌木,密密麻麻覆盖了一层。还有一些燕雀、鸳、红喉鸟三五成群,轻轻栖在错落的枝上,如同彩灯上的水晶玻璃。各处回荡着相呼的声音,清晰可闻:“快点,我的老婆!??快点儿,我的丫头!??来呀,我的美妞儿!??到这儿来,我的可人!??我来了,亲爱的!??晚安,我的情妇!??再见,朋友们!好好睡觉,孩子们!”

在这样一家乡村旅店里;一个单身汉多容易找个睡觉的位置啊!我打算到同我个头儿相仿的几只鸟儿那里,请求他们留宿。我心中暗道:“黑夜里,所有鸟儿都是灰色的;再说,规规矩矩睡在他们身边,又有什么妨碍呢?”

我先飞向一条沟,一群斑鸠聚在那里,正在仔细地整理晚妆。我注意到他们大多都把翅膀镀了金,爪子也上了颜色:他们是林中的纨绔子弟。他们都相当快乐;根本不屑于理睬我。然而,他们的话语多么空洞乏味,他们相互讲述自己的烦恼和风流艳事,又表现出多么自命不凡,他们还彼此挑衅打斗,手脚极重,片刻也不会让我消停。

接着,我见一根树枝上排列六七只不同的鸟儿,便飞过去,谦卑地占了树梢儿的末座,可望得到他们容纳。说来倒霉;旁边是一只老母鸽子,就像生锈的风标一样瘦骨嶙峋,勉强覆盖着少许羽毛。在我靠近的时候,她正在护理羽毛,装作拣梳,却生怕弄掉一根,只是检查一下,看看够不够数。她刚让我的翅膀尖儿碰了一下,便凛然地挺起身子。 “您这是干什么,先生?”她抿了抿晚,带着英国式的腼腆问道。 她猛地一伸臂肘,将我捅下去了,那劲头会让一个搬运工感到自豪。

我掉进有只胖松鸡在睡觉的荆棘丛。就是我母亲趴在旧锅的窝里,也没有这样一副至福高乐的神态。她身体肥胖极了,块头足极了,三叠肚腹一坐安稳极了,真像一个皮儿已经吃掉的大肉馅饼。我悄悄溜到她身边,心中想道:“她不会醒的,不管怎样,这样。一个肥胖的好妈妈,不可能很凶。”她的确不凶,半睁开眼睛,轻声叹了一口气: “你妨碍我了,孩子,走开吧。”

恰巧这时,我听见呼唤我的声音,原来栖在一棵花揪冠上的几只花鹤,示意让我过去。“真有好心肠的。”我心中想道。她们笑得前仰后会,给我让了位置。我敏捷地钻进她们的羽毛堆里,犹如一封情书袖进手笼里。然而不久我就发现。这些女士太贪吃,葡萄吃过量了,树枝勉强禁得住,而且,她们的玩笑开得太粗俗,不住地哈哈大笑,扯着嗓子唱歌,我实在受不了,只好离开了。

我不再抱希望了,想找个荒僻的角落睡一觉,忽听一只夜营又唱起歌,大家马上都静下来。唉!他的声音多纯净啊!甚至他那忧伤的情调也显得十分温馨!他的歌声非但没有骚扰别人的安歇,反而起催眠的作用。谁也不想让他住声,谁也不觉得他在这种时刻唱歌有什么不好;他父亲不会因此打他,朋友们也不会避开。

“这世上惟独不准我快乐地生活!’我高声叹道。“走吧,逃离这个残酷的世界!还不如到黑暗中寻觅我的路,哪怕被猫头鹰吃掉,也免得干瞪眼看着别人幸福,自己心痛欲碎!”

我这样一转念,就重新上路,游荡了好久。天刚蒙蒙亮,我就望见巴黎圣母院的钟楼,眨眼工夫我就飞到了,游目四望,没用多长时间就认出我们的花园,于是比闪电还快飞过去??唉!5

园子空荡荡的?··俄徒然地呼唤我父母;谁也没有应声。父亲栖息的那棵树、母亲栖息的矮树丛、那珍贵的!口锅,统统不见了,全被大斧子给毁了。我出生的那条绿径,只剩百八十捆木柴。

起初,我寻找父母,搜遍周围的所有花园,可是徒劳,想必他们逃往远处的一个街区,我永远也得不到他们的音信了。

我忧心如焚,又落到当初躲避父亲的怒火而牺止的雨借上,白天黑夜哀叹自己的凄惨身世,夜不能寐;也不怎么进食,几乎悲痛欲绝了。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哀号:

“这么说来,我既不是乌鸦,因为父亲要拔我的毛,也不是鸽子,因为我去比利时的中途就掉下来了;我既不是俄罗斯喜鹊,因为我一张开口唱歌,年轻的侯爵夫人就捂住耳朵,也不是斑鸠,因为善气迎人的咕哈莉,就连听听我歌唱,也像一个修士那样打起鼾来;我也不是鹦鹉,因为嘎嘎托杠不屑于听我吟唱;总而言之,我什么鸟儿也不是,既然在莫尔封丹,他们让我单个儿睡觉。然而,我身上长了羽毛,这还有爪子,还有翅膀。我绝不是个怪物,咕嗜莉可以做证,甚至那位小候爵夫人,也觉得我挺对她的口味。由于什么不可思议的奥妙,这些羽毛、翅膀和爪子,不能构成一个叫上名来的整体呢?我是不是犯然之间??” 我还要哀号下去,不料被街上两个争吵的女门房打断了。

“哼!当然啦!”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你若是真能搞出名堂来,我就白送给一只白乌鸦!” “公正的上帝啊!”我高声感叹,“我的谜解开啦!天主啊!我是乌鸦的儿子,我的羽毛又是白色的,因此,我是白乌鸦!”

应当承认,这一发现大大改变了我的想法。我非但不再怨艾,反而昂首挺胸,趾高气扬地沿着雨槽走来走去,以胜利者的姿态傲视空间。

“作为一只白乌鸦不简单呀,”我心中暗道,“在一头驴的腿下绝见不到。我遇不见同类,是应该伤心:这就是天才的命运,这就是我的命运!原先我要逃避世界,现在我要让世界大吃一惊!既然我是这只独一无二的鸟儿,那么,我必定要有相应的行为,不折不扣像凤凰那样,要鄙视其余的飞禽。我必须买来阿尔菲耶里的记忆和拜伦爵士的诗歌;这种精神食粮会激发我无比自豪,且不说上帝赐予我的自豪感。是的,如果可能的话,在我高贵的出身上,我还要增添分量。自然把我造成稀有品种,我还要变得莫测高深。今后谁能见到我,就是好大面子,要引以为荣。??对了,”我压低声音补充道,“假如我干脆追求金钱呢?”

“呸!多么卑劣的念头!我要像嘎嘎托杜那样作一首诗,不是一个章节,而是像所有大诗人那样,写成二十四章节;这还不够,要写成四十八章节,带注解和后记!必须让全宇宙知道我的存在。我在诗作中,自然也要哀叹我的孤独,然而极富情调,足令最幸福的人羡慕我。既然老天

篇四:天下乌鸦一般黑

你知道什么叫天下乌鸦一般黑吗?有兴趣就往下看吧:在终日无所事事的无奈与痛苦之后我终于迎来了一个太阳天,我有了第二份工作,干得是我的老本行,但这次有一个转变就是我没有像以前那样底气不足了,因为我在上次的经历中我学会了一门手艺,就是给病人输液,本来我不是学护理的,但为了生活,自己的临床经验还是零,没法,输液就输液咯。

刚去那的一两天还好,老板对你客客气气的,问你这问你那的很是关心你,除了工作的事没让你做其它的事,但时间一长,你和他有那么几分熟了,完了,你就不只是去他那正儿巴经的上班的了,你是一个打杂的小二,打针了,输液了,抓药了,扫地了,拖地了,擦窗了都是你的活了,自己有时候想想,你作为一个学医的,在临床上什么都不会,在打工的过程还想老板教你点东西,做这些有什么呢,做!多做点也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定老板看着你表现好,把他的什么祖传密方教你点你不就受用一生了吗,记得在我们遥远的古代,祖先想学东西的时候还给师傅倒了三年的夜壶呢,我们这点苦算什么,做!

这可真是,人善受歁马善受人骑哈,你给他做好了他就真把你当奴隶了,一天天的使唤,一分分钟的

不让你歇会儿,看来祖先的苦劲还真难学。不仅这样,有时候还变本加厉,明明已经做好了的工作,擦好了的玻璃,他看着不顺眼,怎么着,叫你重擦,当时那会的火呀,我真想一脚踹死他,可恶到家了。

天了!怎么想学点东西就那么难,这能怪谁?不能怨天不能怨地,只得怪自己是刚毕业的,浅,只能怪自己掌握的东西浅的很了~~~~

怎么这天底下了乌鸦都是黑的,没一只白的?!

篇五:白乌鸦的故事

白乌鸦的故事

在这世上,做一只独特的乌鸦,该有多么荣耀,但又多么艰难啊!我绝不是一只神话中的鸟儿,而且市封先生也描绘我的情况。然而,唉!我又极为罕见,极难寻觅。但愿完全不可能有我这样子的!

我父母都非常老实厚道,多年来一直住在沼泽区一座偏僻的旧花园里,堪称一对模范夫妻。我母亲趴在灌木丛中,每年下三次蛋,边打腕儿边孵化,表现出主教式的虔诚;而父亲年纪虽然大了,但还是非常整洁,非常活跃,终日在四周觅食,给妻子送来美味的虫子,而且小心叼着虫子尾巴,以免倒她的胃口,到了晚上,只要天气好,他就唱歌给她听,同时欢愉周围的邻居。这对和美的夫妻从未吵过嘴,从未有过一丝不愉快的乌云。

就在我出世不久,他有生以来头一回显得情绪不好了。尽管我的淡灰色的毛还不明显,他已经看出无论毛色还是模样儿,我都不像他众多的子女。

“这可是个脏孩子,”有时他斜眼看着我说道,“显而易见,这淘气鬼碰到土堆泥坑就打滚,才总是浑身泥土,总这么难看。”

“暧!上帝啊,我的朋友,”母亲总是蜷缩在旧锅做的窝里,回答说,“他这年龄就这样,你还看不出来吗?你自己呢,你小时候不也是个可爱的小淘气吗?等我们的小鸿鹤长大吧,你就会看到他长得多漂亮,肯定是我孵出来的最好看的一个孩子。”

我母亲这样为我辩护,但是绝没有搞错,眼看我长出倒霉的羽毛,她也觉得我像个怪物;然而,她和所有母亲一样,往往格外疼爱受自然虐待的孩子,就好像这是她们的过错,她们事先就拒绝要加在孩子头上的不公正的命运。

在我第一次换毛的时候,我父亲陷入沉思,并注意端详我。只要我褪了毛还没长出来,他对待我就还相当和气,见我赤条条的,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甚至还喂我肉酱吃;可是,我冻得发僵的可怜翅膀一开始覆盖绒毛,他看见每长出一根白羽毛,就大发雷霆,我真怕羽毛全被他技光,一辈子都得赤身裸体。唉!我没有镜子,不明白他发火所为何来,心中怪道,天下最好的父亲为什么对我如此残暴。

我刚刚长出羽毛,一天阳光灿烂,我不由得心里高兴,在一

条路上飞行时,不幸唱起歌来。父亲刚听我唱一声,就像火箭一般冲向半空。

一我听见什么啦?”他嚷道,“一只乌鸦难道会这样叫吗?这算鸣叫吗?”

他气势汹汹地扑到我母亲身边:

“你这疯婆娘!”他责问道,“是谁在你窝里下蛋啦?”

我母亲一听这话,十分气愤,从窝里跳出来,不小心扭伤一只脚,她便噎着说不出话来,掉在地上半昏过去。我见母亲要死了,便惊慌失措,吓得抖成一团,匍匐在父亲膝下。

“父亲啊!”我对他说,“如果说我的叫声走调,我的衣衫难看,但是绝不要惩罚我母亲!我天生没有您这副嗓子,这能怪她吗?您的黄色呼这么漂亮,您的法兰西式的黑礼服这么华丽,穿着就像正在满嘴吃摊鸡蛋的教区财产管理员;如果说我没有您这黄瞟和黑礼服;这能怪她吗?如果说我天生是个怪物,因而有个人要受罚,那么至少让我一个不幸吧!”

“问题不在这儿,”我父亲说道,“刚才你鸣叫,竟敢用这种

荒谬的方式,是什么意思呢?谁教会你违反所有习惯和规则,这样鸣叫呢?”

“唉!先生,”我低声下气地答道,“因为天气晴朗,也许还因为蚊蝇我吃得太多了,感到特别高兴,不觉就叫起来。”

“我的家族没有这样叫的,”父亲怒不可遏,又说道。“多少世纪以来,我们鸣叫父子相传。夜晚我要让人听听我的声音的时候,要知道,这里住在二楼的一位老先生,住在阁楼的一名小女工,都打开窗户聆听。而你这身可恶的羽毛,就像集市上的妓女脸上搽的白粉,站在我面前,不是够我受的了吗?我若不是最温和的乌鸦,早就把你的羽毛拔得精光,让你不折不扣地成为要插上烤扦的一只小鸡。”

“那好!”我见父亲这样不讲礼,也非常气愤,高声说道,“既然如此,先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躲着您就是了,不让您看到这只可怜的白尾巴,省得您整天揪扯。我走,先生,我逃离,其他孩子也足够安慰您的晚年了。我远远离开,免得您一见我这丑样子就烦,也许,’俄抽泣着又补充说,“也许,在邻家的菜园里能发现几条蚯蚓,或者在房檐下能找到几只蜘蛛,维持我这悲苦的生活。”

“随你便吧,”父亲听了我这番话,非但没有心软,反而这样说道,“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你。你不是我儿子,你不是一只乌鸦。”

“那访问,先生,我是什么呢?”

“我哪儿知道,反正你不是乌鸦。”这种绝情的话说罢,我父亲就迈着方步走了。我母亲爬起来,神色凄惨,一拐一拐回到旧锅的窝里,继续哭泣。我又羞愧又伤心,尽力飞起来,如我所说,落到邻居家的房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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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毫无人性,好几天把我丢在这绝境里。不过,他虽然性情暴躁,但心脑还是善良的,我从他瞥来的目光可以看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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