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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31 18:24:57 博士入学考试
浙江宁波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博士入学考试

宁波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各相关学院:

  宁波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的申请、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综合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一、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学术型硕士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课成绩优良。

  (四)科研能力较强,表现突出,有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

  (五)硕士论文选题合理,表现出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并有可能取得创造性成果。

  (六)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复试小组的考核推荐。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0日。

  三、接收范围与名额

  (一)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录取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限招硕博连读生1名。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学术成果证明及专家推荐书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审核。

  (三)硕士生导师推荐: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术潜力、能力和素质作正确和全面的评价。

  (四)博士生指导教师提出同意接收意见。

  (五)招生学院可根据报名、招生名额等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所要求的选拔条件和考核方式,选拔条件和考核方式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各招生学院应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如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和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复试小组人员构成须兼顾不同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由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考核。

  (七)招生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八)经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籍管理

  (一)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二)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

  (三)定向培养硕士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申请硕博连读。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表》(一份,硕士生课程成绩表原件、科研成果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后)、专家推荐书(两份)报送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宁波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两份)将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后签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届时会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填写。

  联系电话:0574-8760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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