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1 22:31:30 留学生招聘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万人。2015年底学院顺利通过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验收,并于2016年成为广东省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地处广州市,占地1038亩,有天河和白云两个校区。学院设有9个系、部,开设43个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贸结合”的专业体系。现有1个省级高职教育品牌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4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12个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3个省级高职教育特色建设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专业。1957年创办以来,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
学院秉承“寻真求是,格物致知”的校训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按照“从严治学,特色兴校,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质量方针,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着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冶金、有色金属、制造、服务等行业及广东珠三角地区输送了大量知识扎实、技术全面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专任教师,28名行政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
(七)非广州市户籍者应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如在国有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附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海归人才网,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应聘01新能源汽车技术教研室专任教师海归人才网)。邮箱地址:gdgmrsc2016@126。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应在
5.在国有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公告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
五、考试
(一)附件1中的岗位
考试采取“教学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试讲、问答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1.教学试讲
试讲内容选自本专业教学课程(具体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由学校确定,同岗位同内容),时间为20~40分钟。
2.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
每位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时紧接着进行本专业相关知识的现场问答,时间为10~20分钟。
3.评委会由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及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二)附件2、3中的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具体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届时见我校网页公布的考场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岗位依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按1:3比例,由高至低顺序选择前3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笔试成绩于
2.面试
面试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评委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用人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
3.资格复审
进入试讲、面试者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最高学历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三个证明材料之一:①社保证明(可登录社保局网站进行打印)、②劳动合同、③年度考核登记表(此项可容后补交);
(6)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总成绩7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29601
监督投诉电话:020-87702519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1.xls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2.xls
附件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6: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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