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2:31:48 留学生招聘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硕士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12年通过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决定把河北工业大学作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支持学校率先建成高水平大学。
学校现建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设有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2个教学管理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种类)。
建校113年来,学校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逐步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0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计划
2016年河北工业大学拟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5名、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1名、财务工作人员5名。
五、招聘条件
(一)曾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辅导员岗位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有良好的教育背景。
(五)辅导员岗位: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校院两级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学生会主席、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的优先。
其中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六)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具有财务、会计、经济相关专业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经历,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并将两表以“学生辅导员岗位/财务工作人员+姓名+海归人才网”命名后一并发至hebutzp@126,邮件主题注明方式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不按报名要求格式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4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三)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审查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
4、本人亲笔签名并粘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
5、辅导员岗位:加盖原所在高校公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并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财务工作人员岗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尽快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到校参加笔试,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届时没有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情况,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2B铅笔、橡皮、碳素钢笔等考试用具。
笔试成绩将在河北工业大学校园网公布,请参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财务工作人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我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学生辅导员岗位经体检合格后(费用自理),按拟聘人数与实践试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实践试用人选。实践试用时间为2周。实践结束后,学校根据实践试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财务工作人员岗位经体检合格后(费用自理),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九)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二)辅导员岗位实践试用期间的待遇
1、入住学生宿舍。
2、实践期间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一份。
3、每天100元补贴,实践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本方案由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赵建(辅导员岗位)王祖星
电话:022-60436504(辅导员岗位);022-60438267
学校网址:http://www.hebut.edu
邮箱地址:hebutzp@126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附件2: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
附件3: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