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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实验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14:28:48 自主招生考试
河北石家庄实验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1]自主招生考试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我校在2016年试行高中自主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主招生计划及范围
自主招生计划为70人,范围为石家庄市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的其他各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参加全省统一中考,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三个A等且不得有D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初中三年学业成绩优秀,初三第二学期各类模拟考试成绩突出。
(二)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可参加自主招生报名,只允许报一所高中学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于6月23日至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与拟入围名单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名单。凡入围我校笔试的考生,请持身份证、中考准考证等有效证件6月27日参加在我校进行的学业能力测试。考场号、座位号可在到校后的公示栏查询(笔试安排在6月27日上午9:00—10:00,考数学,10:10—11:10考物理化学综合)。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考察学生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心理素质等。试卷卷面分值200分(数学100分、物理化学100分)。
(二)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6月27日在我校网站公布。
面试安排在6月28日9:00—11:00,主要采用现场问辩形式进行,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以及考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表。推荐人在《推荐表》(见附件)中应描述考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学习品质,准确提供对考生特长和潜质的了解和评价。
2.初中阶段取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
3.个人自述(学生就自己的学习经历、高中学习规划等进行全面客观的描述,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
4.学生及家长共同签字的《石家庄实验中学自主招生志愿书》。(《推荐表》《志愿书》可登陆石家庄实验中学网站查看并下载)。
五、资格认定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有效材料、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面试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同等分数的,省级、市级优秀优先。录取全过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公示时间为6月29日、30、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下午5: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2日之前予以回复。
六、录取办法
(一)7月4日左右,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学生中考成绩高于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的,我校可直接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缴费手续,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二)若自主招生人数不足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小组长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同时学校成立监督小组,并邀请市局纪检监察等相关领导参与监督。监督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家长代表为成员,全程监督自主招自主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