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4 07:27:08 注册计量师考试
2016海南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1]注册计量师考试
2016海南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各直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监督。报考资格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审查(详见第四条第(2)项),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说明与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6月18日、1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

  6月18日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7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新考生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申报考生凭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海府路59号原省政府大楼804,电话:65396472)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注册计量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