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5 10:32:22 注册计量师考试
关于2015年广西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册计量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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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5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科 目

2015年6月13日上午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5年6月14日上午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一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办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26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6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星湖路26号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3号楼503室。资格审核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3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1〕18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3科)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4月7日-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在资格审核期间,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8日上午10∶00至2015年6月14日10∶0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一科2个级别。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

1.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

2.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2月26日

注册计量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