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新疆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5 12:22:06 注册计量师考试
关于2015年新疆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册计量师考试
【无忧考网-关于2015年新疆注册计量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组织及相关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1、根据原人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国人厅发[2006]197号”规定,为便于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组织实施,经商中国计量测绘学会,一、二级计量师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部署考务工作,统一管理考试信息。

 

2、凡符合“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3、一级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级别和专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专业分为报考2科(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实务)和报考3科。

答题时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报名时间

 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缴费,时间为:2015年3月5日-3月25日。

 

四、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考试报名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或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下载。往年在全国报名平台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上传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5、资格审查。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属于非滚动考试,在国家平台上只保留近一年的档案信息, 2014年前资格审查过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2014年在新疆自治区考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各地、州、市初考考生须携带《考试报名表》、毕业证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联合初审合格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进行资格终审, 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未经资格初审、复审的人员不能报名,否则不予颁证。乌鲁木齐市的初考考生可以携带《考试报名表》、毕业证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直接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联系人: 孟凯,联系电话: 0991-2817159。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 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7、开具发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发票,可携带身份证和网银支付成功小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财务室开具考试缴费发票,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 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6月14日(均为北京时间)

6月13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4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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