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4 12:24:38 物业管理师考试
2014辽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物业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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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6日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和《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物业管理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