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4 12:27:11 物业管理师考试
2014年河南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物业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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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4年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4年9月7日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及免试条件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滚动周期为两年,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统一网报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3号)要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www.cpta(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9:00至2014年6月3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21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 6月30日物业管理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