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4 12:32:11 物业管理师考试
2014年天津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1]物业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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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十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4]1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4年9月6日至9月7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9月6日上午: 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9月6日下午: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上午: 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9月7日下午: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5日9:00开始至6月29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3]830号、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3日0:00开始至9月5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精神,2014年11月7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人专[2006]14)号文件,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物业管理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