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06:33:16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2013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51Test.NET-2013年11月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一、2013年11月考试信息

  1、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乌鲁木齐,35个城市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2、期货考试科目及报考资格


  考试科目: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


  报考资格:


  (1)报名参加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开通时间及缴费方式


  报名日期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至2013年10月27日结束。


  期货考试报名费可通过在线汇款或邮局汇款二种方式支付(请选择一种汇款方式付费)


  报名及缴费开通日期从2013年9月16日始,至2013年10月27日结束(邮局汇款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4、考试日期


  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具体的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


  5、准考证打印日期


  2013年11月11日开通-2013年11月15日关闭


  6、考试时长


  单科考试时长均为100分钟。


  7、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生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8、考试题型


  全部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是非题,综合题。二、报名方式以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分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


  (1) 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 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2、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



  具体请参见:个人邮局支付操作流程 


  (2)集体报名



  具体请参见:集体邮局支付操作流程


  3、报考帐号说明


  (1) 以往的报考帐号均无效,请考生重新注册新的报考帐号!以往的考试成绩有效,与报考帐号无关。


  (2) 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如因请人代报或填报信息、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3) 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帐号和密码。“报考帐号和密码”是考生报名时登录网站和考试时登录考试系统的唯一标识。建议设定密码长度最小不少于8个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写,数字。如账号密码被他人盗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4) 考生如忘记报考帐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帐号或密码。


  (5) 如有疑问请拨打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三、邮局汇款说明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


  (邮编:100010,收款人:北京市ATA公司期货报名,汇款方式: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期货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能填写考生自己或集体的报考帐号,凡没有填写报考帐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报名无效,考试费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退款手续费将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由于汇款人信息错误导致邮局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延长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不含教材费,邮费需考生自己另付)。


  4、如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如将不足金额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10月27日,以汇出邮戳为准)之前补汇出,则报名有效,超过此日期再汇不予处理。如到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帐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并在汇款单附言中填写集体报考帐号,如附言栏填写集体中某个考生的个人帐号则此笔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款项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考生需要退考,请于报名截止日(2013年10月27日)之前登陆报名网站删除报考科目,逾期均不处理。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四、在线支付须知


  在线支付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1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考生多缴费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


个人在线支付操作流程


  操作演示 >> ATA支付流程:


  第一步:生成付费订单信息确认



  第二步:进入本页面,选择使用银行卡支付



  第三步:进入银行页面填写支付卡号



  第四步:确认订单信息输入登录密码



  第五步:支付成功


五、信息修改


  考生可在2013年10月27日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考网站,对考生档案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所选考试地点及报考科目进行修改和删除。六、发票申请


  集体:


  以集体方式报名的单位,不需要申请发票。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所以请集体考生在填写集体信息时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个人:


  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10月27日)之前,使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后在首页进行发票申请,申请时请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它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致电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进行申请。 由于个人填写错误造成发票名称不正确,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准考证信息


  考生可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在报名网页查询和打印准考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科目、准考证号、考场具体地点、考试时间等)。请检查并且确认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认无误后,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拨打ATA客服热线: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八、退费流程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期货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缴费且已成功报考的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10月27日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成绩复核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陆http://kw.ata/page/step1.asp


  (2)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在线支付服务费用(20元/科次)


  (4)致电021-61651128*客户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ATA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十、免责条款

  1、填报个人信息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真实有效,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退款或发票无法正常到达,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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