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安2013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12日[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25 14:34:57 物业管理师考试
江苏泰安2013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12日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及报名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
9月7日 上午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上午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新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再按规定时间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老考生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物业管理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