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1 20:33:55 哲学论文
关于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之谜,亦即我在这里将要讨论的,乍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与他的《评论》[①]有关,该书是最近从其遗稿中编辑出版的系列著作之一。这个谜源于这一事实,即在这里,现象学这一术语第一次明确而反复出现于维特根斯坦本人的文字中。这意味着什么呢?这一迄今似乎仍未引起关注的事实具有怎样的意义呢[②]?由于错过了向维特根斯坦本人请教的机会,因此,要想终结性地回答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但这一令人沮丧的事实不是我们回避这个问题的正当理由。
首先,我想说明,为什么这个问题令我本人如此震惊和着迷。1960年,我介绍现象学运动历史的著作第一版印行[③],我当时有这样一个明确的印象,即维特根斯坦对现象学没有任何兴趣并且很可能与其友人M.石里克在其文字中所持的低估现象学的立场相一致。尽管如此,《哲学》中的某些段落还是给我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即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与现象学之间具有一种不易察觉的亲缘关系。此后,我于1963年偶然发现了鲁希-路易斯(Rush Rhees)论述亚历山大-马斯洛(Alexander Maslow)的著作《〈逻辑哲学论〉导论》[④]的文章,其中,在讨论马斯洛的实证主义的解释时,他偶尔提及这样一个事实:即维特根斯坦已于1929年探讨了现象学语言的观念并完全以一种现象学的颜色为出发点;然而,几个月后他又放弃了自己所提出的这种现象学语言的观念,但“一度”又继续谈论一种“与各种不同的感觉场的语法或可能性有关的‘现象学’”。现在,《哲学评论》无意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这些提示的丰富证明。但遗憾的是,这一新证据可能仍是不完全的,因为那个时期的材料还有更多尚未发表,关于这些材料,迄今为止,我还不能获得足够的信息。
现在就这一新证据而言,这个谜是什么呢?事实上,这一新证据引发了一连串这样的谜。下面这些就是令我觉得特别有意义或至少令我感兴趣的谜:
1.“现象学”这一表达在维特根斯坦那里真正所指为何?
2.他从何时起开始采用这一表达的呢?为什么?他与那时的现象学运动有什么关系?
3.他使用“现象学”这一表达有多久?何时放弃的呢?为什么放弃?
4.“现象学”这一表达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有何作用?
5.它有何哲学价值?
6.它对于其他现象学家有何意义?
关于这些问题,有些问题很可能无法回答。有些问题则需要充分研究维特根斯坦的文章和书信以及现存的、其他人的文章和书信。所有这一切都以对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充分理解为前提,而这却超出了我现有的知识储备。这就是为什么我在探讨这些问题时颇费踌躇的原因。无论如何,我都应当极力避免高估现有的证据,避免匆匆作出无根据的、重构性的结论。但为了辩明甚至那些强加的问题的合理性并以这里所要采取的一种更好的立场去推进那些问题,这些问题对我来说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这不仅仅要求进行历史的勘察。它为开启某些新视域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维特根斯坦与现象学家之间的对话提供了契机,这种对话是以寻求他们共同的理论基础和有意义争论的方式进行。
文本依据和谜的意蕴
就我已能指明的而言,现象学和现象学的这两个词在《哲学评论》[⑤]文本中至少出现了十二次(名词4次,形容词8次)。所涉中第一章(第1节和第4节)出现4次,第六章(均在第57节)2次,第七章(第75节)1次,第二十章(第224节和第230节)2次,第二十一章(第218节)1次,以及第二十二章(第224节和第230节)2次。这意味着相关章节纵贯整个文本,开头稍稍密集而至结尾时又再次密集。因此,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显然是该书的一个主要论题而不只是一个附带的问题。
然而,这相关的12节中无一包含一个关于这两个词的明确定义或意义讨论。因此,确定其内涵的唯一就是从它们的外延出发对其进行研究,亦即通过考察它们在其所在语境中的使用来进行研究。
这里,我不打算进行这样一种细节上的比较。尤其不打算引证所有相关章节并把它们全部翻译出来。而是代之以这样一种做法,既我将报告我的研究结果并通过少量的摘录对其进行说明。但配有我的译文的主要文本可以在后面的附录中见到。
遗憾的是,我所做的文本对照并没有为这样一个结论提供支持,即维特根斯坦业已得出了一个清楚和统一的现象学概念。相反,我所见的似乎是两个不同的,尽管是相关的现象学概念。其中一个相对简单和清楚的概念的出现占了这12个章节的一半以上,在这些章节中用的是“现象学的”这个形容词;例如,在这些地方,维特根斯坦谈到“现象学关于感觉印象的研究”(第224节),谈到用以描述直接经验的“现象学语言”(第213节),还谈到与描述视觉空间的物理几何哲学论文